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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大华人,以后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已有人被拘!

大华那点事  · 公众号  · 上海  · 2017-09-12 21:04

正文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10月8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 “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所以,微信群里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尤其是群主,所以请群里的伙伴们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 以下内容不要发:

  1. 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 不信谣不传谣;

  3. 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4. 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 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 军事资料不发;

  7. 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 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案例1:群主发布不当侮辱言论被拘

9月4日,安徽阜阳界首市男子杨某因不满交警夜晚查酒驾,在一自己建立的微信群中发布“他们傻X吗,下雨还查?一群傻X穷这个样”等侮辱性言语,在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界首警方称,群主杨某向不特定众多人发送侮辱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给予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案例2: 群员发表不当言论,群主被处分

2016年6月27日上午,湖北潜江部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采取利用微信群传播请愿书,擅自上街游行,聚集请愿等方式,要求政府停止引进奥古斯特项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此事件中,9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40人被批评教育。


其中,微信群群主彭某系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作为微信群群主,彭云对群员转发请愿书、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没有制止,对其妻发布游行视频、评论的行为没有制止和正面引导,还回复煽动性言论,构成 违反政治纪律错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其实,现实中另一种情况是,有的人为了行业或兴趣交流组建微信群,而微信群中鱼龙混杂,经常有人发布不当政治言论,或者是抹黑党和国家形象的内容。对此,群主若放任不管,就很有可能会受到处分。


案例3: 群员传播淫秽视频,群主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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