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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连载之一|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专利分析运用智库  · 公众号  · 专利  · 2017-09-15 17:56

正文

本文系《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角色与功能》系列文章连载之一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世界范围内的产业转型调整不断加快,以新技术突破为基础的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了依靠技术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与此同时,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经济体竭力运用知识产权等手段挤压我国产业创新发展。

为有效应对全球产业变革新格局,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国务院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列入我国“十三五”期间22个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于2016年7月正式发布,明确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对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做出了全面部署。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做《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时,二十多次提到创新,体现了政府强烈而清晰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取向,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依靠创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优化升级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然而,在产业创新发展实践中,往往会因技术创新方向不明、产业升级方向不清、技术产业化对接不畅、缺乏核心技术与专利等深层次问题,使得产业创新发展进程步履蹒跚。究其根本,这些深层次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技术信息的不对等、创新投入的不匹配、专利竞争力的不对称。由于这些问题共同的内核归根结底集中体现为技术,体现为基于技术的创新,体现为技术创新成果的权利载体——专利,因而往往可以基于知识产权竞争情报尤其是专利竞争情报分析获得一定程度的合理解答。

因此,在谋求有效破解这些深层次问题的过程中,深刻把握知识产权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规律及特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基于此,国务院首次将知识产权规划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并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十三五”期间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以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产生于产业技术创新实践,并随着产业技术的发展演进而发展演进;同时,知识产权又作用于产业技术创新发展,对产业技术创新发挥着激励、保护和支持等作用。知识产权对于产业创新发展的这种促进作用,既有其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也有其西方经济学理论基础,在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产业创新发展中具有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一、 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础

1.马克思在价值规律论述中的知识产权思想

马克思关于价值规律的有关理论认为,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所能采取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自己的劳动生产力,促使单位时间内生产出的产品的数量增加,以谋取更多的利润,在资本主义社会大生产和产业革命已经完成的条件下,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要依靠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来进行。同时资本家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不得不去进行技术革新1,发现新的价值源泉。因此马克思认为技术革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具有内生动力,它能提高剩余价值的生产,暂缓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矛盾。关于技术革新,马克思认为需要培养创造性劳动,并把它融入到生产中去。

2.马克思在商品属性和劳动有关论述中的知识产权思想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 卷中提出了“一般劳动”的概念,他认为:“一般劳动是一切科学工作,一切发现,一切发明。”3这里马克思所说的“一般劳动”,主要是指从事科学工作、技术创造的脑力劳动。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 年)》中对这种“一般劳动”的动态的知识创造过程做了进一步说明,他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4。显然,马克思认为运用到生产中的技巧和知识越多,所能产出的价值也就越大5。其实质揭示了尽管这些改良技术的方法、科学发明等只是一种无形的抽象物(只有通过劳动才能体现在物化的商品中),但是这些抽象的创造性劳动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人类的这种智力劳动,在当时被称为“抽象物”,现在称为知识产权。

虽然马克思生活在全球知识产权尚处于萌芽时期的十九世纪的欧洲,但他的这些思想理论阐述了技术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揭示了知识产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当今,全球产业技术变革不断加速,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竞争要素,研究知识产权对产业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意义重大。



二、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西方经济学基础

1.知识产权是激励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

技术创新是人们有意识进行研发活动的内生结果。要让人们愿意从事或开展研发活动,就需要提供一定的激励。专利制度通过赋予创新者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的排他性权利,将创新成果产权化,从而保证其至少部分占有创新收益。正如林肯的一句名言所说:“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专利保护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利益激发和保护了研究开发者积极性,是激励研发的重要手段。

除正向激励技术创新外,专利制度还通过“公开换保护”的方式倒逼创新者将自己的创新成果公之于众,既激发了社会公众利用新技术获得竞争优势的动机,又限制了社会公众的搭便车行为,从而实现倒逼社会公众增加对新技术的资源投入的变相激励作用。专利制度要求权利人将专利技术内容以专利文献的形式公开,使得技术成果加快扩散。这种扩散一方面引发公众对新技术的关注度,激发了公众利用新技术的动机。但是,另一方面又约束着公众无法对他人创新进行免费搭车,从而倒逼人们不得不为新技术乃至改进技术的产生投入更多资源。从这一意义上看,专利制度的建立成为提升社会公众对创新投入动机和意愿的重要产物。

作为激励创新的重要手段,专利通过权利保护换得先进生产技术的实施和规模化应用,可以影响生产函数构成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大小,这种正向的技术外溢无疑能够帮助创新者提高各个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进而实现整个产业生产率的提升。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申长雨局长所说:“知识产权制度也被认为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在实证研究中专利指标常常被用作技术创新的代理指标,用来衡量一个企业、一个产业乃至一国和一个地区的创新产出。

