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江中游发现的17 座史前城址,具有明显的空间分布规律,它们由长江和汉水分割成三个相对集中分布的区域,并沿江汉湖盆和洞庭湖盆边缘形成新月形的空间分布格局,这一区域与史前遗址的分布密集度及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发达程度高度契合。根据城址自身的规模、面积、附属聚落及控制区域,形成超级城址—大中型城址—小型城址—普通聚落四级聚落等级体系,类似于“都—邑—聚”的结构模式。分析城址聚落群内部结构,则可分为核心圈层、控制圈层、势力范围三圈结构体系。这种以城址为核心的四级聚落等级体系和圈层结构,反映了长江中游地区已经迈入了文明的门槛,并超越了方国(酋邦)阶段,进入了王国文明阶段。
一、前言
城址作为一种体量宏大、结构复杂的聚落形态,它的产生,是人类社会聚落形态演变过程中划时代的进步和创造性发明。目前在中国,有五个相对集中的史前城址群区域———即长江中游城址群、中原城址群、北方草原地带城址群、海岱城址群、成都平原城址群。另外,长江下游杭州湾的良渚遗址也经考古证实为一座规模巨大的史前城址。对这些城址的研究,是学术界长期的热点,围绕城址的重大学术课题和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层出不穷。
以上城址群以长江中游出现的时代最早,延续时间最长,也是发现数量最多的区域之一。迄今为止,长江中游已发现了至少17座史前城址(图一),分析其空间结构,具有明显的分布规律。且该区域的城址聚落形态的演变经历了从环壕聚落—简单城址聚落—复杂城址聚落—聚落等级分化的复杂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伴随着长江中游史前文化出现高度的整合及扩张,以石家河城址超级聚落为中心的历史趋势逐渐形成。超大型城址、大中型城址、小型城址及普通单体聚落的并存,表明很可能在长江中游地区已经出现了超越血缘的分层控制体系,初步具备了“都—邑—聚”的结构模式。这种结构模式所反映的社会阶段和文明形态是值得特别关注的问题。
图一 长江中游史前城址空间分布图
1.天门石家河(含谭家岭) 2.天门龙嘴3.天门笑城4.应城陶家湖5.应城门
板湾6.孝感叶家庙7.安陆王古溜8.黄陂张西湾9.沙洋城河10.沙洋马家
垸11.荆州阴湘城12.公安鸡鸣城13.澧县城头山14.澧县鸡叫城15.公安
青河16.石首走马岭
二、环江汉湖盆和洞庭湖盆的新月形空间结构
长江中游发现的史前城址,其形成年代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大溪文化——油子岭文化时期,长江中游—南—北各发现一座城址。其中城头山城位于长江以南的湖南澧县,也是目前中国发现的时代最早的城址,被称为中华第一城,兴起于大溪文化第一期,至石家河文化时期废弃。龙嘴城位于汉水以北的湖北天门,存在时间较短,兴建于油子岭文化早期,在油子岭文化晚期废弃,被谭家岭城(石家河古城前身)所替代。第二阶段,以屈家岭文化早期谭家岭城的兴起为发端,至石家河文化晚期,共发现了15座史前城址。观察长江中游已发现的17座史前城址,除了大悟土城位于湖北北部与河南信阳交界处,其他16座具有明显的空间分布规律,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由长江和汉水分割,形成三个相对集中分布的区域(图二)。一是洞庭湖西北部、长江南岸(以下简称第一区域),共发现5座。主要分布在湖南澧县和湖北公安,为湖南澧县城头山、鸡叫城、石首走马岭、公安鸡叫城、青河。二是汉水以西、长江以北区域(以下简称第二区域),共发现3座,主要分布在湖北荆州和沙洋,为荆州阴湘城、沙洋马家垸、城河。第三个区域是汉水以东的江汉平原北部、大洪山以南和以东(以下简称第三区域),呈明显的东西向带状分布,共发现8座。为天门石家河、龙嘴、笑城、应城门板湾、陶家湖、安陆王古溜、孝感叶家庙、黄陂张西湾。
图二 新月形城址分布轴线图
