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间,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接到一匿名群众反映:某房地产公司在火村旧村改造提升过程中,未对广州市传统古村落火村花厅坊保护规划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导致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出现不同程度破坏。
经核查,火村花厅坊属于广州北部典型“山-宅-祠-塘”梳式布局村落,于2014年11月21日被广州市政府公布为广州市传统古村落。火村花厅坊的核心保护范围内共有秀南书室、澹乐钟公祠、兰所钟公祠等7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火村花厅坊的保护规划范围内有论泉钟公祠1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2019年10月12日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火村旧村项目二期改造的通告》,火村花厅坊位于火村旧村项目二期改造范围内,且明确由某房地产公司负责实施上述改造项目。
某房地产公司在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对火村花厅坊保护规划范围内(包括核心保护范围)的民居建筑进行拆除,没有按照相关规范对秀南书室、澹乐钟公祠、兰所钟公祠、论泉钟公祠等4处建于清代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采取保护措施,致使上述不可移动文物部分墙体被拆除民居建筑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直接造成不同程度破坏。
另外,论泉钟公祠周边弃置很多瓦砾、建筑垃圾;附近一池塘里还漂浮生活垃圾,水体呈绿色漆状。
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于2020年6月16日启动立案调查,并由该院2名检察官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与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共同签订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的工作机制(试行)》
,上述两个行政机关及时向该院提供了火村花厅坊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火村三旧改造项目分期实施方案、专家评估意见、现状情况摸查、近四年现场航拍对比图等。
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经深入调查和讨论研究后,于2020年7月至8月间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一是及时清理弃置在火村花厅坊周边的建筑垃圾;二是责令某房地产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三是及时对某房地产公司擅自拆除火村花厅坊核心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以外建筑物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其间,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多次推动并参与由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各自牵头组织
关于火村花厅坊的工作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并提出旧村改造提升必须同保护文化遗产、保持历史文脉相统一的“检察方案”
。
此外,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依托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设置的“一文物一保育员”动态掌握火村花厅坊的后续整改情况。
2020年11月,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派出检察官进行回访核查,发现火村花厅坊传统古村落已得到相应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