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内容。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开始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3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7月28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并打印)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将不予退还)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资格审核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河西区九龙路58号)
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
(三)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8月4日9:00开始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7年8月6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