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
甲烷是我省第二大温室气体,控制甲烷排放具有气候、经济、环境和安全等多重效益,是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甲烷排放协同控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十四五”期间,全面掌握甲烷排放在统计核算、监测监管、减排技术等方面的需求,全省农业种植养殖、能源开采与加工利用、城市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甲烷资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五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明显提升,甲烷排放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一批兼具复合效益的甲烷控制和利用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甲烷减排成效显著。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甲烷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
1.加强甲烷排放监测。探索开展甲烷排放监测试点,在重点领域推广甲烷排放源监测。根据我省甲烷排放特征,在现有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下开展甲烷环境浓度监测,逐步建立地面监测、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等天空地一体化的甲烷监测体系。
2.研究建立甲烷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制度。积极推进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甲烷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度,推动煤矿、畜禽养殖场、种植区、垃圾填埋场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排放源定期报告甲烷排放数据。结合省和州(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实现甲烷排放常态化核算和报送。组织开展数据核查、抽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稳步提升甲烷排放数据质量。
3.提升甲烷排放数据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甲烷排放数据采集、分析与利用信息集成,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探索开展大气甲烷浓度反演排放量模式等研究,加强反演数据对核算数据的校核。
(二)推进农业领域甲烷排放控制
4.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探索推广粪污密闭处理、气体收集利用或处理等技术,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鼓励不同规模的养殖场积极发展生态养殖、好氧堆肥和厌氧消化工程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制定激励沼气/生物天然气利用配套政策,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30年达到85%以上。
5.科学控制肠道发酵甲烷排放。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选育推广高产低排放反刍家畜品种。改善调控日粮类型,推广低蛋白日粮、全株青贮等技术,合理使用抑制产甲烷菌生长饲料添加剂和多功能营养舔砖,实施精准饲喂。
6.有序推进稻田甲烷排放控制。以水稻主产区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稻田浅灌湿润、间歇性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缩短稻田厌氧环境时间。选育推广高产、优质、节水抗旱水稻品种,改进稻田施肥管理,推广有机肥腐熟还田和秸秆科学还田、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实现增产与减排协同。
(三)推进能源领域甲烷排放控制
7.强化甲烷综合利用。鼓励推动煤矿瓦斯高效开采和利用技术升级,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大力建设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和示范项目。提高低浓度瓦斯和乏风瓦斯的回收利用率,加强废弃煤矿管理,煤矿瓦斯利用量稳步提升。因地制宜加快我省滇东北地区页岩气勘探开发甲烷排放控制。
8.推广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逐步完善煤炭、天然气、石化领域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规范体系,推动全产业链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常态化应用。加强管线先进维检修技术、设备的研究与应用,有效提升甲烷泄漏控制能力,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削减泄漏、放空和常规火炬燃烧排放。
(四)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控制
9.推进垃圾处理甲烷排放控制。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强化封场填埋设施管理,完善在用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处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填埋向焚烧发电转变,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10.加强污水处理领域甲烷收集利用。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保障管网畅通,减少污水转输中的甲烷排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加强食品加工制造、化学原料制造等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甲烷的回收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
11.强化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措施。充分利用现有各领域生态环境管控法规标准政策,构建污染物减排与甲烷排放控制一体化推进的治理体系。大力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城市废水高浓度有机污染物、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农业废弃物氨气与甲烷协同控制。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到2025年,污染治理与甲烷排放协同控制能力明显提升。
12.优化协同治理技术路线。制定重点领域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技术指南。完善排放控制要求,重点推广煤矿开采瓦斯规模化高效利用技术,实现应用尽用。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固液分离、分质处理、好氧堆肥、厌氧产沼热电利用工艺。推广使用高浓度有机工业废水高效产甲烷技术并配套高效处理利用技术。
(六)加强技术创新和甲烷排放控制监管
13.加强关键技术创新。加强不同领域甲烷排放特征规律研究,持续开展资源化利用、高产低排放育种、监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强化甲烷排放控制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筛选建立甲烷排放控制重点技术目录。鼓励重点企业自愿参与甲烷减排,推动甲烷减排技术和产业发展。
14.强化甲烷排放控制监管。全面落实煤矿瓦斯排放限值、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加强常规甲烷排放数据质量监管。
(七)加快构建法规标准政策体系
15.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建设。落实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法规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甲烷减排和资源化利用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甲烷回收利用和泄漏控制等标准,制订水稻种植、畜禽养殖及废弃物处理甲烷排放控制地方技术规范。采用国家认可的甲烷排放清单数据获取和核算方法,鼓励采用本地排放因子,提高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16.创新完善经济激励政策。推进具有甲烷减排效益的项目纳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库。探索研究反刍动物养殖和水稻种植主产区甲烷减排奖补政策。全方位融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甲烷利用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开发。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对甲烷减排类项目的扶持力度。
(八)加强甲烷治理合作
17.开展多边交流合作。加强省际间以及与国内高水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在甲烷减排技术、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和要素在我省的辐射和转化。深化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的合作,利用区位优势,通过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澜湄合作等平台机制,加强甲烷政策、技术、设备、标准和产品认定的多边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实施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落实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调度落实甲烷排放控制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
各地各有关部门及重点行业和企业要充分认识甲烷排放控制的重要性,稳妥有序开展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要强化对甲烷排放控制的气候、经济、环境和安全效益的宣传,对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甲烷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业务的培训,加强甲烷排放控制典型经验做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