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清提交的建议原件,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湖南实践展”收藏。
2024年9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面向基层征求意见。
湘乡市的陈俊清老人,在一张皱巴巴的烟盒锡纸背面写下了120余字的建议,最后被立法机关采纳,写进了条例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规定的是,被吊销许可证的小作坊、小餐饮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食品小经营许可证,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陈俊清回忆:“我当时在小区传达室看到了立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当天下午就要截止,就急了。赶紧到处找纸,最后在屋子里捡了个烟盒,就用里头的锡纸写下自己的心里话,交了上去。”
陈俊清解释,一是因为时间太紧,二是因为食品安全太重要了,“现在很多小作坊、小摊贩都不重视卫生,我的孙子天天吃这些东西,许多小孩都吃这些东西,我觉得立法就一定要考虑周全,要加大处罚!”
他说,比如卫生有问题的,就要吊销营业执照,已经吊销了执照的,要规定五年到七年以上不准再开店子,这样这些老板才会更加注重卫生,“我就把这些想法都写上去了!”
湘乡市南津路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告诉陈俊清(左)建议被采纳
陈俊清的建议被所在的南津路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逐级上报,引起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认为违法者确实可能低成本逃避法律制裁。这份建议很中肯,应当综合权衡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