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唐睿晴(广东钦达律师事务所)微信号:12423940
2020年12月21日,河南南阳李先生在餐馆吃饭时,看到了崂山啤酒拉环上的中奖信息,拉环记载:“叁圆换购青岛原酿500听”“兑奖截止日2021年6月30日”。
李先生找商家(新闻未表明是哪个商家,笔者判断应为餐馆)兑奖,告知活动时间已经结束。后来崂山啤酒回应称,换购没有过期,任何售有崂山啤酒产品的地方都可以兑换。同时,崂山啤酒解释道,500听是指500毫升,并不是指500罐。
这一解释可谓语出惊人,网友们瞬间炸锅,纷纷通过评论进行吐槽、调侃与质疑。下面,笔者将就此事进行法律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崂山啤酒这一换购活动,
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
笔者认为,
崂山啤酒的换购活动,属于法律上的要约行为。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将要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应当具体确定,且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崂山啤酒的换购活动,清晰写明了换购的物品、价格、及交易期限,内容具体、确定,
已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表达了与中奖者订立买卖合同并按活动内容履行合同的意思。
若中奖者凭拉环前往活动地点,支付了相应费用,属于对要约予以承诺,崂山啤酒与中奖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崂山啤酒应当按约定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其次,则是这个事件的核心问题,即3元换购的,究竟是500听(罐)啤酒,还是500毫升啤酒,这涉及
民法中意思表示解释的问题
。
所谓意思表示,通俗来说,则指表意人内心所想的外在表达。
崂山啤酒作为活动的表意人,在箱体及瓶罐上印着“加3元换购青岛原酿500ml壹罐”,在拉环内印着“叁圆换购青岛原酿500听”,很显然,崂山啤酒的意思表示在此出现了矛盾。
其500ml即500听的解释,甚是牵强,让人无法接受。崂山啤酒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一个法律问题,需要运用法律规则,对崂山啤酒的真实意思进行分析、解释,确定在两个矛盾的表达中,到底哪一个才是崂山啤酒的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该条规定,对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应当尊重文字表达的客观意义,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同时兼顾表意人的主观本意,做到主客观相结合。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因不存在相对人,则仅以表意人的主观本意为准。
上文分析到,崂山啤酒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中奖者属于要约相对人,应当适用142条的前半段对崂山啤酒的真实意思进行解释。
笔者认为,崂山啤酒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是
3元换购500毫升青岛原酿啤酒
,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箱体及瓶罐上印刷的兑奖内容,更为详尽完整,应为正式要约,拉环仅是兑奖凭证。
瓶罐上印刷的内容,是崂山啤酒真实意思对外最直接的表示,上面印刷着换购价格、中奖率、所兑换的啤酒种类(青岛原酿)及规格(500毫升)、可供兑换的啤酒总数量、兑奖方式、活动区域、活动期限、咨询电话,是一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完整的要约,
应视为崂山啤酒要约的正式体现。
从这份要约可以看出,含有中奖字样的拉环仅仅是兑奖凭证,其印刷内容在法律地位及效果上都次于箱体及瓶罐的内容。因此,在考虑崂山啤酒的意思表示时,不应当首先考虑拉环上的字样。
第二,崂山啤酒后续的回应,可以与瓶罐内容相呼应,印证崂山啤酒的本意。
崂山啤酒发布微博回应,外包装箱及罐体上有明确解释,换购的是500ml啤酒,而不是500听啤酒,并在后12月22日发布的声明中解释拉环上的字样系印刷错误。
第三,若认定崂山啤酒的本意是换购500听啤酒,不符合常理。
从崂山啤酒的立场出发,换购500听的啤酒,明显不符合理性经济人的选择,也不符合商人本质。崂山啤酒的换购活动,本质上是一种促销,希望以较低的价格,售出更多的商品。任何一个正常、理性的人,在面临选择时,都会保护自己的利益,选择自己的风险最低、损失最小的方案。3元换购500听啤酒,是任何人听了或多或少都会心中起疑的方案。
崂山啤酒作为商事主体,以营利为目的,会做出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商业决策吗?
第四,中奖者在此次事件中,并不存在需要保护的信赖利益。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中奖者还未对崂山啤酒的要约进行承诺,双方之间未成立合同关系,中奖者并未支付任何的对价。在此阶段,交易没有产生,不需要考虑中奖者的利益及交易安全。
从活动目的来看,崂山啤酒的促销活动是为了让中奖者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啤酒。
只要对崂山啤酒本意的解释,能实现对中奖者予以优惠的目的,就应该在解释的过程中考虑崂山啤酒的利益。
如果3元换购500毫升啤酒,确实是优惠活动,也不存在抬高原价等欺诈行为,就应当将此认定为崂山啤酒的真实意思。如果将3元换购500听啤酒认作是崂山啤酒的本意,相较之下,中奖者捡了大便宜,商家因为自己的失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有让中奖者利用别人的错误扩大获益之嫌,不利于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有失公平。
从中奖者的法律主体地位来看,法律默认中奖者是理性的商事交易主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有着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当知晓瓶罐上印刷的内容与拉环上的内容相矛盾。基于这一逻辑,中奖者应当对此事怀有警惕心,主动询问相关情况,以降低交易风险。
综上,笔者认为,崂山啤酒的本意是中奖者可以凭拉环的中奖字样,以3元价格换购500毫升的青岛原酿啤酒。崂山啤酒作为商家,出现这样的失误,确实具有过错,有损自己的商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