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类
社
会
诞生过很多
古
老
文明
,
但
若论哪一个
对
现代
人
的影响
最为
重大
,答案
只有一个
,
那就
是
“
古罗马”。
一个强敌环
伺的蕞尔小国,
在短短两三百年内
,
使地中海
变成内海,
让
混凝土建筑遍及亚欧非三洲。
“
条条大路通罗马
”
,
如今
已成为
家喻户晓
的
名言
。
事实上,除了这些看得见的“征服”,罗马还有很多看不见的“征服”。
即便在罗马衰亡后,仍然影响着历史,乃至现代文明。
所以思想家耶林才会说: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武力,
第二次靠宗教,第三次靠法律
”
。
事实上,
这
些看不见的
“
征服
”
,
不是
耶林
所说
的
三次,
而是四次
。
人类历史上有过很多政治制度,固然都有其优点,但也都有根本性缺陷,无法带来长治久安。
君主制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绝对权力带来绝对专制,夺权时尤其血腥动荡。
贵族制可以防止统治者大权独揽,但常常形成割据、利益集团,导致社会阶层固化;
民主制可以保证权力
和平过渡
,但决策成本高,不适合小国,更无力抵御外来侵略。
而罗马人在公元前509年推翻暴君统治后,史无前例建立起一种全新的混合政体——共和制(republic)。
实行选举并有任期限制的执政官,可以快速响应抵御侵略;
由贵族精英终生任职的元老院,主导着国家内政外交;
平民通过公民大会和护民官,参与国家治理。
这实际上是最早的分权制衡、多元共存的政治制度。既保持了正义与和平,又能让被征服的外族人,获得平等的公民权。
学者赵林在《
古罗马帝国的辉煌
》一书中,大赞共和制度——共和制度融合了君主、贵族和民主的精华,也克服了三者的缺陷。
尽管共和制后来走向衰落,但是其基因仍然流传下来,经思想启蒙、欧美政治革命后成功复活,最终成为现代政治的主流:
美国国父们是最忠实的“罗马共和粉”,仿照罗马共和设置了
三权分立
的制度架构。
如今即便是最专权的国家,也以“共和国”三个字为荣。
所以说,罗马用政治制度征服了“世界”。
▌二:拉丁语
哈耶克说,语言是人类思想的家园、行为的指南;我们思考和交流,知识的代际传递,都必须依靠语言文字。
相比武力征服和经济利益,语言文字的影响更加强大和深远。
古罗马的拉丁语,就是这样一门影响深远的语言。
拉丁语本是一种意大利方言。在罗马帝国扩张过程中,拉丁语吸收了希腊、埃及等地的语言,逐渐成为一种语法严谨、词意清晰、发音简单的语言。
随着罗马帝国的进一步过大,拉丁语传播到整个欧洲。
罗马帝国崩溃以后,拉丁文不仅没有衰败,反而成为更广泛、更正式的通用语言。
直到17世纪,西方的几乎所有宗教典籍、官方文件、学术著作,都是以拉丁语写成。
比如基督教最早的“圣经通俗译本”,古罗马的
奥古斯丁
、中世纪的托马斯,以及意大利的伽利略,英国的牛顿,法国的笛卡尔,德国莱布尼茨……都使用拉丁语,而不是本地的母语。
甚至到了今日,科学界对动植物的命名,仍然延续着拉丁文的传统,很多正式文本使用拉丁数字,才更显正式与官方。
不夸张地说,一个西方人不懂拉丁文,就像中国人不懂文言文一样可怕。
所以说,罗马用语言再次征服了世界。
▌三:罗马法
若论古代文明中,法律体系最庞大、最完善的国家,一定是罗马。
罗马文明诞生之初,就非常注重法治。
从《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法典》,罗马法经历了上千年的修补完善,形成了一套严密、清晰、完整的法律体系。
政治学者李昀在《罗马史纲》一书中进一步认为,罗马法最显著的特点,
就是保障人权。
在公法之外,还有《民法》等私法,为公民的婚姻、财产主持正义。
反观其他古代国家的法律,几乎就只有刑法打击,普遍漠视人权。
比如,东方国家主张刑讯逼供,
迦太基烧死婴儿祭祀
。
更为重要的是,罗马法首创了“无罪推定”等程序正义,其法官、律师制度,还有法学教育,都被后世完整继承。
中世纪结束之后,西方能够异军突起,得益于教皇革命对罗马法复活。
1802年拿破仑颁布的《民法典》,其实是对罗马法的继承。
罗马法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如今已扩散到全球。法人、人权、物权这些概念,早已成为现代人法治生活的必备用词。
2020年中国颁布第一部《民法典》,更是罗马法推动世界文明的明证。
托克维尔说,只有宗教和爱国主义,可以使人们朝着同一目标前进。
作为人类第一大宗教,基督教对现代文明的作用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