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节选自
《跨境争议解决洞察简报》中文版第27期
| 第七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法律要点和风险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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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策略
在不同的法律体系、文化背景和商业习惯下,交易双方可能对合同成立的解释有不同理解,从而导致买卖合同成立与否的争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遵循民商事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即买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由于国际贸易的特殊性,买卖合同的成立会涉及复杂的因素,造成贸易双方的风险。
(一)合同条款内容完整
交易的前提是与交易对手共同拟定并签署的交易合同,这标志双方权利义务的正式确立,条款内容的完整能够提前防范法律风险。条款应明确具体,按照CISG或准据法列明合同应
包括的关键条款,如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付款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并尽可能做到明确、具体、无歧义
。部分条款虽然如前述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但为避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完整的买卖合同是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同时,应
避免以单方制定的订单、《销售确认书》等缺乏双方确认过程的文件认定为交易的依据
,经双方正式签名与盖章的合同文本是合同成立最有力的证明。
此外,为避免因买卖合同未成立导致包括仲裁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可以签订独立于买卖合同的仲裁协议或双方及时、明确同意主合同项下的仲裁条款。
(二)准确把握合同成立的条件和时点
合同一旦成立,就要承担履约责任。在国际商业合作谈判的邮件或文件中,可以
附上以下防范性表述
,以明确合同成立的条件和时点:
-
“
No contract exists until all terms are agreed
”(在双方就所有条款达成一致之前,不存在任何合同),这句话强调了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即所有条款的协商一致。
-
“
Subject to XXX
”(以XXX为条件/前提)。例如,“Subject to final approval by our legal department”(以我方法律部门最终批准为前提)。
这类表述可以保留一方在特定条件下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从而降低合同成立前的风险。
(三)保存交易单据
无纸质合同,如依据交易习惯以双方实际履行为订立合同,交易单据可作为重要的书证,尤其是合同标的价格认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