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119号),批复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同一日,《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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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简称《总体方案》)
也出台了。
从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到《总体方案》的出台,
中央支持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路线图已经越来越清晰。
而在上个月,《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组建,成为“文化大部制改革”中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这一大刀阔斧的举动又将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在海南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前,经过两度扩容,我国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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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格局。相比此前已经设立的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试验区有什么不同之处呢?最大的惊喜和亮点在哪里?从4月的《指导意见》到最新的《总体方案》,对于海南旅游业而言,政策的含金量到底有多足?又该如何把这一波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发展契机呢?
新旅界分别与中国旅游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院长厉新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教授魏翔、
青岛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张言庆、海南旅游研究所所长杨哲昆聊了聊,听听他们如何从旅游的角度分析和解读海南自由贸易区的《总体方案》,
以下内容根据文字或语音采访整理而成:
厉新建:旅游业依然承担着建设自由贸易港首位主导产业的任务
日前发布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指出的到2020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阶段任务、为2025年初步确立“自由贸易港制度”和2035年建立更加成熟的“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奠定重要基础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阶段性战略任务的工作部署。
从旅游的角度看,虽然表面上与旅游直接相关的内容不是很多,但并不能因此觉得旅游的地位受到影响,
旅游业依然承载着《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的作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首位主导产业的光荣任务。
作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而非“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体方案,这次《总体方案》在《指导意见》对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进行系统战略部署的基础上,
主要在邮轮旅游发展相关问题、文化演艺以及医疗旅游、航空支持等方面有了很多新的突破,
这些对海南未来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在2009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积极发展邮轮产业,建设邮轮母港,允许境外邮轮公司在海南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服务业务。研究完善游艇管理办法,创造条件适当扩大开放水域,做好经批准的境外游艇停泊海南的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海南开通跨国邮轮旅游航线,支持三亚等邮轮港口开展公海游航线试点,加快三亚向邮轮母港方向发展。放宽游艇旅游管制。”
而这次《总体方案》中则进一步明确指出“支持邮轮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依法拓展东南亚等地区邮轮航线”、“研究支持三亚等邮轮港口参与中资方便旗邮轮公海游试点,将海南纳入国际旅游‘一程多站’航线”、“积极支持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15天入境免签政策”、“简化游艇入境手续,允许海南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实施琼港澳游艇自由行。”
这些新的政策都是对以往海南有关改革思路的具体细化,对于海南发展邮轮游艇旅游的发展都是重大利好,其中尤以“中资方便旗邮轮公海游”最具想象空间。
此外,“开展外籍邮轮船舶维修业务”以及“建设邮轮旅游岸上国际配送中心,创建与国际配送业务相适应的检验、检疫、验收等海关监管制度”等措施,则是对三亚打造邮轮母港很大的政策支持。
《指导意见》中规定“允许外资在海南省内经批准的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而这次《总体方案》则明确指出“允许设立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中方控股)”;《指导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应用,制定支持境外患者到先行区诊疗的便利化政策”。这次《总体方案》则明确“依托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大力发展国际医疗旅游和高端医疗服务,对先行区范围内确需进口的、关税税率较高的部分医疗器械研究适当降低关税”、“建设一流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为出入境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旅行医疗服务。”
这些都是对以往文件中政策性思路的措施化落实、细化。
此次《总体方案》中还有两处两点,那就是将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联系在一起的有关描述,即“支持‘一带一路’国家在海南设立领事机构”、“推动海口、三亚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这既是对《指导意见》中“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中有关 “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落实,对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更是意义深远。
客观上看,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面临着很多周边海岛旅游的竞争压力,
这次《总体方案》明确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海南岛全岛”,这既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提供了足够的战略纵深,同时也给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增加了不小的现实困难。
如何有效地抓住当前的关键性和引领性的政策突破,通过深化改革再为海南旅游深化发展、优化发展、优质发展提供“制度红利”,是现实的课题。
《总体方案》对邮轮游艇旅游发展的发展政策以及一系列管理权限下放、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的打造和多项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举措,很好地解决了这个课题,对海南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邮轮旅游、医疗旅游、国际会展、商务旅游等方面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其中尤以“第五航权”的开放最具想象空间。
当然,海南在建设“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消费胜地”征程中,
也需要妥善处理好背靠13亿潜在消费市场和吸引高质量国际旅游消费之间的关系,需要处理好国际化的客源结构和国际化的管理服务能力与水平之间的关系
,好在海南有足够的资源条件和地域空间来容纳庞大的国内旅游消费和可观的国际旅游消费,《总体方案》的诸多政策创新和改革举措具有很强的协同融合性,期待着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美好未来。
魏翔:旅游业界要保持清醒和冷静
《总体方案》基本符合之前民间对自贸区设立的预期。要说到惊喜,也是绝对有的,
体现在《总体方案》对外开放的深度以及对外开放的力度是空前的。
它应和了刘鹤副总理之前在对外表述中提到的,我们在对外开放中会有令人惊喜之举。这一次的开放力度非常大,这一点是超预期的。
原来我们预期的对外开放,是在传统的要素市场上,比如说资本的开放和技术的开放。
但是这一次我们看到两个全新的要素市场在全国率先开放,那就是人力资本要素和制度要素。
制度要素主要表现在我们对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制度安排上的开放化和透明化。这两点的要素开放,可以说都是令人惊喜的。
但我希望旅游业界对这个《总体方案》保持清醒和冷静。短期内这个《总体方案》对旅游业是一个利空的方案。
我们旅游业最大的短板是软件服务和服务质量,包括人力资本。《总体方案》如果真的落地,打开国门,允许外资进来的话,短期内一定会冲击当地甚至全国的旅游市场。从这一点上来看,旅游业应该保持清醒的姿态。
但是反过来看,中长期又是一个绝对的利好。
海南,包括云南在内的旅游大省长期以来没有打破旅游内部结构升级的两块坚冰。哪两块坚冰呢?正如我们刚才提到的,人力资源和制度创新。
这一次海南省没有从旅游的硬件以及旅游的资本技术上来发力,而是从国内旅游最短板的地方开始发力。我想,如果《总体方案》能够顺利落实,换来旅游业在跃迁过程中的阵痛的话,海南省旅游业很可能出现涅槃般的变化,进入国际旅游经济体第一集团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利好。
关于《总体方案》提到的支持邮轮旅游、医疗旅游,
我要第二次谈到,希望岛类的旅游业,对此保持清醒和冷静。
从本质上来说,这对旅游业本身也不是一个新的利好关系。纵观《总体方案》和未来海南省的总体定位,旅游业虽然是一个战略产业和支柱产业,
但《总体方案》传递了明显的信号,那就是生态、高科技和服务贸易将是未来海南对外开放的排头兵。
旅游是一个非常好的撬动工具。但是旅游在这个格局中,不需要也不应该妄自尊大,认为自己是最主要的撬杆。恰恰当我们弄懂了旅游的经济规律的时候,我们会知道,旅游实质上的是一个良好的工具,不管是旅游外交、旅游贸易,还是通过旅游来撬动服务升级和人力资本提升。但是旅游并不需要成为这个杠杆的源头或者本身,
所以对于岛类旅游业的这几个业态而言,我认为应该紧紧地围绕刚才提到的海南的主导产业,做好服务、宣传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