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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参考 | 封建王朝严控之下,基层竟享“自由主义”?

历史园地  · 公众号  ·  · 2024-10-02 00:00

正文

有关近世中国的史观存在这样一些观点:

历代封建王朝对基层进行严密控制以维护大一统;

传统中国只有人治、德治,缺乏制度规约;

中国人是一盘散沙,缺乏组织力,没有民主基因;

基层的士绅是道德的载体,依靠道德教化管理乡里;

……

然而果真如此吗?

随着相关研究的推进,可以看到,历代封建王朝的严厉管控其实主要针对官僚体系与地方政府,而对于县以下的基层社会则是在经济上实行“自由主义”,以自主自立自治的模式实现治理,使得传统中国可以在有限的信息传播与短缺经济的条件下,以较低成本维系“大一统”。而这既非西欧的自治政府,也非当代中国的村委会制度。

也就是说,传统中国基层社会的运转逻辑、制度基础是极具独特性的,并亟待我们去重新认识。然而,作为理解传统中国社会的关键线索之一,基层秩序是如此的庞杂繁复,实难以理解与把握。

别担心!有书来也!

我们新上市的 《近世基层治理及制度变迁》 就是一本厘清了传统中国基层秩序的运行逻辑的图书,称得上是 经济史与制度史上的“何以中国”




作者: 龙登高 / 陈月圆 / 黄一彪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 2024-7
页数: 348
定价: 98.00元
装帧: 精装


向上滑动查看作者简介


龙登高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专项首席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长聘教授,第十八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得主,主要从事经济史、制度经济学、国际华商等研究。代表作有《中国传统地权制度及其变迁》、《中国土地制度史(卷一):地权制度与基层秩序》、《市场中国两千年》、《跨越市场的障碍:海外华商在国家、制度与文化之间》、Chinese Civil Society and Spontaneous Order:Native Tradition and Overseas Development等。


陈月圆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研究方向为经济史与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社会》《中国经济史研究》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黄一彪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史与区域社会史,在《史林》《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篇。





教育部“长江学者”、清华大学经济史研究中心主任龙登高教授及学术团队立足原始档案、契约文书 (在本书中,作为部分一手资料的24张民间契约文书的高清图片首次披露!) ,重新审视近世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脉络,考察宗族治理与商业经营、小微公共品供给、公共工程管理、新式教育体系的互动,细致展示了土地产权制度的流转、民间组织对基层的间接治理、士绅群体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全貌,让我们对屡受误读的农民与商人群体有了全新的认识,并重塑了我们对中国从传统走向近现代的认知。



插播一则消息!



在日前(7月10日),龙登高教授做客全球研究论坛直播间,围绕本书进行了一场题为 听民自便’:基层自治的制度传统」 的讲座分享。有兴趣的小伙伴请戳下方的直播回放链接,与本书共同食用更配噢~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oz421q7gu/?share_source=copy_web



以下为本书导读内容,

请各位读者朋友先睹为快!

作为理解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线索,基层治理历来受到海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不同学者或基于不同研究视角,或关注基层治理的不同侧面,业已形成丰富而庞杂的研究成果。已有研究在有效扩展认知的同时,亦混杂了大量未经事实检验的假说乃至成见,如“传统中国缺乏自组织力”“士绅的道德教化”等。基于统一的逻辑框架考察基层治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将有效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进而帮助我们准确把握传统中国的制度遗产。

本书汇集了我们团队近年来有关基层治理与民间主体的研究成果。近10年来,我们致力于研究传统市场体系与地权制度,深入挖掘整理原始档案、民间文书,包括清华大学及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心数十万份特藏契约等丰富的一手资料,希望形成整体性的分析框架,系统、准确地把握基层治理体系中的各项制度安排及其内在关联。这些成果的出版能够扩展学术界对传统中国基层治理体系的认知,亦能够为当代基层治理体系创新提供有益启示。

本书讨论的时段集中于清代民国时期,向上亦可追溯至宋明时期,是以我们用“近世”对其做简要概括。这一时期,朝廷小规模的官僚体系无力直接管控基层社会,具体的治理事务有赖于民众在长期实践中生成的自发秩序。 本书认为,近世中国的基层治理是一整套包含产权、民间组织、市场等要素的整体性制度安排,以发育成熟、充分的土地产权制度为基础,以形态多样、分布广泛的民间组织为核心,士绅领导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政府通过各种民间主体实现对基层的间接治理,呈现独特的基层自治特征。

拥有独立财产与产权的民间组织,作为非政府、非营利主体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得到政府与民众的广泛认可,是基层治理的核心制度安排。 近世中国的土地私有产权发育成熟,土地权利可分层次、分时段存在,并可分别进入市场交易,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包含押租、典、抵押、活卖、绝卖在内的多层次地权交易形式,以及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多层次的地权类型。多层次的地权及交易形式降低了地权市场的准入门槛,所蕴含的金融功能促进了土地流转,在为小农家庭获得土地开展农业经营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亦为宗族、寺庙、书院、善堂、会馆等民间组织掌控财产、实现独立稳定经营奠定了基础。

民间组织的管理围绕制度化的章程展开,管理者由当地民众推选,并接受民众的监督,这种选举方式能够较好地整合不同的社会资源,协调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和冲突。 一方面,民间组织及其承担的公共事业在数十年、数百年的时间尺度上稳定存续,满足了民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无论是桑园围、都江堰等跨越数县的大型水利工程,还是遍布山林道路、随处可见的小微公共品(如茶亭),其创设、发展、维系都有赖于民间组织的经营与支持。另一方面,民间组织与基层公共事业的发展亦促进了商业与市场的发育,桥梁、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便利了商贸来往,会馆则为同业、同乡商人提供交易服务,宗族治理机制亦广泛应用于商业经营。时至近代,徽商仍在宗族中招募伙计,进行跨地域商业经营,在时代困局中彰显了民间组织的灵活性与适应性。

在基层治理中,士绅通过创建和领导民间组织发挥作用,而非仅仅凭借个人声望与道德教化,民间组织的独立性与稳定性使得士绅能够克服个人的局限性,长期、稳定地参与基层公共事务。 士绅不仅是由自然人组成的群体,更是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科举制、文官制和民间组织相配套,一旦相关配套制度及其平衡被改变,士绅群体、民间组织的作用也可能随之发生扭曲和变化。

书影

书影

上述包含产权、民间组织与市场的整体性制度安排,为中央政府以小规模官僚体系实现基层治理奠定了基础。 中央集权与专制政府主要针对官僚体系与地方政府,属于政治上的强力管控,对于县以下的基层社会,则在经济上实行“自由主义”策略,以自主、自立、自治的模式实现社会治理,从而使得传统中国在信息条件有限与经济短缺的情况下,以较低的成本维系大一统,构建其国家能力。

19 世纪后期以来,传统基层治理模式发生了深刻转型。国家在基层公共品供给领域的影响逐渐加强,原本以民间组织为核心的公共品供给模式逐渐分化。以教育为例,由民间自发进行的基础教育逐渐转向国家统一监督与规划。与之相应的是,中西方的交流亦有效推动了制度创新。作为公益法人的海河工程局,其设置即源于中外官商各利益相关方的合作与博弈,在海河疏浚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当代,以现代公司为代表的营利性主体则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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