2.新月形的空间分布格局。如果我们把已发现的除土城外的16座史前城址用线连起来,大致呈明显的新月形带状分布格局(图二)。观察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构成区域的地形地貌,这条新月形带状区域也是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的宏观地貌分界线,海拔高度大约30~50米,大多为平原低岗地貌,属于大洪山、荆山、鄂西山地、武陵山向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延伸的结合部,带状内侧为江汉和洞庭湖凹陷盆地,地势低平,湖泊、河流沟渠纵横交错,大部分地区现在和历史上多为水网沼泽地带,新月形地带与长江之间的广大区域内鲜有史前遗址分布。据湖北省文物地图集,完全处于内侧的监利县仅发现4处、江陵0处、潜江1处。仙桃2处、洪湖3处。部分位于带状内侧的地区如天门西部和汉北河以南的广大区域仅发现2处、云梦南部1处、公安虎渡河以东为1处、石首长江以北为0处。
根据人文地理学区位——空间结构理论,空间结构的基本组成要素是点、线、面,它是城市、居民点(“点”形态的具体事物)等,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线”形态的具体事物)和功能区等(“面”形态的具体事物)。一般认为,“点”(城市)的分布对空间起到主导性作用。它往往决定了线和面的不同形态,因此,空间结构更多体现在区位的地域组合形态。这一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长江中游史前城址空间分布的新月形分布格局,以当时的生产力条件和经济水平,长江、汉水、郧水、澧水等主干河流对文化、资源、信息交流的制约是决定性的,这种制约造成了城址分布形成三块集中分布的区域。江汉湖盆以及外围山地带来的生存困难、资源获取的不稳定、交通的不便,使得城址沿江汉湖盆海拔30~50米区域呈新月形分布。由各个城址点构成的新月形带状结构也是整个长江中游区域的文化发展轴。
3. 这一区域与史前遗址的分布密集度及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发达程度高度契合。新月形带状轴线不仅是整个长江中游遗址分布最为密集的区域,部分区域的遗址分布的密集程度不亚于现代村庄,如以石家河为核心的大洪山南麓;以鸡叫城、城头山为核心的澧阳平原。也是整个长江中游本土文化的策源地和辐射源。如长江中游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彭头山文化就起源并分布于第一区域,大溪文化的核心分布区域则位于澧阳平原和汉水西岸。油子岭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则形成于第三区域的大洪山南麓,并迅速成长为长江中游大范围分布的文化类型,也是当时中国范围内发展水平最高的文化区之一。由于城址的创新和汇聚功能,资源、产品、技术、思想观念必定通过这一轴线在城址间流动。长江中游史前文化中心的转移也是沿着这一轴线从第一区域第二区域,并最终转向第三区域的大洪山南麓。在文化中心的转移过程中,整个区域文化面貌逐渐趋于一致,成为一个文化面貌高度一致的文化共同体,并对其他区域产生了强烈的影响。
4.具有以石家河古城为全区域中心,其他城址为所在区域次级中心的网格化特征。计算遗址之间的距离,第一区域内鸡叫城至青河城26.5公里、青河至鸡叫城28.5公里、鸡叫城至鸡鸣城29公里、城头山至鸡叫城13公里,平均距离为28公里左右。第二区域城河至马家垸19.7公里、马家垸至阴湘城27.5公里,平均距离为23.6公里。第三区域石家河至笑城23.5公里、笑城至陶家湖10.4公里、陶家湖至门板湾16.2公里、叶家庙至王古溜46公里、王古溜至门板湾42.8公里、叶家庙至张西湾之间38公里。平均距离29.48公里,距离略大于以上区域,实际上这一区域的遗址分布密度非常密集,如叶家庙与王古溜之间的云梦县北部,在仅300平方公里范围内,屈家岭至石家河文化时期的遗址多达11处,其中好石桥东城遗址面积约80万平方米,是否为城址,还需作进一步的考古工作。测量距离,王古溜至好石桥23.6公里、好石桥至叶家庙23公里。如果把好石桥纳入这一网格体系,则第三区域城址之间的平均距离为22.5公里。
