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医生向江淮医学爆料:
我们医院新上任的院长,在手术室更衣室里面安装了摄像头,每次换衣服都不敢脱完,尤其是泌尿科手术台上冲水多,每次都是湿哒哒的裤子。关键是更衣室里安置摄像头不知道想干嘛,麻烦发出来让广大网友一起分析下,谢谢!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管理的行政法规,仅有部分地方先行制定了地方性法规。
在这一方面,并非经济强省的河南,相关法规出台,却遥遥领先。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11条第2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共更衣室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更衣室安装摄像头,是妥妥的违法行为。
虽然地方性专门针对更衣室监控摄像头安装的法规不多,但是《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每个人都有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规定隐私权的侵害行为包括: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职工更衣是一 件极为隐私的事情,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畴。
所以,医院无论以什么为由,在更衣室安装摄像头,都是侵犯了职工的隐私权,应依法予以禁止。
虽然工作场所,并非由个人完全支配,但更衣室仍属于由个人支配的空间。即便工作场所的更衣室由大家轮流使用,也存在个人隐私。
因此,即使是在工作场所的更衣室,因涉及个人隐私,医院也无权安装摄像头予以监控。
有的事情,如果网上曝光了,大家才会发现那么不合理。如果网上没曝光,这样的事情就习以为常,每天都会发生。
凡事应把握分寸。
医院在合规的地方合理的安装摄像头,无可厚非,也非常必要。但你在手术医护更衣间安装摄像头,这就过犹不及,意欲何为?
老叶我认为,作为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医院,院长在行使管理权时,应当更多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通过事先与医务人员书面协商约定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尽可能地对可能涉及侵犯劳动者隐私权的行为进行列举,明确个人信息及隐私信息授权使用目的、方式、范围。
另外,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得过分放大医院的管理权,比如涉及隐私地方的监控等明显超出合理限度的规定,应当最大程度地规范和保护医务人员的隐私权,实现院长管理权与医护隐私权的平衡。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