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申万宏源研究
发布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成果,沟通证券研究信息,交流证券研究经验。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华泰睿思  ·  华泰 | ... ·  2 天前  
上海证券报  ·  有清盘风险!两家券商提示 ·  2 天前  
郁言债市  ·  短久期城投债,配置正当时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申万宏源研究

配合金融去杠杆,打破刚兑政策意图突显——《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56号文事件点评

申万宏源研究  · 公众号  · 证券  · 2017-07-03 08:48

正文

联系人:王胜/傅静涛/沈盼/沈盼

事件:财政部发布《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56号文

经过36号文的破题,到46号文、70号文和140号文的完善,再到56号文的增量补充,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制度建设逐步进行,我们认为56号文增量变化主要有三点: (1)明确资管产品管理人和资管产品的范围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下属资管机构等;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在内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但不包括自营资金,自营资金税率仍为6%;56号文相对140号文进一步细化,140号文仅明确管理人作为纳税主体; (2)明确纳税方法和征收率。 通知提出暂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从税率角度,增值税率由6%降到3%,一定程度上体现监管层对于资管业纳税风险的考量; (3)政策实施时间由2017年7月1日往后延期至2018年1月1日。 选择在6月30日出台相关通知文件,一定程度上体现政策出台略显匆忙;资管产品增值税经历多次延期,由最初的2016年5月1日延期至2017年7月1日,最后到目前的2018年1月1日,政策落地时间存疑。从政策时间不断后挪和税率变化可以看到资管业增税政策制定之复杂,一方面增值税征收范围涉及到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部门,部门利益协调沟通方面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成本,加之目前金融去杠杆环境下,金融体系不得引发系统性风险成为监管层共识,未来随着金融去杠杆政策的推进不排除进一步出补充政策通知,推迟政策时间或者修订政策的可能性。

鉴于目前许多征税操作细则尚未明确,结合56号文和140号文,对于市场影响较为确定的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间接提高非公募资管机构成本,导致产品收益率间接降低,公募基金政策福利将吸引部分资金结构性迁移。 资管产品管理费需按照“直接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且管理费的增值税进项税可进行抵减;公募买卖股票和债券无需缴纳增值税,而非公募金融商品转让需缴纳3%的增值税,相对而言,公募享有一定的税收政策福利,可能导致资管行业部分资金的结构性迁移,但是3%的增值税率对收益率影响也相对较小,所以整体对资金的导向作用比较微弱。

限制多层嵌套产品,配合金融去杠杆深化。 保本嵌套产品恐重复征税,成本提升,间接降低资管产品收益率。对于存在多层嵌套或者通道类产品,嵌套的环节越多、通道越多,其成本越高,该类产品规模受到限制较大,政策效果将配合金融去杠杆政策不断深化。

保本类资管产品承压,规模扩张受限,打破刚兑政策意图突显。 虽然目前界定保本产品的标准仍不明确,但是对于打破刚兑的政策意图已经非常明确。目前市场对于保本产品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来分类还是按照“保本合同条款”来分类尚有待政策明确,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标准,目前市场上大多资管产品实质上都是保本的,对于整个资管行业的影响将是巨大的;若按照“保本合同条款”标准,则仅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和部分保本基金可能存在较大压力,该类产品规模扩张将受限。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