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表明,中心地的服务范围是有限的,距离衰减规律严格地规定了不同等级中心地服务范围。中心地与腹地的关系是唯一的排他的(不存在上一级中心地的情况下),中心地与腹地之间主要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发生相互作用等,这些条件使得空间出现稳定的六边形结构。三个区域城址之间的平均距离为24.6公里,考虑到距离较远的城址之间可能存在未发现的城址,实际距离应该小于24公里。换句话说,每个城址中心的活动半径或者说领地边界大约为12公里左右,考虑到河流湖汊对交通的影响,这一数字大致相当于一个人半天步行所能到达的距离,这是一个城址在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下所能直接控制和影响的最大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则可能会新出现一个中心聚落。在这一网格体系中,石家河城址居中分布,北依大洪山,南望江汉湖盆。其他城址东西沿江汉湖盆边缘展开,占据各个区域的中心,城址之间以适当的距离和边界形成支撑网格的张力。
三、城址等级分化与四级聚落等级体系的形成
根据城址自身的规模、面积、附属聚落及控制区域,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时期,长江中游史前城址已经出现明显的等级分化。城址之间规模和面积差别悬殊,最大的石家河城仅城垣内面积是最小的笑城、走马岭城、张西湾、青河城等小型城址的12~20倍(图三)。超级城址—大中型城址—小型城址—普通聚落的客观存在,形成了四级聚落等级体系,类似于“都、邑、聚”的结构模式。
图三 长江中游史前城址等比例平面图
1.石家河2.城河3.陶家湖4.叶家庙5.鸡叫城6.马家垸7.王古溜8.青河9.张西湾10.城头山11.门板湾12.鸡鸣城13.走马岭14.笑城
第一等级:石家河城,仅一座,城垣内面积120万平方米,环壕内面积近2平方公里。环壕外围附属聚落多达40多处,基本连成一体,构成一个特大规模的聚落集群,总占地面积约8平方公里。城址结构复杂,布局严谨,分区明确,延续时间长,具有了都邑性聚落的特征。
第二等级:面积15~100万平方米。共发现8座,均为大中型城址聚落,其中陶家湖67万平方米、城河城60万平方米、马家垸24万平方米、门板湾20万平方米、阴湘城20万平方米、叶家庙15万平方米、鸡叫城15万平方米、鸡鸣城15万平方米。第二等级城址为地区聚落中心,拥有数量不等的附属聚落。第二等级均形成于屈家岭文化时期,延续使用至石家河文化。
第三等级:小于10万平方米。发现5座,均为小型城址。其中城头山8万平方米、笑城6.3万平方米、张西湾9.8万平方米、青河6万平方米、走马岭6万平方米,附属聚落很少或者没有。这一等级应还包括没有城垣的大、中型环壕聚落,如屈家岭遗址、汉川晒网台遗址、安陆夏家寨遗址等。多形成于屈家岭文化时期,延续使用至石家河文化时期。部分形成于石家河文化时期。
第四等级:附属聚落或其他普通单体聚落。在网格体系里,其周围必然存在一个城址聚落或大、中型环壕聚落。在实际的聚落功能中,为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普通村落,构成四级聚落等级体系的金字塔基座。
在四级聚落等级体系里,石家河城以其首屈一指的规模雄据于大洪山南麓,从该城的聚落规模与结构、城内聚落分工及出土遗迹遗物判断,处于长江中游四级聚落等级体系金字塔结构的顶端。以石家河城址为中心的历史趋势的形成,发端于油子岭文化时期,经历了龙嘴城—谭家岭城—石家河城的演变与扩张过程。油子岭文化早期,龙嘴城兴起于石家河遗址南约5公里处,龙嘴城面积仅8.2万平方米,与同时期的城头山一样,仅仅具有二级聚落等级体系。屈家岭文化早期,龙嘴城废弃,谭家岭古城兴起,成为汉东地区的文化中心和聚落中心,形成三级聚落等级体系。屈家岭文化晚期,谭家岭古城废弃,其外围产生一个规模更大的石家河城址。石家河特大型城址的形成和发展,打破了之前聚落均衡分布的格局,使人口、物资、资源、技术加速向中心聚落流动。标志着长江中游以石家河城为核心的文化统一体和四级聚落等级体系的形成。
