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题为《翻译推多学,传经赖郑笺——评帕特里克·奥利维勒
〈
古印度的君主、治理和法律:憍底利耶〉》,刊于《古典学研究》2024年第2期(总第3期)。
Patrick Olivelle,
King,
Governance and Law in Ancient India:
Kauṭilya’s Arthaśāstra
, A New Annotated Transl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憍底利耶的《利论》既是印度列国时代(吠陀时代之后、帝国时代之前,约公元前600
—
前300年)政治思考、思想的总结,也是这一特殊时期的社会百科全书。《利论》自从上世纪初被发现以来,在西方和印度本土的印度学圈子中逐渐成为一种专门学问,即“《利论》学”(Arthaśāstric scholarship)。
2013年,斯里兰卡裔美籍学者帕特里克·奥利维勒(1942— )出版了他的《利论》英文详注译本,这是“《利论》学”的重要事件。《利论》在印度和西方的印度学圈子中是显学,在汉语学界却并不知名,近些年国内学者虽逐渐对《利论》感兴趣且日益重视之,但总体上仍对《利论》本身和“《利论》学”较为隔膜。由于奥利维勒的这部英译也必须放在整个《利论》翻译的大背景中来考察,因此在评述奥利维勒英译本之前,有必要先对《利论》的翻译史略作梳理、介绍。
《利论》翻译是“《利论》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世纪初就吸引诸多学者埋头耕耘。截至上世纪末,国际印度学学界共有六个《利论》全译本,涵盖英、德、俄、日语种(节译本、印度本土语言各种译本未计算在内)。其中英文全译本最多,共有三个,分别出自靖论师(Shamashastry 1915)、坎格尔(Kangle 1963, 1972)、兰遮罗阇(Rangarajan 1992)。非英译本中影响最大者,是迈耶(Meyer 1926)的德译本。
靖论师的英译本是《利论》的首个现代语文译本,但由于《利论》语言古奥,加之名物、制度距今遥远,译者当时能利用的古注有限,导致靖论师译本舛误很多,刊行之初就颇受当时学者诟病。靖论师的译本虽然被西方学者(非印度学领域)引用较多,但在学术层面更扎实的,当属迈耶的德译本和坎格尔的英译本。这两个译本的相同之处在于,译文信实度较靖论师译本有很大提高
,都在译文之外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性、评述性注释,且都对文本、事实、义理的疑难之处尽可能地作了讨论——论证、推测、修订、评论。在这里,迈耶的德译本很值得一提:德译本刊印时间仅比靖论师英译晚十年,且译者当时能利用的底本、古注都很有限,但迈耶凭借其惊人的博学和敏锐的洞察力,通过他的译文和注释为后世《利论》研究留下了持久而宝贵的遗产。
下:坎格尔《利论》三卷本:原文、翻译、研究(2010)
当然,就德、英这两个译本本身而言,坎格尔的英译在准确性和影响力方面都后来居上,而在较严肃的学术写作中,学者们引用《利论》时一般都采用坎格尔英译本。这一方面是因为坎格尔在从事这项工作时,可利用的学术资源比迈耶所处年代更丰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二十世纪以来的全球学术界中,英语较德语更加通用(二战后此趋势更明显)。前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笔者再略作说明。
坎格尔在翻译《利论》之前,先整理出版了《利论》的梵文精校本(
The Kauṭilīya Arthaśāstra
, 1960,以下简称KA)。在校订KA时,坎格参考了他当时所能获得的几乎所有材料,比如包含《利论》原文、注释的大量写本(含残篇)、刊印本,因此KA本比之前所有《利论》版本都精良可靠(虽说KA也有瑕疵,但始终是后来《利论》翻译、研究工作不可或缺的文本基础)。因此,坎格尔在翻译《利论》时,有十分充足的学术、智识资源可供利用:首先是他自己校定的KA,其次是当时已经出现的七种古代注释(六种残篇,一个足本),再次是数个《利论》全译和节译本,最后还有当时学者就《利论》在各个领域(哲学、史学、语文学、政治学、法学等)作出的专题研究。有了以上有利条件,坎格尔出版了一部相当成功的《利论》译本:译文信实,文风质朴但不枯燥,注释丰富,且包含大量语文学、史学的背景知识。
孟买大学1960年版
坎格尔的工作(精校本KA、英文译注之外,还有《〈利论〉研究》),不仅当时就很快被视为“《利论》学”瑰宝,而且更泛泛地说,也为学者整理、翻译、研习印度古典树立了治学标杆。用奥利维勒的话说,坎格尔这几部关于《利论》的著作“为后续所有的‘《利论》学’奠定了全新且更稳固的根基”(页2)。
