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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的保护与利用——听听专家怎么说

中国国际法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5-29 18:44

正文

5月23日,第40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期间,中国以东道国身份发起举办 “我们的南极:保护与利用”特别会议。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主持会议,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智利、阿根廷、波兰等国家代表、科学家在会上发言。出席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的400多位与会代表踊跃参会。


本次特别会议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就南极治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交流的平台。大家聚焦新时期如何在《南极条约》框架下更有效地治理南极、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南极,以促进《南极条约》目的和宗旨进行了深入交流。


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发表主旨演讲。他回顾了《南极条约》自1959年签署以来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南极条约》为南极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奠定了治理框架,指出气候变化和海洋污染等问题正在给南极条约体系带来挑战。


张业遂副部长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对南极保护与利用关系的认识:第一,加强保护是和平利用南极的基本前提;第二,合理利用是发挥南极价值的题中之义;第三,平衡兼顾是南极国际治理的基本理念。他强调,应当兼顾南极保护与南极科学考察、研究、航行、生物资源开发等利用活动,努力实现二者的平衡和统一。


为此,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现有南极条约体系,不断完善南极治理的法律框架,应对南极旅游、生物勘探等新问题和新挑战;二是加强各国科研规划和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南极考察和科研合作,夯实南极保护与利用的科学基础;三是继续坚持合作治理的基本模式,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南极的和平、稳定与合作。他呼吁各方共担南极治 理责任,化挑战为机遇,共谱南极保护与利用的新篇章。


俄罗斯驻华大使杰尼索夫积极评价南极条约体系的作用,赞赏其是维护和平与稳定的典范,为在南极开展广泛和卓有成效的合作、互助、包容性决策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法律基础。他指出近年来南极条约体系框架下的讨论大多集中于环境问题,弱化了条约体系其他方面的新发展和重要性。对于后者,杰尼索夫特别提到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南极条约体系的新的全球机制制定,以及各国规范南极非政府活动的立法缺乏统一标准等。他呼吁《南极条约》缔约国对南极条约体系中的突出问题给予足够关注,继续维护南极过去几十年以来的和平、安全、科学与互利合作。


波兰科学与高等教育部副国务秘书舒莫夫斯基表示,波兰的南极活动可以说明一个国家如何提升南极重要性的公众认知。他祝贺波兰南极考察站——阿克托夫斯基站成立40周年,指出波兰和其他国家有潜力推动科学探索取得更大成就。关于应对南极面临的挑战,他强调波兰选择的科研重点,包括冰冻层、生态系统研究,以及更好地理解人类南极活动及其社会影响。教育项目,包括向波兰超过1500所学校直播南极考察站场景,促进了这样的理解。舒莫夫斯基强调了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在促进科学考察自由、保护南极自然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邀请各国科研机构与波兰加强极地研究合作。


阿根廷外交部副国务秘书克拉里卡斯回顾了南极历史的不同阶段,包括谈判制定《南极条约》所取得的成就,强调这一独特的法律体系在坚持原则和目标的同时,在应对南极新挑战方面仍具有灵活性。《南极条约》制度的活力及各国对其基本原则的认可,使各方得以应对南极旅游、生物勘探、气候变化和海洋酸化等新问题。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委员会(CCAMLR)第24-04号保护措施关于在48.1、48.5和88.3海区冰架消融或崩塌后暴露出的海域建立具有时间限制的特别科研区是南极条约体系在协调与合作方面充满活力的事例。这一保护措施的制定得到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专家在科学方面的协助,正是这些协助,使上述特别科研区得以建立,应对冰架消融和崩塌问题。


克拉里卡斯介绍了阿根廷中长期战略科学规划,强调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SCAR)的“地平线扫描计划”被用作加强其科研项目的战略性文件,以推动具体领域的科学研究,解决新兴问题并加强国际合作。最后她强调,阿根廷始终将南极条约体系视为并行之有效的法律框架,将在这个框架下与各方携手合作,努力实现《南极条约》的原则与目标。


美国驻华使馆临时代办阮大为回顾了2016年《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签署25周年纪念活动。他表示,美国致力于南极环境保护,坚持南极作为“自然保护区”的定位,注意到《南极条约》规定了对南极的科研利用。他指出南极开展的科学研究提供了气候数据,以及CCAMLR在养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方面发挥的作用。对于应对南极旅游活动日益增长、外来物种入侵、气候变化等新兴挑战,南极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最高标准,包括实施《极地航行守则》、建立海洋保护区以及南极旅游监管等。他强调南极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平衡必须为全人类的利益,认为过去在实现这一平衡方面是成功的。


中国科学院院士秦大河表示,中国是南极考察的后来者,1984年组织首次南极考察,次年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1985年建立南极长城站后,中国又建立了另外三个南极科考站,目前正在建设第五个科考站。今年中国首架极地固定翼飞机成功起降南极冰盖之巅冰穹A。他指出,中国在过去33年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各国南极同仁的帮助与支持。秦大河强调,南极自然环境十分独特,南极冰盖是地球表面最大的冰川和淡水资源,南极冰冻层对全球气候和海洋系统有重要影响,南极正面临许多新挑战,这些都需要继续进行高质量的科学研究,以促进全人类的利益。为实现这一目标,秦教授呼吁缔约方继续坚持南极条约体系,将人类南极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保持在最低程度,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增强财政支持和科学家之间的信息交流,以继续支持南极考察和研究。


