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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新鲜事传媒公司  · 公众号  ·  · 2025-02-1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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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公安交警致全市中小学生和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们:

你们好,新学期如约而至。值此春季开学之际,海安公安交警作为守护大家安全出行的忠诚卫士,衷心祝愿同学们在新学期里学习进步、平安健康。快乐学习离不开平安出行。在此,我们温馨提醒:

一、家长们要当好孩子的榜样,主动做到遵法守法、文明有礼。

1.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在自己佩戴好3C安全头盔的同时,一定要给孩子佩戴好3C安全头盔,确保头部有保护。

2.不购买、不驾驶非标车辆接送孩子,不让孩子乘坐他人的非标车辆、超员车辆。

3.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切勿超员载人。

4.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酒驾醉驾。

5.不争道抢行,有序通行,相互礼让,自觉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二、同学们要用好法律保护自己,主动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1.未满十二周岁不驾驶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驾车时不搭载人员。

2.行走时集中注意力,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

3.不在汽车盲区里行走、嬉戏,注意远离大货车、“鬼探头”。

4.上下汽车时,仔细观察车外情况,确认安全再开门。

5.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新学期承载很多期望,充满无限可能,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文明交通,携手共创。

祝全市学生和广大家长扬帆向前、好运幸福,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闪闪发光,收获满满。


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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