将古典语言写就的古籍首次译为一种现代语文,这件工作在技术层面可能更困难,但译者承受的压力也会相对小一些。如果这部古籍在某种现代语文中已经有多个译本,那么后来者要重新翻译,就需要特别充分的理由,而且他的作品也会受到更严格审视。在奥利维勒决定重译《利论》之前,《利论》已经有好几个英译本。虽说重要的古籍在同一种语文中有多个译本也很正常,但既然坎格尔的英译本已经很精良,奥利维勒有什么理由去重新翻译《利论》呢?毕竟,新译者若不能确保自己筹备的译本能超越已有译本(至少在多个方面),那么重译就只能是重复翻译,缺乏实质意义。
奥利维勒发表这部译作时,说翻译《利论》是他自己“从事过的最难课题”(页xiii),他甚至在前言中提到,若从一开始就晓得翻译《利论》的难度,他就根本不会着手做这件事(页xi)。这话虽带些“其词若有憾焉”的意味,但《利论》翻译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劳作,这个毫无疑问。翻检眼前这个英译本,我们可以说,奥利维勒翻译工作的质量、他在译文方面实现的突破,以及这个译本对人们理解《利论》的贡献,完全可与他付出的劳作相称。
虽然坎格尔译本珠玉在前,但奥利维勒确实有理由实施自己重新翻译的计划。因为在奥利维勒看来,坎格尔的英译本距他启动翻译计划时已有半个世纪,而这五十年期间,“《利论》学”领域涌现了诸多“突破性研究”(groundbreakingstudies),那么通过一个全新的英译本将这些最新成果整合起来,就正当其时(页2)。
关于这些“突破性研究”,奥利维勒特别提到几位学者作为代表(页xi、2):托马斯·特劳特曼(ThomasTrautmann)、哈特穆特·沙费(HartmutScharfe)、迪特尔·施林洛甫(DieterSchlingloff)以及马克·麦克里希(MarkMcClish)。其中,施林洛甫的研究以古印度要塞为主题;沙费的研究是综合性的,涉及《利论》作者和年代、文本校勘以及内容评述等诸多细节;特劳特曼试图用统计学方法“解决”《利论》作者和年代问题;麦克里希关注的焦点则是“婆罗门教意识形态”对《利论》的“改造”。从这几位学者的著作内容和奥利维勒对他们的引用来看,他所说的“突破性研究”,主要是指这些学者在作者和年代问题方面的突破。因为罗列的这些代表成果,仅有施林洛甫的要塞研究对《利论》某部分文字的理解大有贡献,而其他三人的焦点基本都集中在作者和年代、文本方面。
一般来讲,促使某个译者重译一部重要古籍的,应该是那些有助于理解(无论从字面还是从义理)该古籍文本本身的研究,然而奥利维勒列举的那些推动他重新翻译《利论》的“突破性研究”,多数涉及《利论》作者和年代,而非对文本翻译本身有助益者。当然这并不是说,奥利维勒在其译著中没有利用那些对文本理解、翻译有帮助的研究成果。因为奥利维勒事实上援引、利用了许多在坎格尔之后才出现的“《利论》学”成果,纠正、修订、改进了前人(靖论师、迈耶、坎格尔等)对《利论》理解的偏差、错误。我们只能说,在奥利维勒的自我理解中,那些涉及文本理解的研究,或是并没有那么“具有突破性”(除了施林洛甫的要塞研究),或是在重要性、影响力的序列上低于作者和年代问题的突破。
这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奥利维勒译本的复杂性。
就形式结构而言,这部译著由导言、译文、注释三部分构成(注释未采取脚注方式,而单独析出置于译文之后)。
就内容而言,它包括译文和研究两大部分,其中译文即《利论》英译文主体,研究部分则包括导言和独立注释;
其中,注释用于解决、说明文本翻译中遇到的各种疑难,导言则聚焦于《利论》的作者和年代、《利论》文本成立的历史这些问题。
这些情形纠缠在一起,看着虽然比较复杂,但我们大致可以体会到奥利维勒本人对整个译注、研究工作的自我理解和定位:
这是一部研究性的翻译,其中主体部分是译文,注释为基础层次的研究,导言中的内容则是更高层次的研究。
这部译著在出版安排上将译文和注释分为两个独立部分,显然是为了照顾读者的阅读连续性。但读者若要对《利论》作深入细致的理解,就不能只读译文而忽略注释,因此,从学术型阅读者和接受者的角度出发,我们可将译文和注释视为一体,合称为“译注”。这样,我们可以将奥利维勒整本译著分为“译注”和“导言”两大部分。
本书的译注部分堪称杰作。奥利维勒翻译所用底本是坎格尔整理的精校本KA(1969年第二版),但他对KA也作了尽可能的改进。比如,KA中有很多对《利论》文本缺损部分的猜测性补足,坎格尔声称他的猜测性补足基于一些原始写本,实情却并非如此。另外,某些整理出版的古注对文本提出了好的改进意见,坎格尔却并未善加利用。对于这些缺陷(近100处),奥利维勒都一一作了修正,并将这些修正体现到译文中。另外,坎格尔之后出现了大量涉及《利论》文本理解的专题研究,内容涉及《利论》理解的几乎所有疑难之处,奥利维勒对这些研究几乎搜罗殆尽,并且都细致、妥善地加以利用。另外,他本人在西方和印度本土的印度学界有广泛联系,不仅能很快获得有关学者《利论》研究的最新进展,还能随时就可能的疑难问题与他们私下交流。因此,在学术资源方面,奥利维勒的处境比当年坎格尔又优越许多。
