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自2017年3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技术规范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对于旧版技术规范节能认证证书,证书持有人应在新版技术规范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新版技术规范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8年3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8年6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予以撤销。
该认证技术规范新旧版本差异具体如下:
1、范围,去掉对LED道路照明产品只能用于次干道和支路的限制;增加了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根据相关国标和IEC标准最新制修订情况进行更新,增加GB/T 24827《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3、术语和定义,增加“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
4、取消规格分类;
5、对额定光通量步长进行规定,对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最大额定光通量进行规定;
6、提高初始灯具效能要求;
7、3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和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限值均改为整数;
8、增加初始显色指数要求;
9、删除质量要求;
10、将安全要求合并至4.2.3;
11、修改相关色温测试方法。
该认证规则新旧版本差异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参照技术规范进行调整;
2、5.2.2 依据技术规范对检测项目进行调整;10000h光通维持率改为89%;
3、5.2.3 依据技术规范对各阶段检测项目进行调整;
4、6.1.1 将功率和功率因数改为确认检验项目;标志检查改为例行检验项目;确认检验项目增加初始显色指数,删除重量;
5、8.4 监督抽样,项目增加初始显色指数;
6、产品描述,样品描述中产品用途增加快速路和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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