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ipfray获悉,2024年11月19日,英格兰与威尔士高等法院(EWHC)法官Jonathan Richards判决驳回了联想要求爱立信宣布其有权获得临时许可的请求。该判决参考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不公平重要调查办公室(OUII)工作人员的意见——爱立信已经履行了FRAND许可义务。
2024年10月24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恢复了联想的反诉禁令申请。该裁决并未表明爱立信是否履行其FRAND许可义务。
2024年11月15日,ITC行政法官Cameron Elliot就爱立信发起的三项调查中的一项作出了初步裁决。该案件涉及非标准必要专利(non-SEPs),其中两项专利进入审判阶段(美国专利No.9,313,178,No.10,972,654),Elliot法官裁定这两项专利的权利要求均无效。联想避免了因两项非标准必要专利而被美国禁止进口。【相关链接:附裁定┃ITC就爱立信诉联想案作出初步裁决:前者两项非SEP被无效】
2024年11月19日,EWHC法官Jonathan Richards驳回了联想要求爱立信宣布其有权获得临时许可的请求。特别是,鉴于中立第三方ITC的工作人员认为爱立信已经履行FRAND许可义务,同时对联想要求获得其自身专利的合法性存在质疑,Richards法官认定爱立信不会恶意寻求禁令并将此案的事实与小米-松下案的事实区别开来。Richards法官认为,小米诉松下案的上诉判决并不一定仅限于双方承诺按照英国司法机构制定的FRAND条款签订许可协议的案件。
知产财经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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