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313讲,绿色资产证券化。第一部分:国开行首次发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第二部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政策指引及认定解析。第三部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之前世今生。第四部分:那些年市场发过的绿色ABS。
本期主要讲解绿色
资产证券化,包括:案例、政策、发展历程、已有产品等等。
关于
绿色
资产证券化这个主题,公众号前面已经讨论过好几期了,链接如下:
上交所ABS业务问答及绿色ABS解读
绿色ABS及金融产品
绿色ABS及金融产品(2)
不难理解,它也是ABS中的一种,首先要符合ABS发行的要求,其次,它的特殊性在于绿色,这里有三个标准,符合其一即可:
1)基础资产中绿色产业领域的基础资产占比不低于总入池资产的70%;2)用于绿色项目(含建设、运营、收购绿色项目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等)的资金不低于转让基础资产所取得资金的70%;3)原始权益人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含),或虽小于50%,但绿色产业领域收入与利润均为所有业务中最高且占比均高于30%的。对于认定为绿色行业领域的原始权益人,转让基础资产所得资金可不用于特定绿色项目,但仍应有不少于70%的资金用于其绿色产业领域发展。
本公众号主要探讨ABS、项目投融资等金融市场业务(也有房地产、政府项目的实操讲座),大家可以关注、转发公众号内容。业务对接、商业合作请看公众号菜单;招呼小编,请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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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日前在银行间市场首次发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31.4亿元,募集的资金将再次投入绿色领域。这是国家开发银行借助证券化手段、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又一次有益探索。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完善绿色体系建设、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发行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截至今年10月末,国家开发银行的绿色贷款余额已超过1.8万亿元,约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7%,重点支持了长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出行等领域发展。据测算,这些绿色项目每年可节约标准煤622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4289万吨。
在资产证券化领域,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35单,规模共计3152亿元。
(摘自:中国证券网)
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绿色债券是近年来绿色金融领域大力发展的融资工具。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作为绿色债券的一种,除上交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一、二)》中明确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外,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绿色项目、绿色产业领域认定以及第三方评估认证事项均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执行,同时也在《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中明确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在上交所申请挂牌转让相关事项参照绿色公司债券执行。
如此来看,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也有必要参考绿色债券在不同场所的政策文件与要求。发改委、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以及证监会分别对绿色债券颁发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并对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应要求。
1、发改委——企业债
(1)政策文件。《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明确绿色债券定义(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
(2)信息披露要求。对于信息披露要求未提及。
2、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政策文件。《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及配套表格:明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义(是指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界定和分类参考绿金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信息披露要求。注册文件中应当披露:1、绿色项目基本情况;2、所指定绿色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说明;3、绿色项目带来的节能减排等环境目标。并制定M.16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和GP表(绿色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表)。
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债券
(1)政策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明确绿色金融债券定义(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绿色产业项目范围可以参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信息披露要求。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包括: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和环境效益目标以及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
4、证监会——公司债券
(1)政策文件。《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6号)、《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上证发〔2016〕13号)和《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深证上〔2016〕206号):绿色公司债券是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公司债券。参考绿金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说明书应当披露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环境效益目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内容。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或约定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也应当披露上述内容。
另外,不同场所对绿色债券在第三方评估或认证、审核绿色通道、置换高成本绿色债务以及有无涉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方面有所不同。
1、关于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
主要参考绿色债券的认定标准,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一、二)》中也明确了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1)
基础资产
属于绿色产业领域;(2)转让基础资产所取得的
资金用于
绿色产业领域;(3)原始权益人
主营业务
属于绿色产业领域。计划管理人应对资产支持证券是否符合上述认定条件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2、对于是否需要聘请第三方认证。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绿色项目、绿色产业领域认定以及第三方评估认证事项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执行。(对于符合绿金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及经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机构确定的绿色项目,发行人在申报发行时及存续期内可不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已确定项目情况、所属具体的绿色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及环境效益目标等,并由承销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对于上述范围之外投资者不容易识别或发行人认为需要聘请第三方评估认证的绿色项目,申报发行时应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
3、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第20号(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包括在内)
(1)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目前尚没有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特定牌照,但须具备一定资质:a. 建立了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所必备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收费标准、质量控制、职业责任保险等相关制度;b. 具有有权部门授予的评级、认证、鉴证、能源、气候或环境领域执业资质;c.具有相应的会计、审计、金融、能源、气候或环境领域专业人员;d. 最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2)评估认证绿色债券范围。范围包括:绿色金融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和其他绿色债券产品。
(3)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备案。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由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统筹实施自律管理,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下设立的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需要向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
(4)评估认证的内容。发行前评估认证的主要内容包括:a. 拟投资的绿色项目是否合格;b. 绿色项目筛选和决策制度是否完备;c. 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备;d. 绿色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是否完备;e. 绿色项目环境效益预期目标是否合理。
由此看来,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虽然是国内金融市场中相对较新的产品,但无论是从政策方面还是从认证可行性上来看,均大有可为!
