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仍反映出我国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的不协调。这既有市场发展的原因,也有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同时还有市场失灵的问题。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
2018
年
4
月,我国市场主体达到
1
亿户以上,其中
99%
以上为中小企业。近几年随着我国
“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的推进,新成立的中小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日均新设企业由
2012
年
5000
多户增加到
2017
年的
1.66
万户。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也会加入到创业队伍,农村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出现,推动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发展。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新生业态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难在中小企业数量巨大
;
难在中小企业有很多独特的经营方式,这些经营方式是否可持续需要时间的证明
;
难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能体现其信用状况。
需求层面:信用缺失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制约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越来越体现为企业信用缺失带来的障碍。
我国企业融资差异化程度较高,表现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之间存在融资可得性和成本的差异,融资成本差异更多的是由信用差别造成,体现了不同信用定价。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管理不成熟、不规范,财务、管理信息不透明,抗风险能力较弱,平均寿命较短
(2
~
3
年
)
,贷款违约概率较高。有些中小企业不重视信用问题,甚至出现恶意
“
逃废债
”
,局部地区出现中小企业信用环境恶化的问题。在没有信用评级体系的环境下,好企业可能因为不好的信用环境而支付高额融资成本。不合理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推高了信用定价。
目前,
中小企业很少能获得信用贷款,大多需要依靠额外担保才能在银行获得融资,
而担保市场良莠不齐,一些担保企业资质差,还会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被担保企业负担沉重。有的民间担保公司甚至与融资企业串通一气,骗取银行贷款。
担保公司没有发挥担保作用,反而延长了企业融资链条,增加了融资成本,恶化了信用环境。
供给层面:未形成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体系
中小企业一般难以满足发行股票、债券的基本条件,在其他股权融资方式还不发达的情况下,主要依靠信贷融资支持,而我国还未形成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体系。
我国银行业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其一,大型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大型银行的机构设置、审批体制和经营考核以服务大型企业为主,业务人员习惯于做大金额业务,审批权限相对集中,贷款审批和发放程序较复杂,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其二,传统银行融资重资产抵押,中小企业往往缺乏融资所需的抵押资产。其三,对中小企业融资产品较少,多数只能提供
1
年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而企业从投资到获益往往需要
2
~
3
年时间。其四,一些银行业务人员出于业务考核的目的,可能对中小企业融资赋予一些额外条件,进一步增加企业财务负担。从担保和抵押环节看,还存在担保手续复杂、担保费用高、担保机构和担保机构资金实力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的问题。
村镇银行在发放小微贷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中小银行理应成为服务中小企业的主力军,但目前还未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近些年来,我国中小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发展迅速,银行机构数增长很快。
2010
~
2016
年,农村商业银行从
85
家增加到
1114
家,
村镇银行从
349
家增加到
1443
家,
银行业机构总数增加
630
家
(
因农村信用社等数量减少,所以新增机构总数并非两者之和
)
。
2017
年末,农村商业银行小微贷款余额不到
6
万亿元,仅占其总资产的
25%
左右,农村商业银行贷存比为
48%
,低于大型银行的
57%;
农村商业银行在小微贷款总量中的占比为
26%
,低于大型银行的
32%
。
相比较而言,一些村镇银行在发放小微贷款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如
2017
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贷存比达到
105%
,贷款主要支持所在县域个人和小微企业。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发力点
首先
基于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价值,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具有特殊的价值,也是我国完善新时代金融体系、做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中小企业融资难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造成的,需要配套解决各方面的问题。
第二
,
中
小银行应该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主体责任,这也是中小银行竞争优势之所在。
中小银行快速发展是我国近些年金融市场的重要特点。中小银行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资本较少,资金实力有限,不具备服务大企业的实力,同时也不适宜跨区域发展。相反,中小银行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具备更好的条件和基础。
中小银行熟悉各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特点、产业发展特点,管理决策更加接近市场,能够根据地域经济、行业、风险特色,制订更为有效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措施。
但是,从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看,其资产中贷款占比不高,对小微贷款占比也不高,说明它们的业务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偏差。
2017
年,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在资产中的平均占比为
52.3%
,而城商行为
40.2%
,
2016
年农商行贷款在其资产中的占比为
35.6%
。如果城商行、农商行贷款占比达到商业银行平均水平,则城商行可增加贷款
3.8
万亿元,农商行可增加贷款近
5.6
万亿元。如果这些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则可以极大地改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格局。
第三,
积极探索利用新兴金融科技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效率。金融科技发展为金融机构收集、处理中小企业的信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风险判断,提供了技术支持。应用新技术,既可降低交易成本,又可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很多互联网公司利用其平台交易数据和场景优势,突破了传统的抵押、担保融资模式,成本低、效率高,充分说明了新技术应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
第四,政府部门应有所作为,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中小企业信用的缺失、信息的不透明以及商业担保市场的问题是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失灵的集中反映。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的恰当介入。
针对目前担保市场乱象,政府要开展清理整顿,制定政策予以规范。要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拓宽担保范围,
如积极推进应收账款、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存货、知识产权、商标权等新兴担保抵押方式的政策落地。
政府适当加大国有担保基金的建设力度,有实力的地方政府也应组建地方担保基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降低对商业担保公司的依赖。从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方向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核心环节是解决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
尽管一些互联网公司依靠其交易平台和场景交易便利,满足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但是,一些公司依靠其信息优势和获客便利,
突破牌照管理,形成独特的贷款催收方式,已经成为近年来金融乱象的重要原因。
同时,不少公司个性化获取客户信息的方式,已经突破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对社会安全管理带来重大挑战。
如果各地能够将工商、税务、海关及各类企业运作、交易信息进行收集,建立比较可靠的数据信息,就可以在此基础上形成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共享平台。中小企业信用共享平台的收据收集和使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无论是在各地推进,还是建立全国性的平台,都要有相应的法律、政策保障,如英国专门制订了《
2015
年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条例》,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值得我国借鉴。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不仅可以为银行信用融资提供比较可靠的信息依据,也可以为资本市场各类融资工具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各地应广泛开展诚信价值观教育,树立诚信有价的社会理念,公检法加大保护债权、惩戒
“
逃废债
”
和失信行为力度,为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五,加强监管制度的配套,推动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银行服务中小企业这一主体职责的落地,如在机构的设立和布局、资本充足要求、贷存比要求、准备金制度等方面作出区分。制定有效措施,支持中小银行紧紧围绕服务好中小企业开展业务创新。
中小企业贷款一般具有较高的不良率,为此要有更可信的风险测定系数。同时,要适当提高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保护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制定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核销力度。
节选自《中国金融》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