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第二年,四川已明确16个贫困县摘帽、3700个贫困村退出、105万人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
不能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受累又流泪,
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四川拿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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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培养使用、奖励表彰、待遇保障、人文关怀和抚恤救助等5方面出台22条细则。
纵观22条细则,条条都是“干货”。如在培养使用方面,《办法》明确提出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晋升职级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提拔;又如在待遇保障方面,将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建立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医疗风险保障基金。
《办法》中的“干货”有哪些?
为何会这个时间节点出台《办法》?
适用于哪些人?
来看蜀妹详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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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
适用于
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村乡镇的机关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村村干部,联系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农技员
。
◇
对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职级晋升(岗位晋聘)、公务员遴选时,
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
,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程序报经批准后
可破格提拔
;在脱贫攻坚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时
优先推荐
。
◇
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
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主渠道
,建立健全第一书记选派
长效机制
,重点选派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学员和后备干部。新提拔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应当
优先考虑
有第一书记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
◇
参照乡镇换届选拔“四类人员”进领导班子做法,每年从第一书记中
定向选拔
一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范围和数量依据县(市、区)脱贫攻坚任务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空缺情况确定。对经选举当选的,在乡镇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
登记
。
◇
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的第一书记,符合定向招录条件的可参加全省面向优秀村干部
定向招录
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
◇
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艰苦边远地区的贫困县招录基层公务员,可
放宽
学历条件、专业限制、年龄条件、开考比例,可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本市(州)、县(市、区)户籍或者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
招考
。藏区贫困县可设置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士官招考。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人员和集体予以
表扬奖励
,树立先进受激励、优秀得表扬的鲜明导向。
公务员
可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明确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给予记功奖励,
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给予相应奖励。
◇
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各类评比表彰中的
名额比例
。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开展
全省“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
等表彰奖励时,应当增加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专项名额。
◇
对获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符合条件的应当
及时提拔使用
或者
交流重用
,并鼓励其继续在脱贫攻坚一线岗位工作;暂不符合提拔使用或者交流重用条件的,应当纳入各级优秀干部人才
递进培养计划学员
或者
后备干部管理
。
◇
在各类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专栏专题,持续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一线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事迹报告会、发放宣传光碟和微信、微博等形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先进典型进行
宣传报道
,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
第一书记在艰苦边远地区、乡镇、高海拔乡镇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参照派驻地同类同级人员标准
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海拔乡镇临时岗位补贴
。
落实第一书记各项待遇,规范后的地方津补贴若派出单位与派驻地标准不同,派出单位可按照
“就高不就低”原则
给予补差。
认真落实村干部
“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制度
,绩效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
◇
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
建立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医疗风险保障基金
,委托专业机构集中经办,对在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因脱贫攻坚工作身患特定地方性疾病的一线干部给予
一次性补助
。
◇
严格落实
休假
制度,县(市、区)应当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安排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的,按照规定足额发放
未休假补助
。
◇
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每年至少组织1次脱贫攻坚一线干部
健康体检
。分级建立脱贫攻坚一线干部
健康档案
。
◇
经
县级以上
医疗机构认定,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因病需长时间治疗、不能正常上班、严重影响工作的,或者因病连续离岗超过3个月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及时进行
调整
。
◇
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制度,分层分级开展
“四必谈、四必访”
,做到思想异常必谈、岗位变动必谈、遭遇挫折必谈、违章违纪必谈,突出贡献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困难家庭必访。
◇
在工作期间因公牺牲或病故者,可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评定为烈士;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脱贫攻坚关爱救助基金,对因公牺牲、病故、负伤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救助;
◇
对其父母、配偶、子女优先挂号、优先住院,配偶、子女存在就业困难的应妥善解决;
◇
对其子女上学、参军、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给予优待照顾。
◇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具体措施。
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中坚力量、决定因素。
刚过去的2016年,四川脱贫攻坚首战告捷:5个贫困县摘帽、2437个贫困村退出、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成绩的背后,和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付出的超常努力、做出的超常牺牲密不可分。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今年全省要努力实现16个贫困县、3700个贫困村、105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退出。
不能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受累又流泪。“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文件,就是为了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安身安业,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攻坚克难、接续奋战。”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说。
据了解,为回应基层期盼,在《办法》制定过程中,省委组织部在“四大片区”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赴5个市(州)12个县(市、区)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例如基层普遍反映,中央、省委选拔“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政策“接地气”“暖人心”,极大调动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建议作为制度性安排。为此,《办法》也提出参照“四类人员”选拔办法,每年选拔一批第一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同时,为适应形势要求,起草组还系统梳理中央、省委近年来关心激励基层干部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形势发生变化的进行完善,基层普遍期盼的重点研究。”该负责人坦言,对于《办法》,就是力求务实管用,要从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基层最期盼的政策入手,制定含金量高的“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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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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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记者 林凌
编辑: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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