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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胤专栏 | “兰芳共和国”

风景读书  · 公众号  ·  · 2018-06-0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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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们讲了广东汕头澄海区的樟林港和红头船。这期专栏发出之后,我自己又陆续读了一些关于潮汕地区和东南亚华侨的文章,有了不少新的知识发现。在这里,我想跟您分享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首先要纠正上一期文章里,一个不太准确的说法。客家人从汕头出海下南洋,并不是在1860年之后才开始的,而是早得多。在明代之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和东南亚之间的海上贸易,就已经在进行了,而每逢朝代更替,也总会有人避难到海外——所谓海外,在当时主要就是指东南亚的各个岛国和群岛了。到明代晚期,由于中国人口增长到已经超出土地承载的极限,前往东南亚谋生的华人也就越来越多,并且开始对当地经济和文化产生了重要作用。在这些人之中,以海边的潮汕人、广府人和闽南人居多,同时也有跟随他们脚步而晚一步到来的客家人。


清朝乾隆年间,一个名为吴元盛的广东嘉应州人,因为谋划起义的事情泄漏,而不得不逃亡到了南洋的婆罗洲。嘉应州,就是现在的广东梅州市。而婆罗洲,即现在的加里曼丹岛,分属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文莱。吴元盛之所以逃到婆罗洲,是因为早前这里发现了金矿,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挖矿采金。当时的婆罗洲,分属于二十多个马来的移民王国。这些马来人发现,他们其实并不用自己千辛万苦地去挖矿,而只要把挖矿权卖给别人,就能坐收渔利。


这些别人是谁呢?主要就是中国沿海地区的穷人,包括离海岸线不太远的客家人。挖矿采金这份工作,不但又苦又累,还要冒相当高的风险,有钱人是不会去干的。我们这里说的风险,包括了三层。第一层风险是出洋,可能遭遇台风,导致海上事故。第二层风险是挖矿,可能遭遇塌方或山体滑坡,导致非死即残——如果是伤残,在环境恶劣的地方还缺医少药,结果也一定好不了。第三层风险是竞争,采金是要碰运气的,有人采得到有人采不到,采不到的一定会眼红采得到的,这地方又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状态,所以武力是经常要用到的手段。


穷人这个词,我用得也不太准确,因为他们从老家出发的时候可能还是穷人,但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就发了财。发了财的人回到老家,现身说法,又吸引了更多的人加入采金挖矿的队伍。 这些特别能吃苦的华工,渐渐地垄断了婆罗洲的采金业,成为唯一的矿工来源。 吴元盛和他的团队,也加入了采矿者的行列,他们还成立了一家名叫“聚胜”的公司,以便和其他人竞争。叫“公司”,显然是受了欧洲人的影响。中国本土的商业机构,在那个时候还没有叫公司的,经常是“某某行”,比如著名的广州十三行。 这个时候,华人在婆罗洲成立的采金公司,大大小小已经有几十家。这些公司都是由某一批同乡者联合成立的,和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公司很不一样,它们都在内部形成了非常独立的自治体,既孤悬海外,又相互竞争。


吴元盛有一个同乡下属,是我们罗家人,名叫罗芳伯。我的这位同宗老前辈,下南洋的时候已经虚岁35了,科举无成,心灰意冷,于是就跟着同乡漂洋过海,到婆罗洲来碰碰运气。他是个读过书、有文化的人,这一点很重要。要知道那个时候的东南亚,土著的文明水平和生产能力还是比较低的,欧洲人和中国人来到这里,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降维打击”,土著人对他们是没招架能力的。而在欧洲人和中国人之中,虽然欧洲人的武器要更先进,但是毕竟欧洲距离太远,来一趟很不容易,所以在人数上比中国人就差太远了。


