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美国的制宪会议,相信大家已经耳熟能详。
如果
让
你列举
制宪代表,你可能会想到:
麦迪逊、汉密尔顿、
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
熟悉制宪史的
可能还会想到
查尔斯·平克尼。
不过,我估计很少有人会想到古维诺尔·莫里斯(
Gouverneur Morris
)。
事实上,他是美国制宪会议期间发言次数最多的一位代表,积极为宗教信仰自由辩护,并公开批评奴隶制。同时,他
也是五人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说
,美国现行的宪法文本就有他的一份功劳。
对于他的才干,另一位制宪代表
威廉·皮尔斯
曾评价道:
古文诺·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先生是那样的一种天才,种种才华集于一身:
在公共辩论中,他口若悬河,词藻华美,在自己身旁四周造成一种氛围,使所有听他演说的人,被他吸引,被他捕捉,感情随之而去。
他的想象力简直没有限度,讲到纵深之处,无所不涉,使他的推理处处流畅喜人。
……他演讲的时候,旁征博引,显得门门学科,样样精通。
再没有人的机智能超过他,也没有人能像莫里斯先生那样吸引人们的注意力。
他受的教育,原本是法律,不过有人告诉我,他不喜欢这个专业,转而从商。
他和与他同姓的罗伯特·莫里斯一起从事一些大宗买卖。
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尹宣 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749页
前两天,笔者在读泰纳《现代法国的起源》(II)。
讲到法国制宪议会的鲁莽狂热,泰纳多次援引时任美国驻法公使
古维诺尔·莫里斯
的观点。
实际上,莫里斯1788年前往法国,并于次年接替杰斐逊,成为美国第三任驻法公使。
在历史上,能近距离观察美法两场革命,并亲历
两国制宪会议的,莫里斯可能是唯一一位。
和前任不同,莫里斯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坚定反对者。
正是
拥有参政制宪的经历,
他对法国同行的批评尤为
中肯:
“在国民议会中,有几个能干之人:但最出色的头脑只能容忍经验去修正观念,不幸的是,
议会中的大部分人想象力太丰富但知识太少,他们的思考和见识都少得可怜。
”《现代法国的起源》(II)p.116
“
由于此前他们从未感受到行政权过于虚弱而造成的麻烦,对于令人恐惧的无政府的混乱,他们还没有什么印象。
他们想要一部美国式的宪法,但要有国王,而不是总统,但他们从未考虑过,他们并没有支撑这部宪法的美国公民……。”p.117-118
“一群迷途的鸟儿在乱飞,很难说它们会在哪里栖息,它们只知道乱哄哄地朝向前方。……
这个不幸的国家,因为追寻玄学迷蒙而误入歧途
,
在头脑清醒的人眼里,它无非是个大废墟……
议会既是主人又是奴隶,理论上它荒谬之极,实践中它经验全无,它掌控着所有职权,但一项也无力实行,这等于给凶猛残暴的人民解除了所有信仰和敬畏的羁绊……这种状态不会持久……光辉的时机已经错过,至少这一次是这样,革命已经失败了。
”p.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