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前期测算需消化地块"沉没成本"。
根据新规要求,每次报建面积2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政府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将无偿移交市房屋主管部门管理使用,即须扣除配建的政府商品住宅建筑面积才是地块的实际总建筑面积,最高限价对应的楼面价不能代表实际的地块楼面价。
同时,物价部门不允许将配建政府商品住宅的成本折算到商品住宅房价里去,对开发商而言,这一块可以说是"沉没成本"。因而开发商在前期拿地进行成本测算时,必须将这一块"打包"消化。
开发难度陡增,开发商迎土地开发模式新挑战。
根据地块出让公示,竞得地块的开发商将在地块内配建政府商品住宅,随后移交市房屋主管部门,届时这些商品房如何处理,是保障房还是租赁房,还是其它用途,目前还没有看到具体细则。
地块内配建政府商品住宅,楼盘客群如何准确定位?政府商品住宅如何融入地块统一开发设计?整体成本如何管控?通过顺利拿地的第一关之后,开发商面临着后续的开发经营模式挑战。
此外,随着土拍规则的深化,本次土地出让延续"首拍"要求,对开发商资金的严格审核,购地资金必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要求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竞买,
开发商资金压力加大
。此举使得融资或联合拿地模式成为"过去式",对参与竞拍的品牌开发商的资金成本提出了不小的要求,资本为王的行业准则下,这一新规本质上是将实力不足的小开发商屏蔽在了第一道门槛之外,
行业洗牌进一步加剧。
上述土拍规则不仅考验开发商的胆识与眼力,更是对开发商的品牌实力、开发水平提出了要求,将使得开发商在拿地时更加趋于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