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4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退役军人及艰苦边远地区部分岗位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报名时间
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五、福利待遇
1.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实习期满并评定辅警层级后,按照《凭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细则》发放工资。扣除单位缴纳的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后,月应发工资为2600元至4000元不等(含个人负担的四险一金),并根据凭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加班费、差旅费按实际考勤情况计发。看护辅警执勤期间另有看护补贴100元/天。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应发工资为2600元/月(含个人负担的四险一金)。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