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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农村发展为什么需要乡村创业?

三农庄园  · 公众号  ·  · 2017-07-24 22:37

正文

文/庄晋财(江苏大学教授 博导,广西特聘专家)

读书是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享读书心得也是我最愿意做的一件事情。最近又读了一本好书,这本书关注中西部农村发展问题,是我长期的兴趣所在,因此,尽管我不是很赞同作者的观点,还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在这本书中,作者认为:(1)中国目前的人口跨地区自由流动障碍尤其是户籍制度,导致经济的聚集超过人口聚集,从而影响了国家的竞争力,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东部大城市的人口聚集不是过头了,而是尚不足,上海市不是太大了而是还太小了;(2)从资源利用效率上说,无论是土地、资本还是劳动力,都是东部稀缺,西部有余,因此,建设用地指标、资本投放和劳动力都应该向东部大城市聚集;(3)因此,要缩小东西部地区的差距,与其用政府的财政投入支持西部,不如让西部人口自由流入东部,即“动人”比“动钱”有效;(4)在西部人口自由流入东部大城市的同时,应该放开东部地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允许东部大城市用交易方式从西部获得建设用地,因为土地在西部没有效率;(5)最方便的做法,就是让西部人口流入东部时,把宅基地指标带到东部作为建设用地,而将他们在西部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就可以在全国耕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6)不必要担心这样做会导致西部农村的贫困问题,因为如果西部农村人口能够自由流入到东部大城市,西部农村的土地就能够实现规模经营,从而提高人均GDP和农民收入;(7)空心村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城市化的结果只需要留下少量的村落。 因此,作者得出结论说:向东部大城市聚集才是西部农村发展之路,我们应该支持西部农村人口举家搬迁流入东部大城市,而不是现在的让农民工留下青春和健康,却最后只能带走自己!让西部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入东部大城市才是中国城市化的正确道路,而不是让他们在本地实现城镇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改革户籍制度,拆除西部农村人口向东部大城市流动的障碍,提高东部大城市的人口聚集度,大城市要给流入的人口提供教育以让他们能够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因此作者建议,在中央的转移支付中,主要支持中西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让欠发达地区获得的教育等补贴随着人口流动带到流入地。人们不必担心西部农村人口向东部大城市聚集会产生“城市病”,因为在作者看来,大城市“挤挤更环保”。

显然,作者在书中提到了许多新颖的观点,比如“东部人口聚集赶不上经济聚集”、“东部资源不足西部资源有余”、“支持西部农村发展动人比动钱更有效”、“西部农村人口自由流入东部大城市之后人均GDP就上升了,东西部差距就缩小了”等等。不过,以我二十多年来对中西部农村的观察,认为这种通过“西部农村人口自由流入东部大城市来实现农村城市化”的道路是很难走通的,原因在于:

首先,东部大城市根本容不下这么多农民工。 目前农民工总数达到2.8亿人,即便没有任何的人口自由流动障碍,依靠东部大城市也无法容纳这么多的农民工!该书作者说上海市的人口可以发展到3000万以上,甚至是5400万,这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即便如此,消化2.8亿农民工也需要再造5-6个上海市,这怎么可能呢?目前我国农民工大多数并不是在大城市工作,而是在东部长三角、珠三角的一些中小城市、小城镇以及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会城市以及中小城市打工。大家之所以在东部的小城镇打工,主要是因为西部的小城镇还没有发展起来,这也意味着,如果西部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条件能够得到发展,一样可以通过发展产业来吸纳农民工就业!