奥利维勒自身在古印度语文、文献学上深厚的造诣,辅以如此有利的学术条件,使他在翻译时尽可能地解决了《利论》文本中的各类理解困难(包括单词、短语、句子、上下文连贯、名物、制度等),即便有少数不能解决的问题,他也都基于掌握的资料、结合自身理解,给出帮助读者理解的猜测。因此,从译文的准确、信实程度来说,奥利维勒超越了之前所有译本。单因为这一点,奥利维勒的新英译本在“《利论》学”和印度学圈子就可以站立得稳。
奥利维勒的译文偏直译,而且他将《利论》中的专业技术词汇基本都作了相应的术语化处理,因此他的译文不仅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梵文原文那种特有的隐晦和隽永的意味(简洁所致),其简洁明快的文风、冷峻决断的辞气也较贴近梵文。更难得的是,奥利维勒并未完全拘泥于直译,对于那些以直译方式根本不可解的词语和短语,他也采取意译方式,而且由于他选词比较考究、尽量避免甜熟,因此英译文本身整体上又很灵动可诵。除此之外,奥利维勒译文还将《利论》全书中相同的词汇(尤其术语)的译法都尽量作了统一,之前译者由于没有《利论》的电子版可搜索,就无法做到这一点。
注释部分也是奥利维勒译作的亮点。在注释里,奥利维勒广泛征引相关的学术资源(古注、翻译、现代研究),在语文学、文献、考据、史学等多个层面处理《利论》翻译过程中遇到的疑难。这些注释包含大量与当时印度社会相关的背景知识,对想深入了解列国时代印度的读者十分有用。最后,奥利维勒通过简洁的“翻译说明”(页xiii-xvii),阐明自己翻译工作的总体原则、方法、体例等,便于读者使用译文。其附录(页439-466)也提供了《利论》中出现的动植物、度量衡单位、地理名词的列表,方便那些在博物、百科层面有兴趣的读者去译文中寻找相关信息。
最后需要略说一下奥利维勒在导言(页1-53)中对《利论》作者和年代的研究,以及他对《利论》“合成史”(compositional history,或“成书史”)的研究和构建。前面介绍本书结构时说过,奥利维勒很看重自己的导言,因为在他眼中,相比于译注部分,导言内容研究力度更大、更具原创性。也不难看出,他认为自己哪怕没有解决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利论》作者和年代以及如何成书的问题。但遗憾的是,奥利维勒在日常的、语义的层面对语言、文字的敏感度虽然很高,在文献、校勘工作方面也堪称宗匠,但在涉及人文学问的问题时,却与他认为作出“突破性研究”的几位学者(主要且尤其是特劳特曼、麦克里希)一样,缺乏原则性知识和判断力。
特劳特曼通过对《利论》中各种小词(!)“卡方检测”的统计学分析,得出一个合成“理论”(他所用的“理论”一词,实际上相当于自然科学中的假设):《利论》是由不同作者创作、原本彼此不相干的数个部分凑在一起而合成的书。这个“理论”是一个非常庸俗、粗鄙的实证主义智力游戏(知识炼金术或现代巫术思维)。麦克里希则相信,《利论》在后世经历了“婆罗门教意识形态”的改编(或者说收编)。这完全是对《利论》整体精神的误解,因为世俗精神、理性主义态度贯穿《利论》始终(由开篇就出现的数论、瑜伽、顺世论三种理性主义哲学所主导),完全没有什么“婆罗门教意识形态”的窜入(《利论》这种不妥协、一以贯之的世俗精神,正是它在后世文人圈、智识圈无法显扬甚至受谴责的原因)。但遗憾的是,译者奥利维勒却以这类所谓的“突破性研究”为基础,去构建出他的《利论》“合成史”或“成书史”。此问题比较复杂,笔者曾就此有专门讨论(朱成明:《〈利论〉译疏》,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导言),破除《利论》“合成史”或“成书史”。笔者当时态度操切、意气矜高,说了很多过激的话,但涉及原则性问题的论据仍然成立,读者有兴趣可参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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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论》,朱成明译注
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
就数量而言,奥利维勒的译著不过是近些年“《利论》学”成果中的一种,但就“《利论》学”在近些年的光景而言,说它是新近成果中最有分量、最具价值的作品,可谓当之无愧。虽然奥利维勒在处理《利论》作者和年代问题时有原则性、方向性错误,但这类问题无损其译文、注释的高质量。仅论作为译著主体的译注部分,则奥利维勒此书不特是为“《利论》学”增添了一份雄厚的基业,对印度学整体也是巨大贡献。
朱成明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古典学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印度古代政治秩序、印度哲学、印度西方比较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