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银保监微课堂
中国保监会保险教育公众平台,致力于为公众提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法规解读、有关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有关活动,普及保险知识、经验与技巧。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第一财经  ·  ​星巴克中国回应全球裁员千人 ·  13 小时前  
神嘛事儿  ·  我回答了 @依然的神仙 ... ·  2 天前  
哈尔滨日报  ·  家里不建议安装摄像头?民警提醒!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银保监微课堂

驾驶车辆出事故,“换驾”报案行不行?

银保监微课堂  · 公众号  ·  · 2017-09-13 06:56

正文


侥幸心理



拥有一辆私家车如今已是许多家庭的必备之选,它为我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闲暇之余也能乐享自驾游的乐趣。但与此同时,长期驾驶带来的事故隐患也成倍增加。当然,为了降低出行风险,我们可以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并严格遵循交通规则,不存侥幸心理。



本期主题

晓保妈妈

看了很多车祸事故,我就想,如果司机们能够严格遵循交通规则,开车不着急,是能很大程度上避免事故发生的。

是的,而且有些事故属于车险免责条款里的,保险不赔付,损失可就很大了。

晓保爸爸

晓保妈妈

嗯,我还看到有的车主为了能够撇清责任,顺利赔付,在报案时还“换驾”,这样也是不行的吧?

嗯,这样的案例的确碰到过,我跟你仔细讲讲!

晓保爸爸

案例再现

张某本人驾驶车辆碰撞立交桥墩,因碰撞力度较大,发生事故后受伤住院,由其妻子李某代为向保险公司报案。 为了后续理赔方便,其妻子李某就向保险公司自称为当事驾驶人。 由于事故发生时间已近凌晨2点,车辆损失严重而李某丝毫未受伤,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启动了案件调查流程。通过气味鉴定、调取监控录像等专业技术手段,最 终判断本案驾驶人并非李某,保险公司认定此案件存在“换驾”行为,根据《保险法》及保险条款拒绝赔偿保险金。


保专家解析

其实,这个案例所需要讨论的是: 为什么报案时“换驾”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呢?我们不妨仔细分析一下。


保险公司对于“换驾”事故拒赔,有法可依


在上述案例中出现的“换驾”行为,其实指的是被保险人报案所称的驾驶人与实际驾驶人不符。保险公司之所以对此拒赔,是因为保险法对这类情况有明确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结论

而在上述案例中,张某的妻子李某谎称自己是当事驾驶人, 这一点从事实上影响了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保险公司对存在“换驾”行为的交通事故予以拒赔有法可依。


保险实务中发现,不少“换驾”行为背后还隐藏着酒驾、毒驾、无驾驶资格、准驾车型不符等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本身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如果消费者存在类似违法违规情形,故意“换驾”,不仅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还可能涉嫌保险诈骗犯罪,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承担刑事责任。


车辆发生事故后,正确的处理过程应该是这样

第一, 发生保险事故时,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当 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 48 小时内 通知保险人。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