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最大的幸福,就是真心地认可自己
雨后,小男孩在小路上发现一只蜗牛,他蹲下来捡起它,轻轻放进了草丛里。
“别乱跑!”奶奶喊他。
男孩扬起小脸兴高采烈地说:“我在救蜗牛。它在马路中间爬啊爬,多危险呐,我把它送回家了。”
奶奶觉得无趣:“蜗牛知道你救了它吗?”
小男孩想想:“它不一定知道。”奶奶说:“那你这好事不是白做了。谁会知道你救了只蜗牛啊?”
男孩立刻说:“我自己知道就行了呀!我救了一只蜗牛,我很开心!”
童言单纯,却蕴含了深刻的人生哲学:
我做好事,不是为了让别人知道,甚至受助者都不必知道,我自己知道就够了。
因为做这件事,使我感受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也使我更确信自己是个善良的好人,这符合我的期望,于是我更加认可自己,并为此感到快乐。
这应该是我们做好事的最大意义,也是最原始的初衷。
遗憾的是,我们大人常常怀有太强烈的功利心,并因此扭曲了自己的行为。我们去帮助一个人,总会隐隐期望对方能够感恩,并给我们力所能及的回报——哪怕只是一句谢谢。或者,我们会希望其他人知道这件事,以赢得肯定和赞美。
若得不到这样的好处,我们就不那么愿意做好事了。
其实,“让别人知道我做了好事”固然有意义,但远远没有“我知道自己做了好事”重要。
因为我们活着,归根到底,是活给自己看,而不是给别人看的。他人的赞美和报偿的终极意义,也是让我们从内心里肯定自己。
人最大的幸福,就是真心地认可自己。
否则,就算全世界都赞颂你,而你内心却觉得自己做过很多坏事错事,配不上这赞颂,也依然不会快乐安宁。
很多哲学家都认为,世界只是个虚假的表象,我们内心的感受才最真实。其中是有深刻道理的。
02
亏欠别人的感觉,会一直留在心里
曾有个新闻,说一位施女士,四十年前读小学时,曾因为太饿,偷了好友的一毛钱去买饼。好友当时发现钱丢了,一边哭一边找。那情景一直印在施女士脑海里,久不能忘。
四十年后,施女士通过很多努力,找到了那位好友。她专程过去找她,并拿了一万元钱,说:“你一定收下,我一直为了当年的过错,心里受着折磨。”
其实好友早忘了自己曾丢过一毛钱,如果施女士不提,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人知道她偷过别人一毛钱。
但施女士忘不了,并一直为此良心不安,深受折磨。于是,她千辛万苦地找到那位好友,并奉上一万块,以求得对方原谅,从而获得内心解脱。
许多人应该都有过类似体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亏欠了别人。可能当事人并不知道,其他人更无从知晓,没有人来怪罪你,但你自己不能释怀,不能原谅自己。
人常说“不能做亏心事”,原因也就在此。
亏了心,你会因为这份“对不住”而讨伐自己。这种良心遭受自我谴责的滋味,并不好受。
所以那位施女士愿意用一万块,弥补一毛钱的亏欠。
03
做好事最大的奖励,是灵魂的快乐
还有一些错,当事人可能没有这么深的反省,但它仍会间接地带来坏影响。
有次我跟一个厨师朋友吃饭,他发现菜里有个黑东西,立刻警觉地挑出来左看右看,虽然最后证明那是一片炒煳了的葱花,但这菜他吃不下去了。他坦言:“我太知道后厨那些猫腻了,要多脏有多脏,所以我一般不在外面吃饭,有心理阴影。”
因为自己做的饭不卫生,所以默认别人亦是如此,于是一片煳了的葱花,就能让他完全没了食欲。其实就算没有那葱花,他也不可能像我们那样吃得酣畅淋漓有滋有味。
其他人想必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