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平米!
这一片铁红,是流着血的伤口。
纵然已经麻木于各种糟心的环境污染案例,但河北廊坊、天津静海那几张强酸污水渗坑的航拍片,还是以其狰狞之态震惊到了岛妹。同样被震惊到的环保部,也在第一时间赶赴两地。
渗坑
渗坑是一种低成本的污水处理方式。在传统农村,常用各种形式的渗坑、渗井来处理家庭生活污水。简单说,就是挖个坑或者打口井,把污水倒进去,利用土壤及其中的微生物,来过滤和降解少量污染物。包括很多农村的化粪池,其实就是渗坑的一种。
但
在缺少或不能以天然河流作为排水渠的北方,工业企业通过渗坑渗井方式排放大量污水时,如果未做充分的预先净化处理,则将使排污量远远超出土壤有限的降解能力,造成严重的水环境特别是地下水环境污染
。更严重的在于,在华北的一些地方,除渗坑之外,更隐秘、危害也更大的是把污水排入打不出水的废弃深井,直接污染地下水。
廊坊、静海这几个渗坑,显然是企业直接排放污水的结果。相信不少读者和岛妹一样,震惊过后,脑海中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这些渗坑,存在多久了?为什么现在才曝光出来?为什么在总书记
直接批示的腾格里沙漠污水直排案
出现三年后,渗坑、渗井直排现象依然存在?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明令禁止渗坑、渗井排污,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
。这两年,是否有企业或个人继续在向这些渗坑倾倒、排放废水?
面对这样的新闻,承担着辖区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的地方政府和地方环保机构,是怎么想的?正在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机构和领导又会怎么想?
廊坊大城县的渗坑
问题
上述问题的答案之一是,存在很久了。2013年《燕赵都市报》即报道,河北省督查时就在大城县发现过4个巨大的“无主渗坑”,总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当地网友留言称,此地被举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产生污染的工业企业,都应当配套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使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标准。
如果中小企业缺乏自行处理污水的能力,或者分散处理成本较高,可以将中小企业搬迁入配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园区,集中管理。
根据廊坊市大城县和天津市静海区政府网站资料,大城县建有现代制造业工业园,静海区更拥有包括大邱庄工业区在内的多个产业园和工业园,两地也都同时建设有污水处理厂,虽然未必完全与工业园配套。
也就是说,在渗坑形成的过程中,两地政府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既可能存在集中整治不足,也可能存在点源监管不力的问题。
从新闻资料上看,大城县政府已经给出了初步回应,即两处被曝光的渗坑均在
2013年5月就已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渗坑也“正在治理”,但直到2016年底,两个渗坑才列入2017县政府重点工程
;而静海区的环保负责人也表示,当地的渗坑已纳入治理计划,“正在想办法处理”。
至少4年前就存在的巨大渗坑,而且就在京畿重地的眼皮子底下,地方政府早已知情,治理进程却如此缓慢。人们不禁要问,
为什么总要等到新闻被爆出、舆论哗然,当地政府才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
这其中,既可能存在基层政府面对严重污染时治理能力不足的客观事实,也可能存在治理态度不坚决的主观认识问题。
天津渗坑
障碍
基层政府环境治理能力不足和治理态度不坚决,是两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平心而论,污染治理成本确实很高(比如大城县的两个渗坑,治理预算即达3800多万元),基层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牺牲税收来赶走不达标企业,或者增加财政支出来增加环保投入,都是特别不容易的事情。可能正因如此,追求“没有污染的GDP”的达康书记,才成了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红表情包。
话又说回来,
正因为考虑到基层政府的能力有限,中央政府对于市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企业治理等都有相应的补贴,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债、PPP等形式进行环境治理融资,也都有相应的扶持政策
。如果早已看到存在不止一处污水渗坑,形成较大环境风险,在以一县之力不能自行治理的情况下,省市两级财政和环境部门是否给予了充分的配套支持呢?
基层政府治理态度不坚决,也受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