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自
2025年2月11日开始
,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原则,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个人消费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注
:2024年已享受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的个人消费者,购买2025年符合补贴范围的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
家具(含床、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全屋定制类)、灯具、卫浴洁具;
家居布艺、床上用品、厨房用品、卫浴用品和窗帘遮阳等。
支持智能化、绿色化家装家居产品消费,对个人消费者购买3大类补贴产品的,补贴标准为
最终销售价格的15%
,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为
最终销售价格的20%
,每人补贴金额
不超过1万元
。补贴标准如有变化,后续按国家、省级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登录“我的扬州”APP首页→活动入口→消费者入口→填写信息提交→通过审核后生成个人信息二维码(获得参与资格)
消费者点击“活动门店查询”→搜索查看参与活动商家及商品→根据需求选择门店
消费者至参与活动的线下门店→出示个人二维码→商家扫描二维码确认资格→消费者选购补贴商品→商家线上填写补贴商品信息,若产品为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须在平台勾选,并上传1级能效或水效的商品标识或标贴照片,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按补贴比例自动计算应付金额并生成支付二维码→消费者扫码支付并享受立减补贴→商家开具普通发票(含补贴金额)→消费者登录平台上传发票、支付凭证或电子付款图片。
商家完成送货→消费者在送货单签字→商家登录平台上传提交已签收的送货单图片、商品送达照片、收货地址的门牌照片等。
如为消费者自提
,消费者自提后在“自提单”注明“本人已自提”及自提时间→商家向平台上传提交消费者已签收的自提单图片、自提时的图片。
消费者在平台中点击“确认收货”,此单完成。
如有退货情况,操作如下:
消费者联系销售商家→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在平台中发起退货申请→商家点击同意→实付资金通过原渠道退还。
注:退货成功后,恢复消费者享有的补贴额度。
1、发票抬头必须是消费者真实姓名+个人,发票按3大类商品分类,每一大类商品开具一张发票;开票金额必须包含补贴,并在发票备注 “含家装家居换新补贴X元”。
2、“送货单”“自提单”格式均按照统一要求上传。
3、有多个门店的法人企业,统一开具申报主体发票。
4、因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根据付款场景、交易风险等级进行交易额度限制,消费者交易金额高于上述限额时,可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热线咨询,或前往附近营业网点申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