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汽车网获悉,
《“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海南省政府审定同意和实施。海南省发改委5日印发的《方案》透露,海南将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范围内,每个市县优选出不少于10个示范小区,其他市县(不含三沙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示范小区数量,综合考虑小区建桩意愿调查结果,先行按照不低于
1:0.3
的车位和充电桩比例目标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方案》透露,海南将以
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社会参与、全面共享
为原则,推动
“充电桩进小区”
示范项目建设,完善示范小区及周边区域范围内电网配网结构,优化增加小区变压器容量,提升小区消防安全水平,加强小区综合管理水平,加快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全面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进小区。针对目前制约“充电桩进小区”的配套建设资金来源不明确、利益分配不协调、体制机制不完善等主要问题,海南将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打破制约充电基础设施进小区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实现公共电网对小区内停车位直接供电,同步提高小区变压器容量、消防安全水平及综合管理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方案》实施时间为
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
。
《方案》显示,海南将从海口、三亚、儋州、琼海全市范围内选取具备以下
典型特点
的小区进行示范:一是老旧和新建小区;二是车位紧张和车位充足小区;三是变压器容量不足且增容困难和变压器容量富裕小区;四是拥有地下或地面等不同类型停车位小区;五是实现电网公司抄表到户和未实现抄表到户小区;六是车位产权明晰和车位产权不明晰小区;七是有物业管理和无物业管理小区;八是由政府管理的办公区域。
对于各示范小区,由电网公司按照
“公共电网对小区内停车位直接供电”
模式和
“适度超前”
原则,推进变压器容量增容,确保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同时对其中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
“一表一车一位”
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电能表原则上集中就近安装,确保社会人员和车辆安全;对公共停车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该部分费用由电网公司承担,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统一核算。物业服务公司和小区业主对相关电力设施改造予以支持并提供设备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