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一些市民抱怨“电动自行车上牌难”进而出现“海口市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的谣言。小编告诉你这不是真的!不信,请往下看。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可以上牌的。目前,海口设立了两个便民利民上牌服务点,一个在白沙门公园大门西侧停车场美兰交警服务站,另一个在南海大道115号福德汽车城内,这两个服务站常年开设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业务。要办理电动车牌照的车主应持本人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合理手续(标有时间的发票、出厂合格证),并开着原车到服务点上牌。
另外,椰城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可询问商家是购买车型否符合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而商家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请购买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提示语,并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目录》查询,要诚信告知消费者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流程。对于买到不能上牌的车主,是可以要求商家无条件退货的,如商家不退货,可以到工商质监部门进行举报,商家将受到处罚。
上牌标准:
(一)符合质量监督局的第四批目录。
(二)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第十四条:本办法施行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下列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车辆的来历凭证,非海口户籍的还需居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3、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审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经核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行驶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车辆注册登记申请后,除核实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逐一核对《目录》中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每一技术参数,参数与《目录》一致的,办理注册登记,参数与《目录》不一致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按照办法的第二条规定: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每小时应当不超于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超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如有修改,应当符合新的标准。
上牌流程:
1、车主持新车上牌所需材料(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海口户籍的还需居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2、车主就近选择在海口市交警支队两个上牌点其中一个进行现场拍照、拓印、查验,并参加电动自行车九不准测试,当天可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四、按照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请购买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提示语,并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目录》查询。
本办法施行后,销售商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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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椰城交警(ID:yechengjiaojing)
责任编辑:黄昭通
本期编辑:张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