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佳节,
老婆特意做的爱心汤,
打开却是一股尿骚味???
一问竟然是被快递员偷喝了,
然后把“汤”换成了“尿”?!
因为...从焖烧杯飘出来的,分明是一股尿骚味...
谭先生将此情况告知他老婆后,给快递公司打了电话投诉。随后,谭先生接到自称是快递员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承认:汤被自己喝了,加了尿进去。
两人素不相识,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电话那头表示:只是一时昏了头....
昏了头……
了头……
头……
9月7日,快递公司处理此事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已经开除当事快递员,“行为很恶劣。”目前正在协商处理中。
至今,这个充满尿液气味的焖烧杯还放在谭先生办公室,提起这事,谭先生气不打一处来。
谭先生觉得没对,“咋可能会有这种味道?是不是变质了?”随后,给老婆的一通电话,遭到老婆否认:“我才煮的红豆汤,咋可能坏?”
“从我们家到公司,如果开车送,也就几十分钟距离。”谭先生半信半疑的再次打开焖烧罐:刺鼻的气味再次溢出,他确信这里面的绝对不会是红豆汤,更有可能是尿。
谭先生的老婆听说此情况后火冒三丈,立刻向同城快递闪送进行反映投诉。当天,谭先生再次接到快递员的电话。
在谭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中,那话那头有人说道:
“我确实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我偷吃了你的东西,加了一点东西进去。”
对于东西的内容和来源,对方支支吾吾,
“加了一点尿液进去,确实对不起。”谭先生火冒三丈:“是你屙的吗?”对方声音越来越小,“不是,我在路边上....你不管我。”
“这是我看到了,万一我没看到,我不是还喝进去了?!”谭先生觉得莫名其妙,“我需要一个解释,当面道歉。”
事实上,谭先生表示与快递员并不认识,“我当时问他,‘我认识你吗?’、‘我们有冤有仇吗?’他都否认了,说是‘一时脑壳发昏’。”
“那段时间我也很忙,这两天刚刚腾出时间,一定要一个解释。”谭先生表示。截至记者9月7日发稿,快递小哥依然没有露面,快递公司也没有拿出赔偿方案。
9月7日,记者通过谭先生提供的快递单号,由闪送人工客服查询到该订单,订单状态已经完成,“这上面要求闪送这边人员道歉,但是没有提到道歉原因。”人工客服透露。
9月7日下午6时许,记者辗转联系上处理此事的闪送客服人员,对方表示已经获悉此事,当事闪送快递员已经被开除。
“我们这边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事,确实很恶劣。现在我们也很难联系上闪送快递员,不管怎么说,也不放心这位闪送快递员继续为客户服务,所以解除了劳动关系。”
“在获悉此事后,我们也曾联系过快递师傅,对方表示(红豆)汤洒了,掺了一点水进去,对于具体的什么水不愿意说。”
对于换成尿液的说法,“我们也听到客户有这个反馈,但因为快递师傅一直不愿说,客户说随后会把录音发过来。”
截至记者发稿,双方依然没有谈妥,谭先生透露将会尽快报警。记者多次拨打该快递员的电话,均为关机状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这个行为首先构成违法,第一层面作为快递公司职员,有义务把货物平安送达,中途把货物调换,这违反了合同约定义务,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第二层面,他私自换成尿液,这对人精神上是损害,构成侵权,受害方可以要求索赔。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刘秀表示可以由双方进行沟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也可以走法律途径,最终由法官来确定标准。
那么,快递公司需要赔偿吗?刘秀表示:“快递公司也要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因为这是一个职务行为,所以当事人也可以向快递公司进行索赔。”
北京(成都)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这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快递员侵犯了托运人货物的所有权。同时由于是特殊日子运送的汤具有特殊意义,给当事人心里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汤的直接损失意外,我认为还可以向其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失。”
来源:成都商报(ID:cdsb86612222)
责任编辑:闫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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