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造》中的康德因素
在《构造》的体系中,作为材料的基本要素和作为形式成分的基本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两个相互关联的理论部件,因此不存在纯粹的未经加工的材料,所有材料都是具有一定形式的材料。卡尔纳普指出,如果说构造理论是经验论,那么它并不是一种“粗疏的经验论”,因为它“赋予知识的形式成分以重要的意义”。他还指出:“实证主义强调,知识的唯一的材料是未加工的经验的所予;我们必须在这里寻找构造系统的基本要求。但是先验观念论特别是新康德学派(李凯尔特、卡西尔、鲍赫)则有理由着重指出,仅仅有这些材料是不够的;还必须加上次序安排,即我们的‘基本关系’。”这种“形式质料说”将卡尔纳普和一般意义的经验论者明确地区分开来。
进一步,卡尔纳普不仅指出了基本要素和基本关系的本质关联,还试图通过基本关系推导出基本要素。正是这个步骤让卡尔纳普从一个非正统的经验论者走向了康德主义者。在《构造》中,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由基本要素构造而来,构造的第一步是用基本关系对原初经验进行最初的界定和刻画。可以肯定地说,康德的先验感性论对这个步骤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而在接下来的构造步骤中,卡尔纳普给出的方案—不同的对象通过逐步运用等级形式而被构造出来—可以说是先验演绎的语义学版本。就《构造》的整体方案而言,正如卡尔纳普在思想自传中所指出的,虽然引导《构造》的是“从知觉中构成物理事物概念的心理学事实,但我的真正目标并不是描述这个生成过程,而是描述它的理性结构,即对形象过程的图型式描述,这种描述由理性步骤构成,并本质地引向与实际心理学过程相同的结果”。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在《构造》中形式成分是首要的,被给予的材料则是派生的,而正是这种形式成分的首要性促使我们对《构造》作出康德主义的解读。
根据这条思路,卡尔纳普最终得到了一个非常接近康德的结论:“一切对象都是被构造出来的,而且被构造的对象只有作为以一定方式构成的逻辑形式才成其为概念认识的对象。”在《构造》的语境中,对象是被构造的结果,构造的过程就是对象化的过程。卡尔纳普最终构造出四个等级的对象:自我心理的对象、物理的对象、他人心理的对象、精神的对象(文化对象)。这四个等级的对象最终构成了一个极为宽泛的对象域。卡尔纳普指出,对象“总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使用的,即指可对其做出陈述的一切东西。因此,不仅事物属于对象,而且特性和联系、类和关系、状态和过程以及现实的和非现实的东西都算是对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四个等级的对象之间是一个层级性的结构,这个结构完全是由逻辑体系决定的。这个层级性的构造方案以罗素的类型论为基础。根据罗素的类型论,一个层次上的逻辑类无法界定其自身,为了对它作出说明,我们必须诉诸下一层次上的逻辑类。
可以看到,尽管对象的构造以原初经验为起点,但原初经验的实际作用只是一个“占位符”(placeholder),它的意义是在构造过程中得到充实的。对《构造》的经验论解读无一例外地忽视了这一点。卡尔纳普试图阐明,对象的确定并不依赖于直观,而是依赖于关系层次的复杂化和关系范围的扩大化,也就是说,对象是在逻辑关系的拓扑学空间中得到界定的。为此,卡尔纳普区分了两种界定方式:指示界定(ostensive definition)和限定摹状词(definite description)。他试图通过“铁路地图”的例子阐明,不需要诉诸指示的纯结构性限定摹状词是可能的。除此之外,他还区分了特性描述(property description)和关系描述(relation description),并强调了后者的首要性:“关系描述是整个构造系统的开端,因而也是全部科学的基础。而且,每种科学理论的目的,就其内容而言,都是要成为一种纯粹的关系描述。……在科学上,特性描述或者起一种更方便的关系描述形式的作用,或者在转换尚不可能的地方,表示有关理论的一种暂时的状态。”
根据上面这些区分,卡尔纳普最终区分了“对象”和“准对象”(quasiobject),前者的存在模式是“存在”(Sein/being),后者的存在模式则是“有效”(Gelten/validity)。他指出,对象和对象性的区分只是暂时的:“某个符号表示一个概念还是一个对象,一个语句适用于概念还是对象,这在逻辑上并没有什么差别,最多只有一种心理的即表象的差别。这根据不涉及两种不同的理解,而只是对解释的两种不同的说法,因此我们在构造理论上有时讲构造对象,有时又讲构造概念,这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但是,就《构造》的最终理论形态而言,对象是从对象性推导而来的。卡尔纳普指出:“构造理论超出了通常对存在的东西和有效的东西的看法,因为它不把这种对立看作一次完成的,只有一道断然的界限,而是把它看作一种不断重复,从一个等级继续进到另一个等级的关系:对第一等级的对象有效的东西被看作一个第二等级存在的东西,然后它又可成为新的有效的东西的对象(第三等级),如此等等。对构造理论来说,具有严格逻辑形式的概念进展的辩证法就在这里。因此存在的东西和有效的东西的概念是相对的,表现着每个构造等级与直接相继的下一个等级的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构造》中不存在对象,只存在准对象。