罗芳伯画像


另外,相比于中国人,东南亚的土著也更不喜欢欧洲人。原因可能有三个:一是从人种上说,东南亚和中国沿海更接近,欧洲人更远;二是中国沿海和东南亚之间的来往,很早就开始了,欧洲人则要晚得多;三是欧洲人来东南亚的目的,就是为了殖民,而中国人没有殖民的想法,他们是为了谋生或者交易。由于这几个原因,东南亚的土著经常会联合起中国人,来一起抵抗欧洲人的入侵。而组织民间武装这事,潮汕人和客家人都是擅长的——关于这一点,别的就不必说了,只要看看他们建造的那种固若金汤的寨堡式大型民居,你就能想像得到。


在东南亚的中国人之中,一般是那些在家乡呆不下去的,才会甘于冒险,来到这么贫穷落后的地方谋生,所以他们大多属于没受过教育或教育程度比较低的人。像罗芳伯这样的文化人,在这些中国人之中就多少显得鹤立鸡群。


果然,没多久罗芳伯的声望就超过了吴元盛,他反而成为了吴元盛的上司。罗芳伯凭借他出色的领导能力,使得他的采金团队在众多采金队伍中脱颖而出,通过兼并掉其他多个华人的采金公司,而成为实力最强大的一家采金公司。可以想见,这一过程不会是和和气气,一帆风顺的,少不了使用丛林法则。拥有武力的罗芳伯,又通过帮助当地苏丹平定内乱,而获得苏丹赠与的大片土地。


1776 年(也可能是 1777 年),已经俨然成为一方霸主的罗芳伯,成立了 兰芳公司 。这个时候的 兰芳公司,管辖范围据说已经达到十几万平方公里。这么大的面积,加上前面讲到的独立自治体的公司体制,而且罗芳伯 又对外宣称实行 兰芳大统制 或者 兰芳大总制 ,这就 容易让人联想到:这好像是一个国家嘛。



实际上,现在的网上有很多资料,就是将兰芳公司直接称为了 兰芳大统制共和国 。还说他在立国之初,就派人回清朝觐见乾隆皇帝,请求清廷承认其为藩国,只不过被乾隆皇帝当作来历不明的 天朝弃民 ,予以断然拒绝。


兰芳公司印鉴

罗芳伯纪念馆


共和国这顶帽子,戴得实在太高了,难免不让人起疑。于是我又继续顺藤摸瓜地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给兰芳公司戴上这顶高帽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另一位本家老前辈 —— 罗香林先生。


罗香林,出生于 1908 年,广东梅州兴宁人,是我的正宗老乡。他于 1926 年考入清华大学史学系, 1930 年毕业,其后在多个大学和研究机构任职,于 1949 年全家移居香港。罗香林是中国近现代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民族学家,不过他最广为人知的头衔还是 客家学的奠基人 。他的《客家研究导论》和《客家源流考》,是影响非常深远的著作。流传至今的 客家五次迁徙说 ,就是他在上世纪 30 年代提出的。


罗香林先生还认真考证过罗芳伯的事迹。早在 1937 年,他就发表了论文《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兰芳大总制考》。 1941 年,他又在长沙出版了著作《 罗芳伯所建坤甸兰芳大总制考》。在这篇论文和这本书里,罗香林热烈称赞了罗芳伯,还将兰芳公司和美国进行了对比:


他说: 兰芳大总制与美洲合众国,虽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异,然其为民主国体,则无二也。


他还说: 晚近国人之言民主共和者,皆言此制远肇于美,近行于法,而不知先民亦有是举。


有罗香林这位史学大家做背书, 兰芳共和国 的名称和事迹就此传开了。这个说法之所以流传得如此之广,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当时的中国人特别需要民族主义这一剂药了。 1937 年,正值卢沟桥事迹,日寇正式入侵华北。 1941 年,罗香林在长沙出版了《兰芳大总制考》一书。这个时候的长沙,正在遭受日军的炮火。还有,别忘了在抗日的广阔阵营中,除了正面抵抗的国军和在敌后开展游击战的八路军,还有很多踊跃捐款捐物,甚至弃学弃职回国参军的华侨子弟。罗芳伯这个从华侨历史中挖掘出来的人物,对于华侨们来说,更是一个可以极大地提高他们地位和声誉的大英雄。