四级聚落体系的形成,说明在长江中游已构成更大范围的整合,形成第一等级控制第二、三、四等级、第二等级控制第三、四等级、第三等级控制第四等级的严密有序的分层管理控制体系。并可能产生了凌驾于全区域之上的权力中心,构成一个高于氏族和部落的超血缘的地缘组织联盟,拥有大致明确的区域领地。这种结构模式所体现的社会复杂化要高于前期龙嘴城、城头山城为中心的二级结构体系。这种体系已经超出了古国(酋邦)形态,处于更高的社会发展阶段。
四、城址聚落群内部结构体系
城址聚落群内部结构,是指单个城址聚落内,其城址内部结构体系、城址与周边附属聚落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屈家岭至石家河文化时期,月牙轴线带内的城址内部结构及其周边聚落的关系可用三圈结构体系来加以说明。
1. 核心圈层 由城址本身及沿环壕分布的附属聚落组成,也是整个聚落群的权力中心。布局经过科学规划,具有明显的功能分区。城垣、环壕等防御设施、大型墓葬、高等级居住区、大型礼制性建筑、手工业作坊、祭祀场所等都集中分布在这一圈层内。城址结构比第一阶段有了很大进步,城垣宽而高,平面形状以规整的长方形居多,如叶家庙、陶家湖、门板湾、马家垸、鸡叫城、鸡鸣城。几乎所有城址在防御洪水和利用水资源方面都经过了谨慎而科学的设计,环壕系统加上通往城内的壕沟保证了既能安全用水又可以快速排水。但为减少工作量,充分利用自然地形,不完全与城垣平行。有的城址甚至存在多重环壕体系,如石家河城和鸡叫城。高等级居住区和大型礼制性建筑一般位于城址内最核心的位置,如石家河城内的谭家岭,上世纪80年代发掘揭露出巨大的红烧土地面建筑,显非一般平民居住。叶家庙城的居住区则规划在城内东南部,三排红烧土建筑围合成半封闭结构。墓葬区的设置有专门区域,如石家河城、叶家庙城等。邓家湾位于石家河城内西北,可能是高等级墓葬区。手工业出现明显的分区布局和分工,并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的产品远远超出了城址本身的需求。石家河城内南部的三房湾遗址,在仅仅200平方米的范围内发掘出土了数以万计的红陶杯,说明石家河城很可能是全区域最重要的产品生产地和集散地之一。
沿环壕外围分布的台地具有特殊的功能和地位,是城址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石家河城,北面有京山坡、严家山、黄家山、扁担山、鲁台寺;西面有印信台、月亮坡、朱家坟头、堰兜子湾;南面有石板冲、昌门湾;东面有罗家柏岭、熬家全、毛家岭等。如西面的印信台,经发掘证实为大型祭祀场;西北面的严家山,2016年发掘显示,为石家河文化早期时人工堆积而成,也是整个石家河城址海拔最高点,推测该台地应为大型防御设施(图四)。又如鸡叫城,在护城河外的周围,南边有大坟塌遗址,西北角有长河堰口、岩板垱、段家屋场遗址,北边有八斗丘、杨家台遗址,东边有高地上、尹家山、封土堆遗址,这些遗址基本将鸡叫城环绕起来(图五)。如叶家庙城,墓葬区规划在西城垣外的一个台地上,瓮棺葬排列有序,从屈家岭文化早期一直延续使用到石家河文化早期,在其西面还有杨家嘴和何家埠两个附属聚落遗址(图六)。
图四 石家河城聚落结构图
图五 鸡叫城聚落结构图
图六 叶家庙城聚落结构图
分析核心圈层的面积和规模,以石家河城面积最大,且结构最为复杂,其西北部甚至存在两重城垣和环壕体系。城址、环壕加上周边的同时期遗址,构成一个规模巨大的城址集群,占地面积达到惊人的8平方公里。如果以核心圈层的规模论,石家河城应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史前城址。