其次,东部大城市根本没有办法让农民工呆下来。 现在东部大城市比如上海、杭州、广州、北京、深圳的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是一个农民工能够承受得起的,尽管还是有很多农民工在那些大城市打工,但基本上过的不是正常人的生活。该书作者关于“农民工已在城市居住生活,表明其已经通过租赁的形式获得了居住条件”的说法,显然不顾农民工在大城市的生活窘况。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农民工在大城市仅仅只是生存,而不是生活,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他们之所以选择在那里苟且,只是希望用在大城市忍耐的非正常生活的煎熬,换取稍高一些的工资收入,以期将来能够回到家乡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再次,区域差异使东西部资源并非一定能够形成置换。 作者建议,让进城的农民工把宅基地用地指标带到东部大城市,把农村的宅基地复垦成耕地,这样既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且不触碰耕地红线,又可以解决农民工进城后不具备在城市长期生活下去的能力问题。按照作者的想法,只要把“宅基地复耕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 变成一种资产 ”,“就可以让他们在城市里拥有住房”!我认为,这个想法尽管很有创意,但实施起来其实很难,原因有二:一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宅基地复垦成耕地的难度很大。中西部地区,尤其在山区,大多数农村家庭房屋都是依山而建,即便宅基地不用了也不能复垦成耕地;即便在能够复垦成耕地的农村,并不是家家都统一行动可以进城,怎么能够想象一个村庄里有零星几户人家要进城而在村落中间将一部分住宅复垦成耕地呢?二是东西部地区的要素价格悬殊太大,根本无法用西部宅基地复垦带来的用地指标解决农民工进城的住房问题。我们能够想象用山区复垦的一亩宅基地指标置换东部大城市的一亩建设用地指标吗?当然不能。这就存在一个矛盾,如果以一亩农村宅基地置换一亩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就势必踏到耕地红线(这里有一个土地丰度差别问题);如果用N亩复垦的农村宅基地才能够置换到一亩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农民工能够带进城的用地指标就非常有限,从而对农民工进城带来的支持就非常小。正如作者自己计算的,重庆城乡统筹改革中,某农户退掉全部4亩承包地和150平米的房子再加1亩左右的院坝,能够得到的补偿加买房补贴在25万元左右。大家想想,这25万元在东部城市能够解决农民工进城的住房问题吗?在上海恐怕换个3-5平方的卫生间都不够吧?所以,用所谓的宅基地复垦指标带进城市换取农民工过上“城市生活”是不是有点天真呢?。作者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提出疑问:“都说大城市容不下那么多人为什么大家还是往大城市钻?”那我也会问一个同样的问题:“如果你有兄弟姐妹在农村,你会劝他们放弃农村4亩承包地,150平米的房屋,还有1亩院坝换取25万元的补贴去进城享受买不到5平方卫生间的上海大城市生活吗?”

农民工真的在大城市里住下来了吗?


所以,我赞成作者说的要允许中西部农村地区人口的自由流动,要给进入东部大城市的农民工以相同的市民待遇,要加强中西部地区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对作者提出的“可以通过人口、土地、资金、教育等资源向东部大城市的聚集来解决中西部农村发展问题”持坚决的否定态度,因为 东部大城市救不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 ,也反对中西部农村凋敝衰弱是城市化进程必然结果的观点。从现实来看,现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劳动力外出打工具有明显的家庭内分工性质:年轻人外出打工赚钱,老人及妇女带着小孩留在农村老家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养。即便妇女小孩一起进城,小孩在城市也只能成为一个消费者,如果把老人小孩全部带进城市,且把农村的一切以资产形式变现,根本无法满足一家老小的生活所需,这种将农民工从农村拔根断后的方法,如何能够实现农民工的真正城市化呢?尽管从经济效益上说,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资源的投放,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的产出要远远小于东部大城市,但从解决中西部农村地区生活小康来说,这些资源留在西部,才是他们的依靠。利用这些资源完成乡村创业,才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发展的正确路径。

我所说的乡村创业,是指 在农村地区开创与农业经济活动相关的新企业或新事业。它有别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乡村工业。在这里,乡村创业的主体是农民,创业活动的空间在农村,农民利用自己的资源发展新事业,才能带来持久的收益。 现在有一种观点说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给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并允许工商资本自由下乡,允许农民自由转让土地。这种听起来似乎是那么回事的观点,其实掩盖着很多问题。我反对工商资本下乡,主要就是反对工商资本到农村去占有和掠夺农村资源,因为这是农村农民的命根子。在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比较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工商资本下乡与农民就农村土地等资源进行自由交易,就可能造成农民以廉价方式失去土地等资源的后果。尽管在交易现场我们看到的是买卖自愿的平等,但在工商资本面前农民的弱势,使交易双方天生就是不平等的,或许会因为一场不大不小的变故,让农村家庭失去土地,这种事情在旧社会就经常发生。所以,把允许农民自由转让土地看成是让农民拥有土地权利的天然形式,对中西部农村地区来说是极具风险的事情。马克思说得好, “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者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 (资本论卷一,第102页) 所以,明确农民对土地拥有某种法权(比如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本身没有错,想办法让这种法权给农民带来收益也是正确的,但以此为幌子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却存在着工商资本侵蚀农民土地权利的极大风险,不是农民获取土地等资源的财产性收入的最佳方式。正如周其仁教授所说, “不要以为把土地的转让权还给农民,就是要推动农民马上卖地,卖光土地”! 贺雪峰教授也指出, 不能“打着给农民更大土地权利的幌子”,“来为资本掠夺农民制造舆论”! 农民有了对土地的某种法权,可以使用这种资源权利与工商资本合作,通过乡村创业获取资源收益,这才是中西部农村农民的真正出路。从这一点上说,坚持农村土地产权的集体所有制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工商资本不是带着廉价占有农村农民资源的目的来到农村,那是应该受到欢迎的。在乡村创业中,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与土地等要素合作,为农村发展注入活力和现代要素,或许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处理好工商资本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接问题,让农民有持续收益,工商资本有持续盈利,农村农民的资源与工商资本的合作实现双赢,这才是中西部农村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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