(摘自:小时代大资管 作者: CHU OG)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问答》,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内容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相应阐述。作为上交所即绿色公司债券之后又一出具明确指导性文件的“绿色”概念固收产品,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必将引来市场更多的关注。这个特殊产品的缘起、发展究竟如何,未来又将引领怎样的发展趋势?笔者在此抛转引玉,叙一叙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前世今生。
一、金融世界里的少年郎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本质上是一类特殊的绿色债券,这从上交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中明确符合要求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申请在上交所挂牌转让相关事项参照绿色公司债券执行也可见一斑。
绿色债券,又称“气候债券”,广义定义即是,“通过某种方式与气候改善解决方案相关联的固定类收益金融工具”。而根据ICMA(国际资本市场协会)针对绿色债券列举的更为严格的定义,则是“任意类型债券工具,且满足募集资金将明确被部分或全部用于为新的或现有的合格绿色项目1提供融资或再融资,且符合绿色债券原则的四个核心内容(资金用途、项目评估筛选流程、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上述合格绿色项目则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污染防治、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开发等。绿色债券概念,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年轻人。世界上第一支冠以“绿色债券”之名的是世界银行在2008年发行的,而在此之前,美国旧金山市公共事业委员在2001年批准发行了一支不超过1230万美元的债券,并明确规定用于支持旧金山当地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储存项目在家庭、商业和政府机构的推广。很多专家认为这一案例才是世界上绿色债券发行届的“无冕之王”。
如此看来,无论是从旧金山公共事业委员会批准发债还是世界银行的发行始,绿色债券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个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但是这个少年郎却自诞生起便在以世界银行、国际金融机构、亚洲开发银行为首的各大多边机构带动下迅速发展、席卷全球。根据相关机构统计,2016年,世界范围内发行绿色总额就达到了930亿美元; 2017年则快速增长达到1610亿美元;而2018年1-7月可统计的发行规模即已经达到873亿美元,考虑到统计数字的滞后性,气候债券网(climatebonds.net)预计,2018年全年绿色债券最终发行总额将突破2500亿美元大关。
联合国预计,仅在保护环境领域的资金缺口目前便仍有2.5万亿美元之巨,可以预见,世界范围内绿色债券的快速发展仍将是大势所趋。
二、中国特色绿色债券制度建设
近年来,环境保护作为贯穿社会民生方方面面并具有长期影响的焦点问题,一直保持了极高的公众、舆论乃至决策层关注度。因此,从中央到各级监管、交易所等各方面,均陆续在制度层面对绿色债券的发行、评审等作出指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9月21日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作为我国在建设生态文明体制的纲领性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绿色金融体系,并将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列为其中重点工作之一。同年12月22日,央行发布《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宣布在银行间市场开启绿色债券发行,首批进入央行认可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项目类型包括节能、污染治理等6大类、28项项目类型。随后,上交所和深交所亦积极跟进央行政策导向,分别于2016年3月16日和4月22日发布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通知,并强调为绿色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开辟绿色通道。另外,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亦作为绿色债券的一个分支,在通知中被提及,并注明“参照本通知执行”。2016年8月31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绿色债券标准,同时指出需要提高绿色债券发行效率,降低发行成本。证监会则在2017年3月2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再次强调了针对绿色债券的绿色通道并承诺“不断完善绿色公司债券准入管理“绿色通道”制度安排,持续提升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便利性。”
在种种政策引导的支持下,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逐步增长,人行和证监会在2017年12月25日针对绿色债券规范化运行联合出台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的机构资质、业务承接实施及报告出具等业务行为作出了一系列规范化要求。
有力的政策鼓励、支持与持续业务引导规范相结合,体现了监管对于绿色债券健康、稳定成长的期许,也成为了中国特色绿色债券制度建设的最好例证。
三、绿色债券在中国
虽然绿色债券直至2015年底央行发文才获得在国内正式贴标,但绿色债券早已随着绿色金融概念的逐渐兴起与中国结缘。早在2014年,国际金融公司在2014年6月7日发行世界上首单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人民币绿色债券,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展。2015年7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在海外发行中国企业首单绿色债券,金额达美金3亿元。同年10月,农业银行在海外发行了中国金融机构首单绿色金融债,金额高达10亿美元。有趣的是,国内首单未贴标但具有绿色金融概念的资产支持证券甚至早于以上两位绿色债券先行者,兴业银行在2014年9月即成功发行了国内首单绿色金融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成为真正意义上先行者中的先行者。
