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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奸自己算犯法吗?” 月涨400万粉丝的刑法老师,太上头了!

场库  · 公众号  · 电影  · 2020-04-10 21:15

正文


这 是 场 库 的 第 2418 部 每 日 一 片


从B站小透明到坐拥400万粉丝的UP主,需要多长时间?

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刑法界赫赫有名的“段子手”罗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

只需一个月。


从3月9日空降b站到今天为止,他已经成为了拥有400多万粉丝的“大佬”。

虽然目前在B站仅有13条视频,却几乎个个破百万播放量。

简单的自我介绍,观看量高达700多万次。

随口说的一句话,都能在微博超万人转发。

甚至连他讲的每一个案件背后假设的嫌疑人“张三”。

都有了专门的微博账号。


我们总说当下是娱乐至死的时代。

可在他的视频下,不止有专业准备法考的学生,也不只有来蹭课的其他专业的同学,还有从事各行各业的人。

这些年轻人突然不看娱乐八卦,开始迷上了他讲述的刑事案件和枯燥的刑法知识。

如果你还没看过,不要紧。

下面的视频便汇总了罗翔老师上课时的列举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是灵魂的拷问。

如果你看过,也没关系,毕竟普法之路任重道远,可以再复习一遍嘛。

罗翔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让年轻人沉迷学习不可自拔?

看完视频,你会有答案的。



我强奸我自己算犯法吗?”


我想大部分人可能和V姐一样,在看罗老师的视频之前,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已会对枯燥的法律条文产生兴趣。

很多人最初入坑的原因很简单。

因为罗老师每次讲解的案件都太上头了。

在他的视频里,总有一个“法外狂徒”张三,每天都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带我们打开了知识的禁区。

比如最经典的那个案例:

我强奸我自己犯法吗?



甲乙两人是室友好闺蜜,结果俩人闹了矛盾。

甲怀恨在心,于是从网上花钱找了个大哥,去强奸她的室友乙。

当天晚上,趁黑出动的大哥跑来寝室准备动手。

结果因为乙不在寝室,大哥错把甲当成了乙给强奸了。

于是整件事就变成了,甲掏钱雇人强奸乙,结果到头来把自己给坑了……

那么这件事里甲到底犯了什么法?

答案:强奸罪未遂。

那如果甲去报案怎么算?

罗老师意味深长的摸了摸下巴,停顿片刻:

这个叫自首……


有伏笔、有高潮,抑扬顿挫,甚至连梗都埋好了。

也难怪有人说,听罗老师讲刑法,像是在听单口相声。

的确是。

别看罗老师总是一本正经的讲着各种案例,但讲着讲着就段子横飞,金玉名言张口就来。

他讲过一个关于“贪污2.3亿为什么还不该被枪毙?”的案例。

事件是这样的:

1998年深圳某个人在短短三年之内贪污公款2.23亿,包了8个二奶。

其中八奶跟了他一年,就拿了2000多万。

听着是不是觉得不敢相信,心中无闻杂陈还有点愤愤不平?

罗老师也是这么想的:

“一天得赚八九万,这种赚钱的速度大家想不想做他二奶?你发自内心地问问自己想不想,老实说我是想的!”

还有09年湖北的邓玉娇案,一个修脚女工在娱乐城被几个邓姓公务员用钱砸。

他愤慨:

“这人坏透了,居然用钱砸人,怎么不砸我呢?!”

一边说还一边噘嘴。

好像真的羡慕嫉妒人家一样。

讲到过去在中国法律史上存在的流氓罪。

为了让大家知道流氓罪是一项重罪时,举得例子现在看来简直让人瑟瑟发抖。

最后罗老师还很认真严肃地说:

“大家审视一下自己的生活和手机,如果今天还有流氓罪的话,在座的多少同学是要判死刑的呀!”

而且罗翔老师不光口条好。

多看几个视频,你还会发现罗翔老师的旁支知识也非常丰富。(严肃)


并且很懂年轻人的喜好。

他讲案例,常常让你觉得好像监视了你的生活。

比如:“看小黄书会被处罚吗?”

“用望远镜看女生宿舍构成犯罪吗?”


更有些离奇的,你只敢在脑内想想的事,罗翔老师也会专门拿出来用法律知识一一分析。

比如:

“狗咬我,我把狗咬死了属于正当防卫吗?”
“偷毒品算盗窃吗?”
“我让你杀我,你能不能杀了我?”


“没想到强奸了女装大佬,怎么定罪?”

“趁女孩洗澡把她的财物衣服都抢走,算抢劫吗?”


永远不变的蓝色背景,一个个看似不可思议的案件,以及每个案件背后,那个被戏称为法外狂徒的犯罪嫌疑人张三。
严肃的法律知识却用接地气的说法讲述,这样的上课方式难怪大家会上头。
但是,就像罗老师在微博上说的“希望同学们以严肃的心态学习法律”那样。
罗翔作为政法大学教授,所上的课也绝不仅仅只有“相声”而已。


“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

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教书育人,传授法律知识,罗翔是认真的。

别看他总用最浅显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但每段视频最后,都会上升到哲学和法律的本质

而那些幽默的段子名句背后,也都可以看出他对法理和人性思考。


还记得文章开始那个邓宝驹贪污2.3亿为什么还不判死刑”的案例吗?

如果搁在微博,邓宝驹早就被网友云判死刑了。

而在谈到最后为什么这位巨贪没有判处死刑时,罗翔说:

“犯罪是可怕的,但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

根据刑法,邓宝驹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即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贪污罪,只能定职务侵占罪,(最高15年有期徒刑)

他在视频中说过很多次,我们是法治社会,不是人治社会

刑罚轻则剥夺公民的财产自由,重则剥夺公民的生命。

而人组成的任何机构天然有败坏的倾向,因此一定要对权力加以最严格的约束。


当有人问为什么律师要给坏人做辩护?

他反问:

“如果有一天,你也成为了被告人,你是否希望律师为你做辩护?”

你说自己是清白的,如果没有人相信你怎么办?你是被冤枉的,但舆论不相信你怎么办?


律师的使命是什么呢?
律师的使命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这样的说法不严谨。
律师真正的使命和价值是——
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追求法律的正义。

当有人问为什么不能给强奸犯等罪大恶极的人处以极刑?
他说道:
为什么要惩罚一个人?因为他犯罪了。
但如何惩罚他?
要把他当做人来惩罚。
如果那些性犯罪者真的被物理阉割了,那么我们就没有把他们当做人,而是当成了一个随意拆卸的物件。

所以,再往下延伸我们会明白——

我们惩罚犯罪分子,也要把他当作人来尊重。
死刑,就是对理性犯罪人的尊重。
法律,归根到底是人的法律。
法的威慑力,不在惩罚有多严酷,而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前段时间韩国N号房事件引发热议,他站出来说:
“为什么这类恶心的案件总是会发生,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人们有没有学会去尊重他人。
一个尊重别人的人,就不会把他人作为玩物,一个尊重人性的人,同样也能够尊重自己,而不会沉溺于这些败坏低级的趣味之中。
法律应该给予女性更多关心和关爱,作为男性,也应该发自内心的去尊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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