根据以上的讨论,不管是强调形式成分的首要性,还是通过“有效”意义上的对象性推导出“存在”意义上的对象,《构造》都体现了鲜明的康德式特征。不过,在继承康德式遗产的同时,卡尔纳普又分别在以下两方面对康德作出了关键改造。
第一个改造是,在强调形式成分的前提下,从认识层面的综合推进到纯粹逻辑的构造。在康德那里,范畴的实质是一种关系描述:量的范畴涉及存在形式的变化关系,质的范畴涉及存在属性的转变关系,而关系范畴(实体与偶性、原因与结果、基于因果交互的协同性)和模态范畴(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现实性与非现实性、必然性与偶然性)都是成对出现的。但卡尔纳普在这四种关系描述之外又提出了一种特殊的关系描述:结构描述(structurede scription)。他指出,结构描述“不仅像任何关系描述一样不提及各关系项的属性,而且甚至也不提及这些项之间的关系本身”,换言之,结构描述只考虑关系的形式属性(比如对称性、自反性、传递性等),即“无须涉及该关系的含义和具有该关系的对象的种类即可予以表述的那些属性”。如果说康德的范畴涉及一阶关系描述,那么卡尔纳普的形式属性则涉及二阶关系描述。
卡尔纳普的基本构想是,虽然对象可以通过与其他对象的关系得到区分(一阶关系描述),但最终必须通过纯形式的结构得到界定(二阶关系描述)。他试图阐明,真正意义上的构造必须从认识的综合进展到逻辑的构造:“认识的综合,将所予加工改制为构成物、改制成事物或‘实在’的表象,大都是在无意中而非按照自觉的程序发生的。……构造系统是对在认识上多半直观进行的实在之全部构造的一种理性的重构。……在进行理性重构时,构造理论必须通过抽象,不是就个别情况而是对全部意识过程,把纯粹的所予和加工制作分别开来。”他还指出:“构造方法的一个本质特征正在于此:它对对象名称、命题和命题函项只考虑其逻辑价值,而不涉及其认识价值;它是纯逻辑的,而非心理学的。”
我们不能从单纯的反心理主义视角来理解卡尔纳普的构想。他的落脚点不是从主观的亲知进展到客观的知识,而是试图阐明,一切认知形式(康德意义上的直观形式和知性形式)都必须以纯粹的逻辑形式为前提。卡尔纳普指出:“一个纯结构命题只能包含纯逻辑符号,其中不允许出现关于任何实在领域的未经定义的基本概念。”这样一来,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能否把作为最后的非逻辑对象的这些基本关系从科学命题中消除掉,以此来完成这个形式化的过程?”如果说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在保留对象和主体两个极点的前提下调转了两者的从属关系,那么卡尔纳普则试图通过纯逻辑化的结构描述来界定和刻画对象本身。如果说康德试图强调形式成分在认识中的核心地位,那么卡尔纳普则试图在形式和材料的背后再设置某个更为基础的形式层面,从这个层面开始展开对世界的构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非常极端的“逻辑观念论”(logical idealism)构想。
卡尔纳普在《构造》中指出:“根据构造理论的看法,对康德派关于认识论问题的立场具有基本意义的‘先天综合判断’根本不存在。”从逻辑观念观的视角出发,我们对这个判断的理解也得到了相应的更新:驱使卡尔纳普拒斥先天综合判断的也许并不只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基本纲领,即事实命题和分析命题之外不存在第三类有意义的命题,还是出于这样一种洞见,即先天综合判断在一阶关系描述中的功能可以通过二阶关系描述实现,康德意义上的先天综合判断可以被逻辑构造所取代。从这个视角来看,卡尔纳普对先天综合判断的拒斥只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纲领的表面采纳,这种采纳不仅没有拒斥康德式先验路径的遗产,还通过一种彻底化形式最大程度地保留了这个遗产。因此,对“经验主义的第一个教条”(分析与综合的区分)的批判并不适用于卡尔纳普,因为分析和综合的区分在卡尔纳普那里实际上是先验路径下的区分,而不是经验论语境中的区分。正如理查森(Alan Richardson)所指出的:“分析/综合在卡尔纳普那里的方法论意义就是先天综合/后天综合在康德那里的方法论意义,即由此区分让客观判断成为可能的框架与框架内的客观判断。”