而贴标之后,兴业银行又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于2016年1月29日成功发行100亿3年期绿色金融债,而且获得了超额两倍认购,票面利率也低至2.95%。从此,在政策的鼓励支持和投资者的追捧下,绿色债券在中国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仅在2016年,中国在境内外累计绿色债券发行数即达到2312.31亿元。而根据中国金融网发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年,中国在境内外累计绿色债券(含绿色资产支持证券)123只,规模达2486.80亿元,占全球发行规模的25%。
图-1 2016-2017年国内绿色债券发行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网
四、业务问答说了啥
此次上交所针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问答,更具体的解答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量化标准,以及绿色项目、绿色产业的认定,第三方评估和信息披露要求。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认定的量化标准。问答中规定,满足以下3个维度要求之一的可认定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1)基础资产中绿色产业领域的基础资产占比不低于总入池资产的70%;2)用于绿色项目(含建设、运营、收购绿色项目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等)的资金不低于转让基础资产所取得资金的70%;3)原始权益人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含),或虽小于50%,但绿色产业领域收入与利润均为所有业务中最高且占比均高于30%的。对于认定为绿色行业领域的原始权益人,转让基础资产所得资金可不用于特定绿色项目,但仍应有不少于70%的资金用于其绿色产业领域发展。
简而言之,被认定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可以是基础资产绿色,也可以资金投向为绿色项目(占比各大于70%)。如果前两个条件不满足的,当原始权益人较多涉及绿色产业,且资金大部分用于绿色产业领域(不严格要求为绿色项目),则也可认定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而此前,市场上发行的产品,获得的“绿色”贴标认证也集中在前两项,在这两项评估中均获得绿色认证的,即为“双绿”资产支持证券。此次对于资产不够“绿”,资金用途不够“绿”,但原始权益人主体在绿色产业涉及较深的项目开了一扇窗,亦足以见到政策层面对于鼓励、推进绿色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决心与扶持了。
此外,上交所此次问答中也说明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绿色项目、绿色产业领域和第三方评估认证事项仍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执行;而在信息披露中,也增加了管理人需对“绿色”认定、所涉及绿色项目、具体领域和产生的环境效益在年度资产管理报告中进行披露的要求。在扬鞭催马之余,交易所也是不忘把正笼头,以期让政策支持能真正落到实处。
五、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概况
聚焦到绿色资产支持证券领域,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一直以来都作为绿色债券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相应政策支持与鼓励。自2016年8月金风科技(又一个老熟人)发行了国内第一单贴标资产支持证券后,当年即有4只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发行金额达到67.01亿元;2017年更是发行数量增加到了10只,金额达到了146.05亿元;而2018年截止8月10日,国内总计已经发行了8只产品,金额为58.72亿元。
图-2 2016年至今国内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网绿色债券数据库
由上统计可知,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整体发行态势表现出单笔金额下降而产品数量上升的趋势(2016年平均单笔金额:16.75亿元;2017:14.60亿元;2018:7.34亿元),说明越来越多的绿色行业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型市场参与者,参与到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中来。
从基础资产类型上看,已发行的22只产品中,公共事业收费权类产品最多,共有12只,超过总数的一半,包括5只电费收费收益权(含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4只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和2只公交收费收益权;其他基础资产类型包括3只信托受益权产品,2只租赁债权产品,2只CLO产品,2只应收账款产品及1只CMBS产品。
图-3 不同基础资产类型发行统计
注:外圈为发行金额,内圈为发行产品只数;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网绿色债券数据库,CN-ABS
无论是证监会还是交易所,都鼓励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认证评估。在这22只产品中,共有16只具有第三方机构对于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独立评估;而参与评估的评估机构共有10家,其中中财绿融为5只产品做了评估,中诚信为3只,商道融绿和中节能分别为2只,毕马威和中债资信联合为1只产品做了评估,剩余3家包括联合赤道、挪威船级社及大公国际则分别为1只。由此来看,目前资产支持证券的绿色评估中,以中财绿融等机构为代表的咨询、科研机构成为市场主流,而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参与度相对较低。
绿色债券以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国内金融市场中相对较新的产品,在极短的时间内已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对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做出并且仍将持续做出贡献。此次交易所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详细解答一方面将会进一步规范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工作,杜绝绿色概念滥用,将政策红利及市场红利引导到应有之处,另一方面,更规范的市场制度也必将引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又一轮小高潮。
(摘自:小时代大资管 作者:萝卜啊淡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