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工人日报
3月15日,人社部召开会议,要求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表示,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后备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
近年,技能人才缺口巨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屡提“工匠精神”,人社部专门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未来几年,技能人才迎来利好,当属无疑。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李守镇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指出,在日本,整个产业工人队伍的高级技工占比40%,德国则达到50%。而我国,这一比例仅为5%左右,全国高级技工缺口近1000万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2017年人才蓝皮书《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4)》指出,我国高级技工缺口高达上千万人。而10多年前,有关部门针对60家企业所作的调查显示,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师比重仅占0.1%,技师和高级技工也仅各占1.1%和6.1%。
2015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545所,其中,技师学院434所,在校生322万人,就业率达到97.4%,骨干院校就业率达到10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明确: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2016年12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高技能人才座谈会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指出,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和优秀代表,是创新技术技能、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6年3月17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公布;3月21日,《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纲要和《意见》明确,要在薪酬、落户、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纲要指出,要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同时,《意见》中也有类似表述:“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纲要明确,保障人才以技能要素参与利益分配,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强化对人才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而《意见》则提出了具体措施,要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
纲要提出,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同时,纲要也要求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
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把深化校企合作作为提升技工院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继续强化招生工作,依托技工院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在研究制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等相关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技工院校的政策需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训练院、职业培训包等改革试点时,要把技工院校作为“试验田”;
进一步完善条件保障,完善生均拨款政策,落实各项建设项目,实施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2016年12月印发的《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则明确:
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技工院校重点教学内容,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
坚持高端引领,提出大力发展技师学院、实施技工教育高端引领计划,着力培养大国工匠;
首次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明确技工院校比照同层次职业院校标准落实经费。
怎么样?转换思路很重要!为成就大国工匠精神努力吧!
同意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