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发表的《互文化对话白皮书》(White Paper on Intercultural Dialogue)曾提出了一个互文化对话的定义,即“
互文化对话是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具有不同民族、文化、宗教、语言背景和传承的个人与团体之间一种开放式并相互尊重的交流
。这种对话在社会的所有层面,包括欧洲各国与全世界各国之间进行。”这个定义强调了平等的合作,并揭示了文化的特点,即每一种类型的人类活动,可通过个人、家庭、社区、社团、民族、种族、宗教等之间的对话来实行,其中包括各种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风俗习惯、价值规范、信仰体系、审美标准、政治理念以及社会制度等。
互文化对话必须开放而多维(multidimensional),不断地面临各种新的可能性。
在《全球对话主义:21世纪的文化政治学》一书中,中国学者金惠敏提出:
全球文化并不是单一文化,而是永远处在一种“对话”的过程中,是为“全球对话主义”
。“对话”包含了对自身的超越,因而具有全球性和抽象性,而“对话”也同时假定了参与对话者的不可通约性,“对话”由此得以持续。“全球对话主义”将是一种新的全球意识形态,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需要这样一种理论,一种眼界,一种胸怀,或者一种态度。
“互文化对话(Intercultural dialogue)”被当作了管理欧洲和国际内外多样性和加强民主的主要手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欧洲理事会已将其作为不同宗教间和不同信仰间发展关系的前提,并日益与以自由、民主、人权和宽容为诉求的现代性和国际主义自由理论联系在一起。“跨文化对话”现在堪称为“文化政策”的主导范式,是发展跨文化理解的教育基础。它可避免全球化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跨文化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有所不同。
多元文化主义强调在某一特定国家或社会团体中的文化多元性;而跨文化主义则关注超越国家与社会团体界限的交流。
所谓新对话主义是在跨文化主义、全球主义和世界主义的新语境下产生的(尽管这三者之间存在着矛盾性和负面性),因此它远远超出了巴赫金旧对话主义的范畴局限,故涉及到全球政治、经济、科技、宗教、教育、艺术等各种社会文化领域。西方儒学也早已沿着这条新对话主义的路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