英国南极调查局局长弗朗西斯发表题为“南极:科学之洲”的演讲。她表示,南极科学具有全球性影响,南极环境的变化可能影响世界其他地区。弗朗西斯概述了主要的南极科学研究课题,包括冰架、冰芯、南大洋、空间天气以及海洋生态系统。她解释道,冰架是冰流的支撑,冰架的坍塌可能引发冰川涌浪以及海平面的急速上升。她介绍了一个旨在研究龙尼-菲尔希纳冰架下的海水运动动力学的英国项目,以及一个即将在冰穹C开展的多国冰芯钻探项目,该项目旨在寻找最古老的冰,以重建历史上的气候模式。


弗朗西斯提到南大洋在吸收二氧化碳和热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提到新型和创新技术作为关键性工具在理解海洋动力中的运用。她并强调,南极新的无冰陆地区域的出现,为科学家提出了新的研究问题,包括哪些物种将会占据这些区域。弗朗西斯总结道,这些研究主题向南极科学家们提出了宏大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国际合作,并且对南极和整个地球都具有重要意义。


智利南极研究所所长雷塔马莱斯在演讲中指出,南极决策应以科学、合作、平衡保护与利用为重要指导原则。他强调了科学作为决策工具的重要价值,因为科学是可测量的,其结果是可核查的。雷塔马莱斯指出,《南极条约》签订后的几十年来,人们对南极的认知发生了很大变化,科学家和国际社会越来越意识到南极在全球气候进程中的作用,以及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及其在面对环境变化时的脆弱性。他鼓励缔约方继续致力于提供符合南极治理需求的高质量科研成果,并以考虑到南极环境敏感性的方式进行。他还谈到维护南极条约体系中国际合作原则的重要性,指出缔约方应尊重和珍视彼此的差异。考虑到近几十年来南极人类活动的增长和多样化,包括科学、渔业、旅游和生物勘探,雷塔马莱斯建议,有必要开发新机制来应对这些挑战,在南极的保护和利用之间取得平衡。


澳大利亚环境与能源部南极局克拉克先生评论说,澳大利亚认为这次特别会议将突显南极条约体系的重要性及其稳定性。他表示,《南极条约》已经显示了其在既定框架下应对变化的能力,其在当今的可适用性,仍如同其生效时一样。他指出,作为《南极条约》的创始签署国,澳大利亚认为参加方的扩大显示了南极条约体系的力量。他还指出,《环保议定书》建立全面的南极保护制度,《圣地亚哥宣言》重申了缔约方对永久禁止采矿的承诺。克拉克先生还简要介绍了“澳大利亚南极战略”和“20年行动计划”,“战略”和“计划”为澳大利亚未来参与南极事务提供了蓝图。他概述了“计划”的主题,其中包括支持南极条约体系, 振兴澳大利亚南极科学项目和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发展现代和灵活的基础设施,以及促进塔斯马尼亚成为东南极主要门户和研究中心。计划的亮点包括建造一艘新的破冰船,提升澳大利亚的南极航空能力,重建其陆上穿越能力,以及致力于保持其科学领先地位和建立新的南极基金会。


会议主席、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对本次特别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的发言内容精彩、深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对南极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需要各方强化责任共担意识,加强协调与合作。当前南极面临的来自气候变化、海洋环境污染等全球性挑战,以及南极旅游、生物勘探等新型活动的管理,不是哪一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需要各方加强协调与合作,采取综合性的手段加以管理和解决。


第二,增强南极环境保护意识,并将保护作为开展各项南极活动的前提。南极生态环境具有脆弱性和特殊性,当前南极环境面临自然和人为两方面因素的危险。对南极环境加强保护是我们对子孙后代的承诺。我们需要通过运用科技新成果、加强环境影响评估等方式尽可能减轻人类活动对南极环境的影响,努力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


第三,在保护与利用南极过程中,应坚持科学优先的基本原则。我们应坚持《南极条约》规定的科学考察自由原则,并在保护与利用南极的过程中,坚持以科研为先导,不断夯实保护与利用南极的科学基础。


第四,坚持现有南极条约体系,不断完善保护与利用的法律制度。法治是南极治理的灵魂。南极治理中各方面问题要通过法律制度作出规范,给予保障。南极条约体系发展至今来之不易,为人类保护和利用南极提供了基本规范和依据。未来,我们有必要继续坚持《南极条约》的宗旨和原则,坚持“冻结领土主权主张、冻结矿产资源开发”等基本规定,探讨南极旅游、生物勘探等新型活动的管理规范和依据。


特别会议反响热烈,与会代表纷纷表示,中国举办此次特别会议十分具有新意,在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历史上尚属首次,为各方就南极治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交流提供难得机会,进一步加深了各方对南极保护与利用相关问题的认识。许多代表团在之后的议题讨论中多次引用特别会议上有关代表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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