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增强他们选择意愿,这是值得思考而且需要相关部门长期努力的事。
房票安置对于房地产市场、城市更新有着去库存、降低旧改成本、增加旧改效率等等优势,但相关部门也要明白,这些都是在城市、行业层面的意义。
如果房票安置,能切实帮助村民以更低成本改善生活质量,他们自然愿意配合以及尝试。
再说得浅白些,想叫马儿跑,又不想马儿吃草是不可能的。
让村民选择房票安置前,相关部门和房企是不是应该尽量让利给村民,譬如提高选择房票的奖励,房源超市里的楼盘能释放更大折扣。
今年以来,二手楼市持续下行,
目前用房票买新房,远没有拿现金买二手房划算。
要知道,无论是本身的价格,还是优惠让利幅度,二手房都比新房更具有优势。同一板块,单价价差很可能在20%以上,远比房票补偿奖励机制更高。
也就是说,假设村民选择现金,购房选择更多,门槛必然更低。
因此,就算村民在拆迁后真的考虑买房,房票也算不上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况且,这里面还涉及了房价预期的问题。
国人置业,向来买涨不买跌。房价涨得越快,入市步伐越快,反之房价跌得越久,越是观望。
所以在此之前,
可能有部分村民计划,选房票后一边看一边等,
伺机而动。如果市场向好,那就用房票来购置或者转让;假设市场下跌,那就等着,等到最后房票到期兑换现金,还能买更便宜的房子。
毕竟有效期18个月,有的楼盘相隔一年,价格都打打九折了。
而如今取消兑付现金,再没有这样的操作空间了。
可以预见,接下来村民选择房票安置的意愿只会比之前更低。加之
房票安置全凭自愿,最终房票安置很可能既达不到当初去库存、降成本的目的。
甚至,落得一个骂名,影响村民与旧改主体、相关部门之前的关系。
对于最新的房票使用规则,各位又是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