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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探索“333”工作法 推动基层减负落地见效

云南红河发布  · 公众号  ·  · 2025-02-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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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泸西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通过破解“三个难题”明责、做好“三个减法”松绑、强化“三重保障”赋能,打出一套松绑减压和赋能增效的“组合拳”,全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


俯瞰泸西县城



破解“三个难题” 为基层明责定位



为基层减负,明责任是关键点。泸西县抓住基层减负矛盾突出点,通过明责履职、减负增效、协同联动,推动基层权责能匹配。


明责履职破解权小责大难题。 始终坚持自下而上、上下联动,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事项梳理,对实施的168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赋予县城所在乡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事项60项,赋予其他7个乡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事项51项。整合编办、政务、司法等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开展实地调研,摸底评估乡镇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建立健全乡镇权责清单制度,保留49项,新增1项,动态调整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33项,让乡镇行政职能权责相符,提升基层事务办理专业性。


减负增效破解责任转嫁难题。 制发《泸西县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清单》,形成7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细化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46条。清查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事项34项,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不应由村级党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64项。通过“一乡镇一策”分类制定《泸西县执行〈云南省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指引清单(试行)》,归类取消不应出具证明事项34项,减少比例达63.9%,各类不必要的业务台账、证明事项明显减少,村级工作开展更能遵循实际需求、更加契合乡村特色,人居环境整治、“一老一小”关爱、矛盾纠纷调解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得到高效推进。


乡村旧貌换新颜 来源:泸西县融媒体中心


协同联动破解“单打独斗”难题。 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熟、邻里相通、方便管理”的原则,建立县城建成区“一长多格、一格一员、一员多能”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整合城乡社区工作者、村民小组长、离退休干部、党员干部等基层力量,建立“全科网格”队伍,选聘1609名党员担任网格员,配强网格骨干力量。同时,整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强化网格员专业化建设,将105名持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编入网格员队伍,形成“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工作格局。


做好“三个减法” 为基层松绑减压



为基层减负,减负担是出发点。泸西县坚持动真碰硬、精准施策,把真正的额外负担找出来,在减标识牌子、减表格台账、减督查考核上下功夫,解决“超载运行”“马力不足”等问题。

减标识牌子。 组织宣传、民政、农科、妇联等部门,深入排查梳理村(社区)挂牌情况,及时清理应取消的标牌(标识),集中整治村级组织“挂牌乱象”,推动村级组织阵地“腾笼换鸟”。截至目前,严格按照“村级组织外部可悬挂标牌4块、标识2块”的规范要求,组织清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等村级组织外部不规范悬挂标牌、标识98块,全覆盖完成87家村(社区)342块外部悬挂标牌规范,取消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代办点、妇女之家等村级组织内部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没有实际效用的“空牌子”905块。


组织干部入户开展服务宣传工作 来源:泸西县融媒体中心


减表格台账。 精简各类表格和台账,推动常住人口、残疾人群体、低收入人群等各类村级基础数据共建共享,减少重复数据的上报。未经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级部门不得擅自要求村级组织填报表格、提供材料,更多地通过直观成果、群众评价来了解和评价村级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坚决杜绝“材料生花”“数字政绩”等问题,让村组干部跳出“填表报数”的桎梏,回归联系服务群众主责主业。

减督查考核。 建立督查检查考核备案制度,严控督查数量,防止“搭车”考核,实行动态监测,对未纳入计划清单的事项不得开展督查,将全县督查考核事项精减为25项。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推动各部门督查检查考核结果共享互用。



强化“三重保障” 为基层赋能加力



为基层减负,增实效是落脚点。泸西县坚持把“应减之负”和“应尽之责”贯通起来,推动更多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特别是村级下沉,在资金项目、待遇激励、人员力量等保障上做“加法”,让“大车”减负的同时,给“小马”赋能,保证“车马协同”。

强化资金项目保障。 精准对接国家和省州政策,资金项目优先向农村一线倾斜。2024年以来,整合项目资金1.17亿元,启动实施42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各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不断提高。


万寿菊产业让群众笑开颜


强化待遇激励保障。 持续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全县87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现“一肩挑”。印发了《泸西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落实执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居民小组干部务工补贴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由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3300元至3700元。村级组织实施“大岗位制”后,村“两委”成员享受待遇报酬人数由4人增加到7人,待遇报酬不断提高。

强化人员力量保障。 加强“头雁”建设和“归雁”回引,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双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基层治理专干力量,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目前,全县村“两委”干部大专以上学历比例提升至30.2%,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力量192名,165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下沉村(社区),累计完成44名基层治理专干选派,村级力量得到切实增强,极大提升了村组干部干事创业激情,释放了产业发展动能,产业发展有效带动11万余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务工,各类乡村文化活动明显增多,在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增强村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来源:《乡镇论坛》1月上 总第961期

未署名图片来源于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资料库

责编:吴明桔 龙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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