卡尔纳普对康德的第二个改造是从主体的构造推进到主体间的构造。前面指出,《构造》的方案并不是唯我论的,因为它的起点不是私人的心理片段,而只是在约定的意义上使用了现象论语汇。但实际上,还有另一个理由让《构造》远离唯我论,即《构造》的基本语境是主体间的。卡尔纳普指出:“全部知识的主观出发点虽然是内心体验及其联系,但是正如构造系统要指出的,我们仍然有可能达到一个由概念把握从而对一切主体都是完全相同的、主体间的、客观的世界。”我们注意到,马堡学派的主要方案是将康德的构成性先天概念(constitutive a priori)转译为科学建构中的规范性理想(regulative ideal),其中的关键步骤是从科学共同体的主体间视角来探讨规范性理想的建构。从这个角度来看,卡尔纳普和新康德主义者的思路是非常接近的。对主体间维度的强调让卡尔纳普最终抛弃了康德式的先验主体。他指出:“如果一切科学命题归根结底都仅以‘我的’经验的关系为对象,那么科学怎样才能得到主体间有效的命题呢?”因此,“对原始主体的其他一些说法,如‘先验主体’、‘认识论主体’、‘超个体意识’、‘意识一般’,也许都应看作权宜的手段,因为从对象认识顺序的自然出发点即自我心理的东西出发,人们看不到走向超出主观的东西的途径”。
事实上,在康德那里就已经隐含了主体间性的线索,这些线索也为卡尔纳普和马堡学派改造康德提供了可能性。不同于近代哲学家的一般做法(比如笛卡尔、马勒伯朗士、贝克莱等人),康德并没有通过诉诸超主体(上帝或绝对心灵)来保证知识的客观内容。例如,他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中区分了判断和联想律,前者给予表象的客观统一性,后者只提供主观统一性:“[表象]借助于直观的综合中统觉的必然统一是互相隶属的,就是说,这是按照对一切表象作客观规定的原则的,如果从这些表象能形成知识的话,而这些原则全都是从统觉的先验统一这条原理派生出来的。只有借此才从这种关系中形成一个判断、亦即一种关系,它是客观有效的,并且足以与同样一些表象的只具有主观有效性的那种关系、例如按照联想律的关系区别开来。”可以看到,“表象借助于直观的综合中统觉的必然统一是互相隶属的”实际表达的是在诸个体视角在相互沟通和交流的基础上得到客观知识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表象的客观统一性最终落脚于视角间的融贯系统。
如果说主体间的构造在康德那里还只是一条隐而未显的线索,那么卡尔纳普则明确地将主体间维度放在了《构造》的核心位置。在《构造》的语境中,被构造的“世界”最终是一个主体间概念。这种构造是在两个方向上展开的:在共时性的方向上,它要求我们超出唯我论的视角,进展到基于公共描述的社会行为主义;在历时性的方向上,它要求我们超出单一世代的视角,进展到代际的视角。这里要特别强调历时性方向上的主体间维度:虽然卡尔纳普和康德一样将哲学工作理解为“建筑术”(Architektonik),但他在更为宽泛的视域中理解“建筑”(Bau)。他在《构造》的第一版序言中指出,这种建筑术“在任何地方都诉诸清晰性,但承认不可能穷究尽探生活的全部错综复杂,它既仔细探讨个别的形式,同时又宏观把握整体,它既重视人们的联合,同时又关心个人的自由发展”。这样的建筑不只是纯粹理性的建筑,还是理性共同体的建筑:“这样小心翼翼地把一砖一瓦累积起来,我们就会建立一个稳固的建筑物,而未来的每一代人可以继续扩建。”
主体间维度还产生了一个关键的理论后果:随着思想的进展,卡尔纳普越来越倾向于用物理主义语汇来取代《构造》中的现象论语汇。他在《构造》的第二版序言中试图用“基本元素”(basic element)来代替原初经验,以此来避免“在构造感觉性质时出现的某些缺点”。他还指出,这种基本元素类似于马赫提出的基本元素,比如“在某个时间某个视野位置上的某一种类的红”。这样一来,基本概念就从原初经验之间的相似性记忆变成了基本元素之间的某些关系,比如“x早于y,在视野和其他感觉场内的空间邻近关系,质的相似性如颜色相似的关系”。这个物理主义转向背后的原因是多样的,其中不乏维也纳小组的其他成员(比如纽拉特)对卡尔纳普的影响。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卡尔纳普逐渐认识到,物理主义语汇的核心优点在于它的“主体间性”,即“用这种语言描述的事件在原则上可以被所有这种语言的使用者观察到”。
以上我们考察了《构造》中的康德因素以及卡尔纳普对这些因素所作的改造。在这些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将《构造》视为《纯粹理性批判》的语义学版本。卡尔纳普的下面这段表述明确揭示了这两个方案之间的亲缘性:“在构造理论中,直观杂多被称为‘所予’、‘基本要素’。……我们或许可在等级形式的意义上理解‘范畴’一词;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在我们的构造系统中只有两个范畴,即类和关系。不过,如果我们只把基本关系称为范畴,这也许更符合我们一向的语言习惯。下面的事实就说明这一点:在某种意义上,每个关于任一对象的命题在内容上都是一个关于基本要素的命题,在形式上则是一个关于基本关系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