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月光博客
月光博客 http://williamlong.info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姑苏晚报  ·  《哪吒2》,全球第一! ·  昨天  
姑苏晚报  ·  《哪吒2》,全球第一! ·  昨天  
湖北生态环境  ·  交易额增长超九成!“China ... ·  昨天  
湖北生态环境  ·  交易额增长超九成!“China ... ·  昨天  
江西宣传  ·  DeepSeek首次公开辟谣! ·  昨天  
伯虎财经  ·  怎么理解万亿小米? ·  3 天前  
伯虎财经  ·  怎么理解万亿小米? ·  3 天前  
双碳情报  ·  美国能源部发布《储能战略和路线图》草案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月光博客

中国互联网有哪些黑色产业链?

月光博客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17-04-17 12:34

正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渗透和应用的普及,网络犯罪近年来呈现持续高发的状态,成为互联网上的公害之一。网络犯罪往往是有组织、成规模的。即便是那些手法最简单、最传统的,也不是一两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而是由10人或10人以上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共同完成。极端情况下,还会出现几十人、上百人参与的犯罪团伙。这些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协同作案,已经形成了一条非常完整的黑色产业链。

那么,中国互联网有哪些黑色产业链呢?总的来说,类型太多难以列举,这里,我就介绍两个对于网民来说比较常见的黑色产业链:流量劫持和木马病毒。

流量劫持黑色产业链

所谓流量劫持, 是指通过一定技术手段,控制用户的上网行为,让你打开不想打开的网页,看到不想看的广告,而这些都会给劫持者带去源源不断的收入。

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路由器的生产厂商、黑客都可能是流量劫持的操作者,目的不外乎广告收入、商业竞争(给网站刷点击率)、收集用户信息等。

流量劫持者将流量出售的方式有三种:将流量直接劫持到购买方的网站,行业内称为“直设合作”;第二种是将流量先劫持到自己的网站域名,再跳转到购买方的网站,比如先劫持A网站,然后再跳转到B网站,行业内称为“跳转合作”;最后一种是将流量劫持到自己的网站域名后,不跳转到购买方网站,而是完全引用购买方的网站内容,购买方同样可以获益,行业内称为“框架合作”。

收量中介从流量劫持者手中购买流量,流量购买方则从收量中介那里购买流量,有几家大的流量中介手中动辄可以掌握每天数百万IP的庞大流量,他们经营的公司表面上业务看起来都很正常,但暗中从事的是一些流量劫持、垃圾广告的生意。

木马病毒黑色产业链

木马制作环节的人为木马作者,他们制作网游盗号木马、远程控制木马、木马下载器等各类木马产品和黑客工具,一般是以一个垄断性的条款出售给木马播种环节的人(圈内称为“包马人”),并负责售后的维护和更新,随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免杀”制作,业内称木马作者每月的收入在1万至5万元的级别。

而“包马人”则是整个木马产业的核心部分,一方面从木马作者手中购得产品,另一方面又从流量交易环节中购得网络流量,实施“挂马”后就开始从中招用户电脑中盗取各类有价值的信息,其中以网游账号、QQ账号、网银账号等为主,再把赃物出售给虚拟财产的“套现”环节。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