2.控制圈层 理论上以两个城址中间线为界,实际上多以天然的地理分界线如分水岭、主干水系为界,根据前文网格化体系,其最大半径约12公里。圈内聚落不一定为同一血亲部落,也可能多个血亲部落通过联姻形成姻亲部落。控制圈层内的附属聚落直接服务于城址。维持城址的正常运转。仍以石家河城为例,根据2008年的调查,8平方公里以外,半径12公里以内,发现仅石家河文化时期的遗址多达20处,多数面积不足2万平方米(图七),显然这些聚落应是城址能直接控制的二级聚落。又如叶家庙城址,在其周边5公里范围内汇聚了同时期遗址12处,组成一个规模较大的聚落集群(图八)。这些控制圈层内的聚落一般规模不大,结构简单,应为普通的村落遗址,他们附属于中心城址,为城址提供粮食、工具与劳动力等。所谓的城乡差别、“邑与聚”的二级聚落结构体系,也反映在这一圈层。
图七 石家河城周边聚落分布图
图八 叶家庙城周边聚落分布图
图九 以鸡叫城为中心的澧阳平原聚落分布图
(采自郭伟民《新石器时代澧阳平原汉东地区的文化和社会》)
3.势力范围 属于中心城址所能管辖的势力范围或领地,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或扩张而形成,势力范围内可能存在2个或多个部落。城址与范围内的聚落关系最能体现城址的社会和政治功能,城址与聚落之间存在隶属、贡赋关系。不同等级的城址其势力范围显然不同,第一、二等级的势力范围必定超出了其控制圈层,而第三等级的城址势力范围与控制圈层可能重合。如鸡叫城,作为第二等级的聚落,随着城头山的衰落,成为整个澧阳平原的聚落中心,其势力范围与管辖领地应包含整个澧阳平原(图九)。石家河城址作为四级聚落等级体系的第一级,其势力范围应该包含整个月牙形轴线带,它通过控制第二级或第三级的中心城址聚落,将整个区域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或领地。尽管考古学材料很难直接观察一级聚落石家河城址是否实现了对二级聚落的管辖。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考古材料的对比从逻辑上加以推测。首先,石家河城以其占地8平方公里的超大规模,其所容纳的人口、资源、技术是其他任何一个城址都难以匹敌的。第一区域澧阳平原经历了从城头山城到鸡叫城的聚落变迁,但鸡叫城核心圈层的规模远不如石家河城。第二区域的城河城和第三区域的陶家湖城尽管也是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址,但其内部布局及分区远不如石家河复杂,其环壕周边汇聚的附属聚落也较少。其次,石家河城中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迁移、扩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实现了长江中游文化的高度统一和繁荣。石家河城对其周边强大的文化辐射作用,也是其他城址所不具备的。第三,石家河城门类复杂的手工业生产专业分工和庞大的产出规模,已经远远超出了自身的需求,这也是其他城址难以忘其项背的。第四,祭祀与宗教活动是都邑型聚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长江中游城址,仅石家河城和城头山城发现了专用祭祀场所,但城头山城的祭坛不仅规模小,而且在屈家岭晚期—石家河时期,已经基本废弃了。石家河城的印信台作为祭祀区,不仅是长江中游目前发现的规模最大的祭祀场所,而且其特有的长方形人工黄土台基和壮观的套缸遗存,目前仅见于石家河城。有理由相信,大型宗教和礼仪性活动具有排他性和垄断性,只有一个区域最高级别的聚落才有资格从事这类活动。因此,只有实现了对全区域二级聚落的有效管辖与控制,才能大规模吸纳人口、资源、技术、手工业生产,造就超大规模的聚落集群,并通过宗教、贸易、武力等等活动来实现文化和思想观念上的统一。城址势力范围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形态已经不能用酋邦或方国来解释。
五、社会形态
那么,这种以城址为核心的聚落等级体系,反映了一种怎样的社会关系和文明形态,这种具有明显的全区域共同权力中心的分层控制体系是否具有某种地缘国家形态,并已经进入了文明社会?
