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22〕9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共计675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合计1783.1万元。
2、按照《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商规〔2024〕1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3927人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第一批)节能减排资金1023.075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5797.425万元,合计6820.5万元。
3、按照《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商规〔2024〕1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4700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燃油车)(第一批)节能减排资金26022.0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3617.94万元,合计29640万元。
4、按照《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3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度电补贴、2023年四季度至2024年二季度电动出租车充换电补贴合计55891.971597万元。
5、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47个项目,合计1086.398932万元。具体为:
2024年“推进本市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能力提升”等28个项目,安排支持资金707.155万元;
2023年“上海市公用、自备燃煤机组供电煤耗检测验证”等4个结转项目,安排支持资金27.5万元;
2022年“《上海市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编制研究”等15个结转项目,安排支持资金351.7439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