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确定了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十大发力方向。呼和浩特市各厅局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积极打造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版。
会上,内蒙古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主任商显刚强调,“做好我区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加强信用信息征集为基础,以深化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以大力开展信用联合奖惩为关键。”
会议要求,下一步自治区要在十个方面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力度做好信息归集工作;三是强化信用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记录;五是实施行业分类监管,应用信用评价报告;六是持续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七是提高失信成本,实施行业禁入;八是健全修复制度,规范信用修复的标准和程序;九是大力拓展应用场景,让信用红利惠及社会大众;十是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弘扬诚信文化。打造内蒙古自治区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版。
呼和浩特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 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自2019年1月以来,呼和浩特市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逐步提升,这是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
呼和浩特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完善本单位、本行业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确保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例如,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工作安排中特别提出,结合呼市司法行政特色,在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创新应用,打造特色信用应用案例;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呼市工信局信用承诺制度》,建立考评机制,将履行信用承诺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认定、年度检查的依据。对严重失信的,要纳入失信名单,相关单位给予联合惩戒。
为打好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版这场硬仗,呼和浩特市各部门、各单位将继续强化措施,积极作为,为建设“信用青城”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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