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清南-江姝渃
“隔壁家住了一位怪蜀黍。
怪蜀黍不大爱出门,偶尔见到他,他会一直摸我的脸,笑得很奇怪。
我问妈妈这是为什么,妈妈说是因为我长得很可爱,他很喜欢。妈妈还说了,像我这样的小孩子,是很讨人喜欢的。
我仔细想了想,似乎来家里看过我的叔叔阿姨们,都喜欢摸我的脸,原来怪蜀黍其实不奇怪。
怪蜀黍常来我们家串门,爸爸妈妈忙不过来的时候,就让他带着我玩儿。通常,他会把我带到家里去,他家里有很多零食,如果我想吃,就必须和他做游戏。
怪蜀黍的游戏也有些奇怪。
他说要跟我玩捉迷藏,却又让我乖乖躺在床上不许动。
怪蜀黍用手摸我尿尿的地方,他说我好可爱啊~
我想起来之前妈妈说过,摸我代表喜欢我。
后来,他开始脱裤子,对我做一些奇怪的动作,我觉得很不舒服。
好疼啊,身体像被撕开了一样。可怪蜀黍说,因为我乱动,这是对不乖小孩的惩罚,他还说,如果我把今天的事情告诉爸爸妈妈,惩罚就会更严重。
怪蜀黍送我回家的时候,给了我一根棒棒糖,让我做个乖小孩,和他一起保守秘密,并神秘地说,明天还要来带我一起做游戏。”
以上,是那些丧尽天良之人对一个孩子性侵的基本剧情。
昨天,我看到了一段禽兽不如的视频。
视频里,一位母亲在向记者哭诉,她才16个月大的宝贝女儿遭到了邻居的性侵。
16个月大,还只属于婴幼儿,身体各个器官都还未成熟,想想都知道有多恐怖。
这位母亲平时带着孩子在菜场做生意,和周围的商户都相熟,大家看到有这么可爱的小孩子,都会忍不住抱一抱玩一玩,可能有时忙不过来,邻居也会帮忙带一带孩子,因为都认识,所以这位母亲觉得没问题。
谈及事情发生的经过,她哭着说:
“有一个人我们是认识的,他也是在菜场做生意的,有的时候也会抱我女儿出去玩一下。大家是熟悉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回也是抱我女儿出去玩一下,差不多40分钟才回来。当时小朋友手上拿着糖,目光很呆滞。但是我碰到她下体,给她换衣服时她有点不高兴,尿不湿的血已经渗到里面去了……”
宝宝被送到医院的当天,医生诊断为阴道后壁和会阴体的撕裂,需要立即做缝合手术,并提醒家长:立刻报警!
虽然现在犯罪嫌疑人被抓住了,但给宝宝带来的创伤又怎么弥补呢?
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一时的伤害有时就是一辈子。
其实,小孩被性侵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每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可能窝藏着一个怪蜀黍。
2014年,广州花都9岁女孩被邻居威胁、性侵3年,如果不是母亲发现她内裤上颜色不大对劲的污渍,可能她性侵的悲剧,还要继续。
而那位邻居蜀黍,和他们家相互认识,两家孩子常在一起玩,关系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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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一篇报道,同是14年,广西某个村的13岁留守女童被村里18个中老年人性侵,他们之中,年纪最大的76岁,最小的44岁。
性侵的最开始,本来只有一个施暴者,但或许是因为自己尝到了甜头,觉得应该“好事同享”,便拉来同村其他人,久而久之,对女孩性侵的人越来越多。并且这件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村子里那些本该制止事情发展的大人们,却反过来骂女孩贱。
这一个村子的人,大多相熟,是我们常说的“远亲近邻”。
远亲近邻,当面表演邻里和睦,背地却魔鬼附身。
“妈妈,蜀黍说好和我一起做游戏的,为什么我的身上会流血?我好痛……”
“妈妈,你不是说隔壁的蜀黍摸我是因为喜欢我,那摸尿尿的地方也代表喜欢我吗?”
“妈妈,为什么我一提蜀黍你就生气,你不是说他人很好很好吗?”
“妈妈,你为什么哭,是不是因为我不乖了?蜀黍说如果我不乖就要受到惩罚……”
“妈妈,我好疼,你能不能抱抱我……”
……
孩子们一脸天真,还不知道在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旁观者早已忍不住掉下眼泪。
被性侵的孩子们都还懵懂,分不清摸脸和摸下体有什么区别,以为对自己笑眯眯的就是好人,凶神恶煞的就是坏人。而跟爸爸妈妈认识的蜀黍们,都是值得信任的。
父母们则觉得,大家都是邻里,抱抱我的小孩逗她玩玩没什么,有的时候还替自己解决了个没时间带小孩的大难题。
所有发生幼童性侵悲剧的家庭里,都有一对不够警觉的父母。
譬如开篇提到的16个月大女童的母亲,竟然放心地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别人带走,过了40分钟也没想过要出去找一找,只想对她说一句:“您心真大!”
40分钟的时间,足够性侵时被施暴几次,也足够一个孩子被拐骗带走,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对孩子和这个家庭的悲剧感到同情,却一点也不同情他们的父母,有时甚至觉得,这样的父母有些可恨。
倘若可以,应该剥夺他们做父母的权利。
与之相比,据我了解,我周围的女孩子都蛮幸运,她们有一对负责任的父母,幼年时从不让她们单独和男性相处,便是在她们青春期来临,也会提前严肃地告知:无论在什么时候,记得保护好自己,不要随便让别人摸自己,尤其是下体。
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怪蜀黍们微笑的皮囊下,藏着什么险恶用心。
在留守女童被性侵的案子里,那些怪蜀黍怪爷爷们的刑期最长的是9年,最短的也只有2年6个月。
2年6个月,熬一熬也就过去了,倘若是中年,出来后依然“勇猛”,提起胯下钢枪,依然可以再战。
平心而论,这样的处罚对于一个女孩的一生来说,轻得可以忽略不计。
我在网上查了些资料,想了解一下国外对于幼童性侵是怎么处罚的。
除却入狱外,美国、法国、韩国、瑞典等国家可以实行“化学阉割”。
其中,“化学阉割”始于美国,主要针对男性强奸犯。
波兰是欧盟首个给予法官对一些恋童癖罪犯实施化学阉割权力的国家。
韩国则是亚洲首个通过“化学阉割”法案的国家,并且明确规定:对16岁以下儿童进行性侵犯的性犯罪者实行药物治疗,以根除罪犯的性冲动。
而美国还会对罪犯佩戴“电子镣铐”,随时定位犯人的位置,便于监控,以防出狱后再次犯罪。
在微博上,很多人看到那段视频后,已经出离愤怒:
我拍手叫好,一个个给他们点赞,毕竟,他们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但愤怒归愤怒,法律还得保持它的公正。
而我们想要的公正,并不是坐几天牢就偿还了女孩被残害的一生,而是有切实可行的办法管住怪蜀黍们的下体,长期追踪,别再让出狱后的他们依旧成为归山的猛兽,毕竟只要歹心起,又是一个无辜人的噩梦。
最后,恳请大家,不要人肉那位受到伤害的小女孩。当你开始视奸的时候,已经成为了另一个怪蜀黍。
清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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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清南,躬耕于清华的南方都市人,社会学播士,情感心理学砖家,青年人必读的活百科全书。资深树洞,深夜陪聊。微博@清南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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