2.知识产权是激发市场有序有效竞争的重要工具

近年来,专利从早期对技术创新的一种激励逐渐发展成为激发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广泛而深刻地嵌入到“投入成本——生产经营——利润产出”的链条中,其作用机制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专利制度通过将科技创新成果内容公开方便了社会公众对新技术内容的了解。这一举措从两方面优化了创新资源的配置。一方面,使得相关领域的后续研究者通过了解到技术方案的详情,减少向产出边际收益较低的重复性技术点的创新资源投入,增加向产出边际收益较高的“破坏性创新”技术点的资源投入,实现技术选择的优化;另一方面,在同一技术点上,可以提高后续研究者的技术研发起点,借鉴前人经验,吸取前人教训,从而更为合理的安排科研经费、人力的投入比例和实践,实现技术创新流程和要素投入的优化。

二是市场竞争优势的传递和强化。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权作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日益成为企业建立和强化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基石。较高的专利资源拥有量和较强的专利运用能力往往能够给相关主体创造更长时间、更大范围的垄断优势,进而具有更强的市场控制力。从这一意义上看,专利拥有量和运用水平可以被视为衡量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信号指标,通过这种信号指标可以减少供应商、消费者、政府乃至金融机构对优质企业筛选和搜寻成本,也使得优质企业相对于普通企业能够更为容易,甚至更为便利的获得外部资源的支持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比较优势。这种行为无疑放大了专利技术溢出之外的外部效应,加快了资源向更具比较优势主体的流动速率,同时也减少了资源配置过程中无谓的外部约束。

三是产业价值分配体系的调整重构。专利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对创新者之间的利润分配优先级进行排序,这种调整的结果就是产业价值链的重构。在累积创新过程中,先期创新往往具有利润分配的主动权,因为后续创新是“站在先期创新的肩膀上”的结果,使得其利润实现往往需要向先期创新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后续创新也是其更后面后续创新的先期创新。此时专利长度和宽度的设计、专利保护强度等就成为确定产业价值分配比例的重要手段。在此基础上,具有专利比较优势的企业也拥有了在产业价值分配体系的优先权,可以通过标准制定、组建联盟等多种方式设定维护其既得或潜在利益的参与准入条件,从而在产业价值分配体系的调整和重构中占据先发。

通过权责明确和制度设计,在市场化的自我调节作用下,专利权作为纽带可以有序引导技术资源向与之特点更为匹配的主体流动,向边际效益更高的方向流动,与此同时,还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时发送优势信号,放大外部效用,重构产业价值分配体系,进而激发市场竞争更为有效和有序。

3.知识产权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抓手

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认为 “政府应当适当发挥在弥补和矫正市场失灵方面的作用”。这一理论同样也适用于产业发展,尤其是产业发展过程中创新的产生、扩散和发展,而知识产权就是政府弥补和矫正市场失灵的重要抓手,这一抓手作用主要体现为:

一是辨识市场失灵并加以干预。现实情况中,信息不充分和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市场失灵比比皆是。通过专利信息的导航功能可以帮助政府管理者更精准的把脉市场的需求和痛点所在。对于前者,专利信息情报为规划决策的制定增加了新的参考维度,减少产业创新方向选择的不确定性,使得其政策制订更为科学和全面。对于后者,在市场效率较低的“公共基础技术领域”或“关键基础技术环节”,专利信息可以为政府寻找和配置资源提供引导,使得要素聚集更为科学,增长极培育更为高效。

二是畅通公共技术的溢出路径。除支持公共政策和基础科学外,专利的“公共品”特性也为基础科学等公共技术的溢出提供了纽带和契机。作为高校科研成果的重要保护方式,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承载着保存公共技术、传播公共技术的重要使命,成为一国原始基础创新的重要来源。高校的科学研发成果通过专利向市场公开,吸引有需求的企业纷至沓来,而权责清晰的专利又为技术的转移转化提供了纽带和契机,大大促进了技术与商业、技术与市场的融合,继而以此为基础培育出新产品甚至产业新业态。

产业创新发展的实质就是使创新成为产业增长重要动力,即通过提高技术创新在产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实现产业发展从粗放性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这一目标的实现受生产效率高低和技术资源与其他资源匹配程度的制约。在经济全球化趋于深化的背景下,作为全球市场竞争新格局下的战略性资源,专利自身所具有的创新技术溢出效应以及后续所带来的激发市场竞争效应和补位倍增效应使得专利内生于产业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并成为其中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本文作者/单位:陈燕、孙全亮、马克、孙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注:本文节选自《迈向强国之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实施问题研究(第2辑)》,申长雨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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