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幺宁,你欠一个公开的道歉,不只是对李庄,而且也是对中国的国民。
抵制乐天叫停,周小平结婚,幺宁转行当律师了,今天一睁眼就看到这三条新闻。有趣。
幺宁的新闻让我想起了一条旧闻:
那是2009年12月31日凌晨1点20分,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庄案的过程中,公诉人幺宁离开公诉书突然爆料说:“李庄在重庆,住着龚刚模家属提供的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 李庄听后大怒,当场质问:“我嫖谁啦?你把名字说出来。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亲戚,你是嫖过还是被嫖过?”
别怪我标题党,八年过去了,幺宁还没有在公共场合回答过这个质问。
那日的“嫖娼门”后,为了配合幺宁的公开作伪证,《重庆晚报》发表了《龚刚模弟弟龚刚华曾“招待”李庄嫖娼》的访谈,同时配发了一张李庄嫖娼的照片。但照片很快就被网友识破,“头像是PS嫁接上去的”。我刚才走路时还想,在中国,与这个PS相媲美的,大概就是文革初期陶铸做的“换头术”,那时他是政治局常委,负责宣传, 在报道毛在天安门检阅红卫兵时,他授意把站在江青身边的陈毅的照片换上了邓小平的头像,以显示邓仍然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当时全国还流传了一张毛泽东与林彪在江西红军时期的合影,本来是毛和其前妻贺子珍的照片,结果却用林的头换了贺的的脑袋,于是,PS成功,骗!
当年,在重庆打黑的政治运动中,幺宁是薄熙来和王立军的得力帮手,她身为重庆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带领全处办理了9件涉黑案件共305人,占重庆市“打黑除恶”案件总数近一半,她本人也因此被称为重庆涉黑案件的〝第一公诉人〞。
她此后被誉为“美女检察官”,与王立军等五人一起被薄授予了“重庆市人民卫士”的称号,又提升为处长,还被重庆市委推荐为“十八大”代表候选人,2012年又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她接受《人民网》的采访,现在还挂在网上。
幺宁自己也以此而自豪,她说:“能够亲身经历(打黑)这场惊心动魄的人民战争,是一生的宝贵财富。”即使薄王下台后,幺处长在会议上还公开说:“检察官的的客观公正义务不仅是一项普遍认可的国际准则,其基本内涵是坚持客观立场,忠实于事实真相。”
这真是开国际玩笑。
她在 “嫖娼门”事件中,坚持的可是薄王一伙的立场,忠实于薄王的指示和命令。
不要说在当时那个情势下谁也没有办法,不得不顺从。也就在那时、那地,重庆当局要求重庆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构陷李庄,但被孙拒绝了。就在《重庆晚报》发文诬陷李庄的第二天,孙发荣就在重庆律协的官方网站——“西部律师网”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全文如下:
重庆晚报社:
贵报2010年1月10日第三版《龚刚模弟弟龚刚华曾“招待”李庄嫖娼》一文中,对我进行采访的内容报道严重失实,既误导了读者,也引起律师同行对我的误解。我对贵报不尊重被采访人权利的做法深表遗憾。为此,我要求贵报刊登更正启事并向我赔礼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
2010年1月11日
孙的举动,不仅维系了自己的良心,持守了职业操守,也维系了国家的法律尊严。另外再说一点,孙发荣也是一位女性,熟悉的人称呼她为大姐。
幺宁的构陷李庄嫖娼的事件提出了两个问题:
作为一个人,作为一名检察官,如果你错了,并且错得特别离谱,是在领导的授意下利用国家权力公开诬陷国民时,你必须为此道歉,公开地道歉。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在多大范围内道歉。
这几年来,我习惯于看到平民(明星在此也包括在内)在电视上认罪,但很少看到官员特别是大官们公开在电视上认罪的,无论他们贪污了多少,无论他们玩弄了多少女人。
似乎这是一个传统。1957年55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弄得无数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即使80年代平凡之后,也很少听到主持反右的各级领导人公开出来道歉的。今年是六十,估计没有几个右派还活着了。六十年代初期三年大饥荒,三千多万人被活活饿死,这要是在古代,皇帝还知道下个罪己诏,但“新社会”连这个也免了,领袖、领导、一把手,永远正确。至于文革以及文革后,就更不必说了。
似乎这成了一个规矩,凡是出于公家而对国民的伤害,几乎就没有个人负起自己的责任,哪怕它是罪责,明显的犯罪、诬陷,甚至是反人类罪。但是,一不认罪,二不道歉。
这是无耻,这个耻,是良心之耻,是一个人既失去了良知,又失去了认知能力与道德勇气。当这种现象成为一种群体现象时,耻辱的就不是个人了。
错了,就该道歉。哪怕那是领导令你犯下的错,你也要对你伤害的人说对不起,说请你宽恕我。
幺宁,你欠一个公开的道歉,不只是对李庄,而且也是对中国的国民。
我想到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公权力的巨大压力下,人如何保持自己作为人的尊严。我想到了两点,第一,绝对不要主动地积极地去作恶,即使这是你的顶头上司、组织要求你去做的,即使是一把手要求你的。但如果你的良心清楚地知道,那是不对的,就不要去做。而幺宁检察官,明明清楚李庄嫖娼是造假,但还跟着造假,这就是主动了。连中国的《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了,知道上级命令是违法犯罪而去执行的,要承担个人责任,
与之相反的就是第二点,要消极地抵制邪恶。也就是说你要被动地不做什么事情,即使这是你的顶头上司、组织要求你去做的。这方面的例子就太多了,不一一例举。
也许,索尔仁尼琴当年提出的“决不自觉地支持谎言”对我们会有启发。他说:“一旦认识到谎言的界限在哪里(这界限在每个人眼里还是不同的),就象避开瘟疫一样避而远之!”然后他提出了几条具体做法,我摘录如下:
“──决不以任何方式书写、签署和发表他认为歪曲真相的片言只字;
──不论在私人谈话,还是有许多人在场,都绝对不说这样的话,自己不做,也不怂恿旁人,不鼓动,不宣传,不讲解,不炫耀;
──在绘画中、雕塑中、摄影中、技术处理中和音乐中不捏造、不涉及、不转播任何虚假的思想、任何被发现的歪曲失实之处;
──既不在口头上,也不在书面上为了迎合上面、为了增加保险系数,为了自己工作的顺利而援引“领导”言论,如果被援引的思想他不完全赞同或者文不切题的话;
──不参加强制性的游行集会,只要这样的游行集会与他的意愿相反;不举标语,不喊口号,只要这标语口号他不完全赞同。”
。。。。。。
他最后说:“假如我们连不参加撒谎的这点勇气都没有,我们真的一钱不值,无可救药了,那么,是我们,应该受到普希金的蔑视:
干吗赐给牲口以自由?
它们世世代代继承的遗产
就是带响铃的轭和鞭子。”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