事实上,兰芳公司的体制,更像是从天地会演变而来的。罗芳伯担任总厅大哥,有一位总厅副头人协助管理公务;下属各地,有一位副头人及尾哥、老大共同管理。罗芳伯临终前还立下遗嘱,兰芳公司的总厅大哥只能由嘉应州本州人氏担任,总厅副头人由大埔县人担任,公司管属各地头人可从嘉应州各县人氏中择贤而任;这些人还必须是从中国直接来的人,而不能是海外出生的 侨二代


罗芳伯之墓


罗芳伯定下的规矩,在他去世之后的几十年里,得到了比较忠实的执行。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几个继任者都是罗芳伯的拜把子兄弟。这样一种机制是很难长久的,等拜把子兄弟这一代人过去,下一代人必然无法接续。实际上都不用等到下一代。在 1822 年,也就是罗芳伯去世之后的第 27 年,就任第六任大总制的刘台二,这已经是罗芳伯结拜兄弟中最年幼的了。他就是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支持下,才得以上任的。也正是从他开始,兰芳公司的首领都要接受 甲大 的荷兰封号。这标志着,兰芳公司已经丧失了独立地位,并且至少在名义上已经成为受荷兰东印度公司管理的机构。其后的兰芳公司, 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步步进逼下,一点一点地让出更多的自主权,直到1886年彻底消亡。


我们今天回看兰芳公司这段一两百年之前的历史,难免会有居高临下的俯视感。平心而论,作为海外谋生的华人,能够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掌控住一块面积不算小的地域,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甚至值得骄傲的事。正如高伟浓教授在《婆罗洲淘金记》中所说:“近代的婆罗洲不复是古代的婆罗洲,这道分水岭是用华人矿工的血与汗划就的。他们的努力带动了当地其他华人行业的发展,从而连锁性地带动了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华人公司要开金矿,就要进行基础建设,辟丛林、修道路、建港湾。为了保障生存需要,解决填肚子的问题,就要兴农业,种植各种农作物以保障自给,还要饲养牲畜家禽, 以保障饮食结构平衡。华人矿业也促进了近海渔业的发展。今日西婆罗洲道路四通八达,良田万顷,都是那个时候开辟的,这是华人矿业的副产品和历史贡献。”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舰队


在看到 兰芳共和国 的故事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映是想到了金庸先生的《碧血剑》。《碧血剑》的结尾是这样的:


袁承志心想寄人篱下,也无意趣,忽然想起那西洋军官所赠的一张海岛图,于是取了出来,询问此是何地。张朝唐道: 那是在渤泥国左近的一座大岛屿,眼下为红毛国海盗盘踞,骚扰海客。


袁承志一听之下,神游海外,壮志顿兴,不禁拍案长啸,说道: 咱们就去将红毛海盗驱走,到这海岛上去做化外之民罢。


随后,袁承志率领他的一帮粉丝 远征异域,终于在海外开辟了一个新天地。


当年读《碧血剑》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对金庸先生给袁大侠安排的这个结局,是既感浪漫,又觉惆怅。 现在看到了 兰芳共和国 的事迹,我不由得把罗芳伯和袁承志这两个人物给联系了起来。原来,金庸先生的小说并不是凭空杜撰的,而海外移民的生活,也远比我能想像的更为多姿多彩。


今天就到这里,下期再见。


参考文献:

1、罗香林,《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兰芳大总制考》;

2、罗香林,《 罗芳伯所建坤甸兰芳大总制考》;

3、高伟浓,《罗香林对中外关系史的华侨史的研究》;

4、高伟浓,《婆罗洲淘金记》;

5、袁冰凌,《罗芳伯与西婆罗洲的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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