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浙江老板!
距离2020年度企业年报公示
只有7天啦!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0年度报告。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4点。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4点。
衢州市场主体因实行滚动年报试点,年报时间为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除海关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进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选择“浙江”,进入年报系统年报。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使用微信端“市监联连”微信公众号或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等方式报送年报。
微信端唯一个体户年报通道是“市监联连”公众号。
企业联系人(联络员及主要负责人)信息请如实填写,联系人电子地址将作为企业重要文书送达的电子地址。※ 如企业信息为自动读取(可能是上次填报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调整并确认,以免校验不通过耽误企业年报。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
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除报送原有市场监管部门年报信息外,还应报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