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医改办印发了《佛山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下半年,佛山市直医院和各区将开展医疗联合体试点,各区至少建立一个医联体;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实现联网组团运营。
通过借鉴试点城市推行医疗联合体组建经验,市医改办围绕佛山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与前期医院托管经验,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工作,针对现各级医院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进行分析研究,经充分讨论和完善,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有五大部分,将大力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的建设。
《指导意见》将在明年底达成这些目标,让市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通过构建医联体,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2017年下半年,市直医院和各区开展医疗联合体试点,各区至少建立一个医联体;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组团运营。
医疗联合体的参与对象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城市高等医学院校或附属医疗机构。
在组建方式上,根据牵头医院的级别、辐射区域以及合作单位的地域、类型等区别,医疗联合体可分为跨市、跨区或区域内的综合、专科、中医医疗联合体。
在管理模式上,根据实际情况,医联体可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鼓励组建紧密型医联体,提高医联体各单位协同发展的紧密度,构建长效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形成目标、责任、利益共同体。允许组建以业务协作为主的松散型医联体。
一是加强分工协作,区分牵头医院与合作单位的医教研角色区别,形成分工协作机制。牵头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合作单位承担常见多发疾病和特色专科疾病的诊疗工作。
二是加强人才柔性流动,包括医联体内部人员流动以及医联体之间的人员交流。
三是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上级医院要为医疗联合体内合作单位预留转诊号源和床位,对上转患者优先办理入院、检查及诊疗。
四是促进资源共享,包括推进信息一体化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开展医联体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以及医联体内药品的统筹管理、配送与使用。
五是鼓励医联体积极探索科学的绩效分配机制,牵头医院和合作单位可对取得的效益进行再分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予以管理,以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组建医联体是系统性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医院一把手提高认识,亲自负责,明确各方职责,建立科学机制,促进医联体建立长期、健康、双赢、可持续的关系。
为了确保医联体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市将做好保障措施:
一要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属地原则和各级财政投入分工要求,医联体的收支、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按照全额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要医保部门制定促进医联体发展的相关医保政策,创新医保支付模式。
三要制定医联体人员管理协议,在各级医疗机构人员编制不变的基础上,建立灵活的岗位管理制度与医疗责任风险保障体系。
四要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在组建及运营医联体的同时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组建医疗联合体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和医院的支持与配合,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探索,立足于建立长期、健康、共赢、可持续的医联体,促进我市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分级诊疗制度的构建。
未来,市民在佛山就医将能享受到更多优质的基层医疗服务,实现“大病不出远门”的目标。
图文来源:佛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