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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深圳特区报  · 公众号  · 深圳  · 2025-01-07 15:26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旨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通知强调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性

通知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性,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关键观点2: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通知要求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全国范围内的就业和人才流动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观点3: 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通知明确提出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以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

关键观点4: 消除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通知要求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为人才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和开放的流动环境。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4〕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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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编辑|杨渝嘉

审读|吴剑林 王雯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