李伯谦先生在2010年聚落考古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国文明形成问题的十条参考标准,“a.聚落规模是否出现了分化,在星罗棋布的小型、中型聚落群的中心是否出现了大型、特大型聚落?b.大型特大型聚落周围是否出现了围沟、城墙等防御性设施;c.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出现了大型宗教礼仪活动中心和建筑;d.作为大型特大型聚落有机组成的墓葬在规模上是否出现了分化,是否出现了特色的墓地?e.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出现了专业手工业作坊和作坊区,是否出现了集中于一地的大型仓储设施;f.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发现有专门的武器和象征最高权力的权杖、仪仗等一类器物?g.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发现了文字和少数上层人物垄断文字使用的迹象?h.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发现有异部族居民日常生活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i各级聚落之间是否有上下统辖关系的迹象?j大型特大型聚落对外辐射的半径有多大?这十条标准中的a、i、j三条是对区域内聚落之间关系的宏观考察,其他则是通过对单体聚落内部结构的考察。以石家河为中心的长江中游不但出现了大型、特大型聚落,而且聚落之间出现了明显的等级分化,很可能出现了上下统辖关系。大型特大型城址聚落均有环壕、城垣等防御设施。石家河城和城头山城还出现了专门的祭祀场所。由肖家屋脊墓地所反映的墓葬也出现了随葬品的巨大差异,石家河城内的手工业作坊不但出现了细致的专业分工,而且规模庞大。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屈家岭文化至石家河文化时期,长江中游已经迈入了文明的门槛。
赵辉先生最近撰文,认为长江下游,以良渚遗址为核心的社会“包括良渚古城和水坝在内的一系列新发现,更是大大丰富了对良渚社会发展状况的认识:良渚拥有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深彻的社会动员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能力;明确的城乡差别;良渚古城与周围广大地区结成了不可分割的经济体;良渚社会存在武力、暴力;其宗教信仰还具有明显的一神教因素。因此,各项发现皆明确指向了良渚古城内存在一个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也即良渚的国家性质”。长江中游地区除了缺少明确的一神教特点,其余各方面与良渚社会并无二致,甚至在聚落等级结构体系方面比良渚社会更为复杂。因此,如果良渚是一个国家,那么,以石家河遗址为中心的长江中游新月形城址分布带,也应该是一个国家。最低层次,在大洪山以南和以东区域的屈家岭至石家河社会,已经进入了国家形态。李伯谦先生也认为“总之,全面观察分析,公元前2600~2300年的石家河文化时期,在此前屈家岭文化的基础上,长江中游地区已由酋邦(古国)演进到了王国阶段”。有所区别的是,不同于良渚是以神权为主的国家,以石家河城址为核心的社会很可能是以军权和王权相结合的王权国家,这个国家的国都就是石家河城址,而其他第二级城址聚落则为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方国。
(作者:刘辉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原文刊于:《江汉考古》2017年第5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