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拯老师的发言包括三部分。
首先,他解释了“保护的责任”的内涵,指出这一国际规范出现了“其兴也勃,其衰也忽”的现象。他指出,对“保护的责任”的研究,能够在理论上帮助学界梳理国际规范演变的过程,在现实中也能对中国参与国际话语权竞争、推动国际人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政策启示意义。
其次,陈拯老师介绍了个人研究的轨迹以及学术议程的演进,具体分享了自己开展研究的经验,给与会学生提供了实践参考。他介绍了其2019年出版的著作《规范竞争与说辞策略:以“保护的责任”的演进为例》的主要内容。该书以“保护的责任”为案例,研究了行为体利用特定社会语境与情境的说辞政治互动如何塑造共有观念与主流话语的表现形态和发展方向。之后,陈老师还对这一研究进行了拓展,提出对于规范竞争出现的时间、形式及导致的结果等问题仍需要结合具体议题进一步探究。
最后,不同于既有研究更具自由主义色彩的论辩逻辑,陈拯老师强调一种体现自我算计、充斥着机巧与摩擦的更符合当前国际政治现实的说辞政治的路径。他认为,说辞论证包含“主张”、“根据”、“保证”三个基本要素,其中“主张”对应行动,“根据”对应事实及价值理由,“保证”对应逻辑。在具体政治情境下,论辩的参与者分为己方、对手和受众三个群体开展互动,行为主体策略的选择及其效果有很强的情景依赖性。对于后续的研究,他提出了三个方向,一是对各种国家不同态度和策略的研究;二是在规范演进的不同阶段,某一国家采取不同策略的研究;三是对重塑规范的策略选择研究。
活动的第二阶段,工作坊的各位老师对陈拯老师的新著出版表示祝贺,并对发言进行了评议,陈拯老师也一一作了回应。
田野教授提出了四个问题。首先,说辞政治是否借用了理性主义来对建构主义国际规范研究进行修补?其次,说辞政治研究中的规范和国际制度中的各个部分有何关系,特别是规范与规则的差异需要考虑。第三,“保护的责任”在国际法学中是怎样的定位?国际法学共同体对这个概念是否有影响?第四,说辞政治的研究框架是否能从人权规范扩展到对经济、安全等其他领域的国际规范的讨论?
保建云教授认为把说辞政治、规范竞争、策略选择等几个概念相连接,能够把广泛视角下这些差异的概念组合起来,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其次,能否在概念的界定、命题的提出、逻辑的建构三个层面上构建出话语和说辞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三,对保护责任和策略选择的探讨是否存在规范性问题?最后,说辞政治与非说辞政治的影响关系,对保护的责任能否产生第二维度的影响?
尹继武教授对发言提出了三点看法。首先,研究聚焦于话语策略、说辞政治,对本体的不同假定决定了不同的理论运用。如果倾向理性主义,操作上可能更简单。另外,若话语不具有本体地位,是否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变量?其次,话语策略是否只是一国诸多策略中的一种?最后,研究解释的是规范演进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是否只是单向的?有没有其他类型化的研究?
夏敏副教授提出了三个问题。首先,研究说辞政治时,不同语言的概念提法和语境不同可能导致各方对说辞的不同理解。其次,说辞政治的主体、受众是谁?决定一国说辞政治的因素是什么?最后,规范竞争的结果,是说辞本身,还是国家实力或突发事件的影响?这些因素又是如何影响规范竞争结果的?
对上述问题,陈拯老师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回应。
第一,理论在谱系中的定位和研究领域的拓展问题。首先,他总体同意建构主义的本体论主张,因为说辞政治不只包含对成本-收益的考量,不是基于利益诱导或强制力的博弈过程,而是基于价值立场方面的考虑。但是,策略选择可能更接近理性主义。这种紧张关系值得讨论。其次,他认为这种分析模式可以运用到经济和安全领域,因为在有关经济和安全制度的国际谈判过程中,同样涉及合法性争夺与说辞策略的应用,各种行为体需要借助社会价值、理念、意识形态等方面的资源来获得正当性。规则制定的过程不仅是成本收益的计算过程,还是一种正当性塑造的过程,未来中国可能会遇到这种问题。
第二,多重参与主体和外部因素影响问题。首先,他认为研究关注的主体更多是国家,国际法主体的辩论很可能会更加接近于论辩逻辑,更关注说理;而说辞政治更接近一种国家达到目的的手段,国际法主体和国家的行为策略侧重点不同。其次,他强调了不同国家对环境、危机的解读和行动转化的能动过程。当行为体的主张遇见环境的变化的约束时,国家应该如何行动?这个角度有很多创造性空间。他承认,如何更加清晰地界定概念是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
最后,陈拯老师对同学线上的提问给予了回应,尹继武教授作了会议总结。在热烈的气氛中,本期活动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