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我是一家民办会计培训学校,今天当地税务所人员电话通知要求对去年培训收入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对吗?
答复:
以上说法不对,培训收入属于服务,不属于“购销合同”,而且会计培训不是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提醒一
印花税属于正列举,只有在列举范围内的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未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其他合同(如人身保险合同、委托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提醒二
在培训业务中只有技术培训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在印花税税目中有个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其中技术服务合同包括了技术培训,但是对于职业培训、文化学校等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提醒三
另外针对合同印花税也纠正一个误区,好多人误以为没有签订购销合同的,则无需缴纳印花税。以上认识属于误区,企业就算是没有购销合同,只要有相关购销凭证,有收入就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参考一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进一步明确,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税目
|
范围
|
税率
|
纳税人
|
说明
|
购销合同
|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
立合同人
|
|
加工承揽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
立合同人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
立合同人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
立合同人
|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
立合同人
|
|
财产租赁合同
|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
立合同人
|
|
货物运输合同
|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仓储保管合同
|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
立合同人
|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借款合同
|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财产保险合同
|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技术合同
|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
立合同人
|
|
产权转移书据
|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
立据人
|
|
营业账簿
|
生产、经营用账册
|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
立账簿人
|
自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
权利、许可证照
|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
按件贴花5元
|
领受人
|
房产税
|
参考三
内容:经营范围为培训财税类课程和小学生教育辅导,开具的发票为咨询费和培训费,是否需缴纳印花税?
青岛市税务局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第字第034号]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其所立合同补贴印花;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参考四
问题内容:印花税税目中的购销合同,是否包含服务购销?教育培训费收入是否需要缴交印花税?购销合同具体包含哪些购销行为?谢谢!(留言时间:2020-12-0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节选整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因此,购销合同不包含服务购销。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因此,问题所述教育培训若是属于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则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答复时间:2020-12-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